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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花多少本錢,去廢死?
2011/03/22 20:56:30瀏覽515|回應2|推薦6

今天有個小女孩,被一個剛出獄的累犯害了。

有的人又開始反對「廢死」。有的人又開始高唱人類不可剝奪的權利。

我只是想要講個不一樣,大家忽略的觀點。

反對死刑的人一般都有崇高的理想,也每每用這樣崇高的理想,去說服別人、駁斥死刑。這樣的理想裡,基本上是說人類真的是某種超靈性的物種,超級權利的物種,具有永遠不能剝奪的權力。真的是這樣嗎?人類這樣自我抬高身價,在這個殘酷的宇宙中,真的是這樣嗎?

一個狗有四歲小孩的智商,也懂得愛主人,他是不是也有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呢?

一隻豬,也有兩三歲小孩的智商,看到刀子也會流淚哭泣,他是不是也有天生不能剝奪的權利呢?

一個被盜匪殘害的女人,到底有什麼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呢?

一個買不起房子的苦哈哈年輕人,有什麼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呢?

一個弱勢家庭的小孩,繳不起午餐費,沒錢去買參考書、補習英文。他有什麼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呀?

一個等候社會預算,去延長他生命的老人,結果這筆預算去養一個殺人累犯。這個垂死的老人有什麼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呢?

一個殺人累犯,幾次進出監獄,搞得社會人心惶惶,法官為他一審、再審、三審、上訴、發回更審。這些人事的成本,本來是可以去改善小學、輔導就業、幫助弱勢家庭。結果拿去陪這個殺人累犯玩猜謎遊戲。這些拿不到社會資源的弱勢族群,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在哪裡呀?

我講這些很極端的例子,並不是要說老人垂死時的「不可剝奪權利」比死刑犯的「不可剝奪權利」更重要。事實上,辯論這些事情,是毫無意義的。

我想要講的,只是這許多人舉起「不可剝奪權利」的崇高旗幟,在那兒「廢死」運動,歸根結底,到底那個理想,有什麼真正的基礎?渺小的人類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與宇宙的神秘力量相通,有著「天生不可剝奪權利」的堅持,到底有什麼意義?除了讓一些人自覺高萬物一等外,而完成這個理想的社會成本,到底是不是有被考量呢?這樣的一個理想的實行,到頭來,我們付得起嗎?而我們是不是曾經思考過,終極來說,廢死/反廢死最後還是要落實到社會成本的考量。

這樣吧,我來問你願意花多少錢,養一個死刑犯一輩子?

你願意花多少錢去蓋更多的監獄,還給囚犯洗熱水澡、每週加菜、餘興節目、還有獄中進修機會?許多街友都沒有這樣的待遇?這些街友的「天生不可剝奪權利」在哪兒呀?

你願意花多少「恐懼成本」?去放一個殺人累犯,在你家四周遊走?你願意花多少成本,去在各個巷弄裝滿密密麻麻的監視器,去盯著那隨時可能犯案的殺人狂?你願意花多少錢,去要警察大案子不辦,天天巡邏去盯那些放出來的殺人犯?

你願意花多少「社會信賴成本」,去放那些殺人性侵犯、殺人搶劫犯,在你四周遊蕩呀?你願意犧牲自己多少晚上自由字在閒逛的樂趣,只因為外面有放出來的殺人犯也在找尋獵物?

這些問題,也許可笑,但只是要各位思考,「廢死」是要花錢,花大錢,花許多無形社會成本的。一個社會,有再多的高調,最終還要回歸到現實。是不是有些在合理(社會)成本內,社會無法繼續維持其「不可剝奪權力」的份子。

就像是免疫細胞去攻擊癌細胞時,癌細胞要怎樣宣稱自己的「不可剝奪的權力」?一個殺人犯,殺了一個人,該不該死?殺十個人該不該死?殺一千個人該不該死?殺一百萬人該不該死?到底什麼是一個殺人犯的「不可剝奪權利」?標準何在?一個人要殺多少人,我們才不得以該殺了他?

同樣的,當這個社會已經不願意(或無法)負擔高昂的監獄成本、社會的經營成本時,最終也是一個社會的集體決定。你花幾百萬元,去養一個死刑犯終老,這筆錢也可以拿去改善小學,改善弱勢家庭、也可以拿去延長許多老人的洗腎補助、呼吸器電費。

我再一次強調,我並不是要告訴大家,那些都比死刑犯的「不可剝奪權力」重要。

但我要提醒大家,在打高空之餘,我們望望自己的腳下土地,想想社會的成本考量。

最終,我們還是要從高空落下,考慮我們的有限社會成本,要怎樣花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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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意見...
2011/03/28 16:38

我贊成有死刑!!但我認為不能輕易判死刑..

畢竟我們司法有很多不完美不公平的地方

冤獄的產生無法避免!

寧願錯放一百,不願錯殺一個

我雖然不完全贊成這個古語,但是我覺得這是中國古代極不簡單,極少數的人道思維!!

我認為死刑本來就是刑罰的一種!本來就不需廢除,原因並不是養他們成本太高或太不值得!

倘若,要以成本來看(不好意思!我是學會計的><)

讓這些雜碎去做苦工,服勞役,所產生的價值或許會比斃了他們還划算!

這些傢伙不得假釋,在監牢裡做一輩子苦工,償還他們的債或供養受害者家人,也是可以選項之一,不是嗎?

我再次強調,我不贊成廢死,但是我希望不要輕易判死,林國慶的案子殷鑒不遠!!



George
牢獄主義
2011/03/22 22:23

廢死的人,考量不知道在那裡。

他們說人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卻又把死刑犯關起來。

有些死刑犯情願求個痛快,他們又說"你應該永遠被關著"。

他們自以為比較有愛心,其實是完全的牢獄主義者。

他們自以為比較尊重生命,其實又是另一個逼迫的化身。

真正使人死亡的,是人類的身體結構,他們卻情願把罪惡留在世上。

要人有不可剝奪的生命權利,找仙丹靈藥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