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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高於人或人高於法?
2014/04/06 09:18:47瀏覽4752|回應25|推薦50



民主與法治,像是人的兩條腿,互相支持,交錯前進。破壞了法治,民主就成為畸形。而沒有民主,法治(rule of law)也將淪為法制(rule by law)。

到這裡,大家一般不會有太多疑問。真正的疑問可能是:究竟什麼是rule of law ?如何可能由法來治?行動者不都是人嗎?社會學主流不仍然是方法學個人主義嗎?不仍然強調真正的行動者只可能是人,而不是「結構」嗎?法是結構,怎麼可能是法自己成為行動者,來進行治理?這裡顯然還有待釐清的問題。

法治,當然還是要由行動的人來實踐法的精神。但重要的是,「法」必須是超越於個人的事物,而所有的人的行動都必須遵法。這是法治精神的重點。

一個常有的疑問是:如果法有問題、有不合理處,人還要遵法嗎?人的主動性與創意豈不因為法而被抹殺?現在的反服貿群眾大體也從這樣的思路出發,否定了台灣本有的代議體制。因為現在的代議體制不合理、不能充分反映當下的「民意」。群眾才能反映新民意,群眾運動才是真民主。

問題的關鍵似乎在於法的合理性,而這個問題同時又與「真民意」相連結。如果不是反映真民意,也就不可謂合理。

應該為所有人遵從的法,是符合正義分配的法,而非由特定人制訂來遂行個人或少數人意志與利益的法。所以,這樣的法的制訂並不容易,也很難在短期間內完成。它必然是一種長期的、總體的智慧與心志的結晶。也因為是這樣,它才可能會具有高度的超越性與普遍正義性。在現實裡,真正充分具有這種特性的法很可能並不存在,這只是關於法的一種理念型。但是,有些法較接近這種理念型。那也就是大家企求仿效的範本。理想的法的理念型需要長期琢磨形成。由於這樣的法並非出於任何特定人的意志,而是集體長期的複雜行動的產物,也可以說是「結構」的產物,所以它可以擁有超越性。它如果需要持續修訂,也應該在結構產生的形式理性程序下進行。

重要的是,短期間形成的群眾能產生出這樣的接近法的理念型的法治狀態嗎?顯然不太可能。群眾如果不是接近脫序狀態或暴民政治,就是產生出demagogue(群眾煽動者,見註一),後者是人治,並非法治,因為法的超越性被破壞了。當前反服貿群眾顯然走向這種人治狀態。這種狀態距離法治恐怕是更遙遠,而不是更靠近。

群眾比較接近真民意嗎?當然未必。激情的群眾往往誤以為全體皆同此心此情。也因此,他們認為群眾的主張就是全民的主張。但是,這很可能只是一種錯覺。離開了現場,其他人的感覺與思想可能大相逕庭。八九天安門民運,民運人士也以為他們的主張全民皆然。但是,至少,現在看來未必,有許多人對民運人士的言行主張並不以為然。雖然我們無法確定這種人的比例。但是至少知道民運人士未必代表全民。民運人士可能認為異議者的思想是被統治者所扭曲。但是,扭曲的意識如果普遍,它終究也就是某種民意,很難強行再扭轉,而需要一些轉變的過程。而誰又能確定自己的思想完全沒有被某種因素所扭曲呢?

合理的法顯然需要集體理性與集體長期的實踐經驗,結晶出最佳的內涵。通過群眾運動並不是理想的過程。群眾運動如果不是偏離或逆反法的理性建構程序,恐怕最多也只能是反映長期蘊蓄的集體理性思維的具體行動。問題是這一點又缺乏保證。如果群眾堅持他們代表正義,不准有任何商榷餘地,那種危險性就更大。

進一步說,即使是特定時間點上最多數的民意,即所謂「真民意」,它一定合乎正義嗎?西方中古時代有所謂「獵巫行動」,凌虐、殺戮所謂的女巫,這種行動可能獲得多數民眾的同意,但是今天看來卻未必符合正義。因為許多所謂女巫其實只是被集體烙印的結果。或者,被基督教宗教裁判所送上火刑柱的人,很多人都可能只是信仰上的異端。這在今天看來根本不是什麼罪惡。而「群眾」卻最可能做出類似獵巫的行動。群眾往往強烈自覺正義,卻也因此最危險。

多數民意也未必真符合全體的最大福祉。多數民意可能因為誤判事物性質,或者因果推理有誤,而做出不當的集體抉擇。聖經故事裡,所多瑪、蛾摩拉城的舉城毀滅,或許是悲劇一例。所以,法治其實也藉形式理性要維護集體最大的福祉,避免集體在缺乏形式理性的狀態下,做出實質不理性(但主觀上或許認為正義)的決定。

許多人抱怨馬政府沒有guts,沒有效能。這其實反映的是馬政府比較願意遵循法治,只是這樣的法治顯然還未盡理想,很容易出差錯。儘管如此,民眾在不耐下做出的人治選擇,卻往往是更危險的道路。希特勒的納粹與文革的紅衛兵恰是典型的惡例。大家務必要慎思、
明辨。


註一:

群眾煽動者(Demagogue)是民主制下的一種領導者,他常訴諸民眾的情緒、恐懼、偏見與無知(通常是指下階層的民眾),以獲取權力、實現政治動機。這種人通常反對審慎,而主張直接、暴烈的行動,以回應國家危機。群眾煽動者常指控溫和、深思者為軟弱。他也常喜利用民主制的一項基本弱點:因為終極權力由人民掌握,所以很難防阻人民再將權力授予以眾人共同私欲滿足為訴求的人。(就此而言,將此名號用在反服貿群眾的領導者身上,或許很多人不以為然,認為特質有出入。但是,這種出入應該視為是「理念型」與個別經驗現象的出入,以及不同詮釋的結果。)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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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鲸鱼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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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10:56
大陆要放弃专制体制才可以赢得台湾民心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4-04-06 11:01 回覆:
馬政府就是以此作為條件。我贊同這樣的做法。不過,可能還要注意一點,中國大陸即使民主化了,未必就能表現出理性的集體行動。初期民主的危險,是我一再提到的問題。

Agnes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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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10:08

馬總統的溫良儒雅、敦厚善良,

不是 冥盡黨 這些殘暴無禮、小人禍國之人可以相提並論的!



出岫閒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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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09:58

我有個反服貿的學生開始在網路上宣揚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我也有點啼笑皆非。如果反共不是反中的主要理由,為什麼還那麼反中?大家一起來行共產,不就結了?

當然,反服貿的學生可能說,中共違背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問題是,馬克思的思想實踐出來究竟應該是什麼樣,沒人知道。馬克思自己並沒能實踐他自己的共產主義。而被實踐的結果,幾乎沒有好的範例。那麼,還在推崇馬克思思想,豈不奇怪?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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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的納粹與文革的紅衛兵恰是典型的惡例
2014/04/06 09:52

不到台灣不知文革還在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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