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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04:18:30瀏覽2066|回應0|推薦2 | |
對於台大教授帶領學生登山,在網路上募資50萬一事,一度引來各方媒體的韃伐,甚至連小孩子的話也都搬上來。我平時不太重視這類新聞,也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一直到今天拜讀了鯊魚的評論。 我靜靜地思考了一下,卻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這件事情會遭受台灣社會的譴責和質疑,不知道是不是還有甚麼我不知道的? 首先我們要問幾個問題: 1) 大學生組織和參加社團的目的何在?是不是在培養學生學習教育以外的組織和領導能力以及相互合作的團體精神?要組織和策劃這樣的一個25人的登山活動,有太多事情要準備,包括登山路徑和休息點的設定、登山設備的準備 (食物、帳篷、衣物、炊具、照明)、醫療用品、攝影、通訊和安全器材等等。怎麼能說這個活動和領導力、組織力無關? 2) 活動經費。記得小時候學校每一學期都有一次遠足,但都必須要另外繳錢,沒繳錢就不能參加。現在時代不同了,學校有活動,老師可以帶學生出去賣糖果或者賣傘。很多時候我們會給這些孩子錢,不拿他的東西,這也是一種變相的捐贈。有些父母更因為怕孩子辛苦,直接把東西全買下,讓孩子把錢交給學校,但這種作法學校是不允許的。我記得我年輕時帶領社團參加大專盃也因為經費不足和教務主任鬧意見,還好贏得了獎杯回來皆大歡喜。社團經費也是學校教育經費的一部分,也是納稅人的錢,可見社團活動確實是學校教育的 一部分。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社團的活動經費不足怎麼辦?既然學校拿不出錢,就只能尋找私人企業贊助。很多時候企業會無償的支持這些有益的社團或社會活動,也根本不求回報。舉個例子,每一年的世界華人籃球賽在不同的國家和城市舉行,都是由當地的主辦單位自己設法找企業贊助,兩、三百個球隊,四天的賽程,每次主辦經費都要數十萬美金。如果今天輪到由你隊主辦,你有能力募集資金嗎?你會嗎? 我以為,這件事對這些大學生而言是最好的社會教育。我想這次登山的紀錄片或照片不一定很完美,但一定內容很豐富,一旦上網,點閱率必然超過預期,也一定能達到贊助者的商品宣傳效果。原因很簡單,這些孩子都不是笨孩子,它們應該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承諾了別人甚麼,否則他們就不配為台灣的菁英。 我不明白台灣社會在反對甚麼。單純的找贊助商是“無償施捨”,同意給予網絡的商品宣傳是把無償的施捨轉換成“有價”的商業交易。願意,就提供資金,不願意,就不要。這與投資企業在實踐過程中的手法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這是單一事件。 這次登山是否安全順利我不知道,但紀錄片或照片有甚麼價值則是見仁見智,沒有必要去醜化和日本的AV片混為一談,至於有沒有人願意更不需要主觀判定,這與旁人無關。我不懂甚麼叫做學的竟是「如何不要花自己的錢,讓人家來供養」,企業效益就是來自利用別人 (銀行) 的錢創造利潤,但絕不是讓人供養。這群孩子很明顯的不想白要別人的贈款。他們可以去賣東西募款,但他們更聰明的利用網路替企業做商品宣傳作為代價,而他們認為他們的登山紀錄片能吸引人上他們的網站,這對交易方來說是未知的風險,但願意支持者也不一定有很大的期待,只是樂觀其成。其實真正的關鍵不在於這種作法,而是這些學生接受別人的錢時,是否有需要的商業執照、是否有財務管理 (報稅) 和這個網站是否允許置入商品宣傳。我實在不懂的是這個正當的行為,怎麼變成了“教導學生如何讓人群為自己的利益服務”和貪污總統掛勾。 我不知道這個點子是誰出的,但如果真能募到錢的話就太棒了。鯊魚顯然有他個人的價值觀,但我在想,鯊魚如果是其中的一個學生,現在經費不足還缺50萬,他有甚麼想法? 今天學生撤下網站,公開道歉“將以企業為對象的資訊平台公開呈現,使大眾誤解計畫為公眾募資,但原先網站設計並非群眾募資平台,而是與企業洽談理念贊助及回饋的網站,未周慮思考網路公開性,造成社會誤解與不適,團隊深感抱歉。” 結論是告訴大家因為你們的誤解,我們只能認錯,這才是台灣社會可怕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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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