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傳來網路上一位署名沈伯洋先生的說帖。沈先生顯然是站在反服貿的立場,對於近日批評反服貿的一些論點進行反擊。他的說法似乎頗受反服貿陣營的歡迎,覺得有說服力,也因此使部分批評反服貿者感覺困惑。所以朋友希望我能對沈先生的說帖做些回應。我比較是站在批評反服貿群眾的立場,對於沈先生的持論,我的確也有不以為然之處,以下試提出我對沈先生的商榷意見。
在沈伯洋先生支持反服貿說帖中。他共列出15項批評反服貿或支持服貿者的論述,並逐條加以批評。我在以下的回應中,也嘗試逐條回駁。不過有少數條目省略,因為我認為那些過於瑣細,並不是重點。
有關服貿協議,我認為有兩點是最重要、必須討論的議題,一是:究竟台灣是否必須通過中國大陸,才能與他國簽署貿易協定?再是:與中國大陸簽約,究竟是否會帶給台灣滅頂之災?
而我認為沈先生對這兩個重要議題的處理都太輕描淡寫,恐有忽攸讀者的問題。我的看法是,台灣必須先與中國大陸簽署貿易協議,取得他們對台灣的信任,否則幾乎是無法與他國簽約。這應該是很明白的事實。中國大陸會任由台灣與他國簽約,那才是最奇怪的判斷。大陸要與台灣統一的意志是不容懷疑的。而通過任何手段,包括以商逼政,限制台灣與他國的外交、經貿、文化、體育等交流來迫使台灣接受統一的目的,也是人所共知的。外國若要與台灣簽約,也都難免會受到中國大陸「一中」外交政策的限制,很難逃避。即使是美國這樣的國家,要與台灣建立某種形式的交流,也都要非常審慎、受限,遑論其他國家。
與大陸簽署服貿協議,是有可能給台灣帶來危機,特別是滲透的危機。但是,台灣恐怕必須冒這種風險。而且,這種風險還不算嚴重,畢竟這只是經貿交流,而且協議中已有許多的防備動作。只是反服貿者因為不信任馬政府,總認為馬政府會賣台,所以更加憂慮中國藉機吃掉台灣。如果台灣不願意冒任何風險,台灣將更快沈淪。
以下,就依序來陳述我對沈先生的反駁意見。S代表沈先生,C代表我。用阿拉伯數字列出的是相關議題(原則上是沈先生引述的批評反服貿者的聲音,但有些其實只是沈先生主觀認知的批評意見)。
S:
1.幹麻要「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服貿協議根本不是法律啊!
「就是因為不是法律,所以我們需要一個轉換過程。這個轉換過程就是立法院的審議。立法院審完了,才對台灣這塊土地發生效力。」
C:
行政命令難道就不能在台灣有效?如果立院願意備查,行政命令就可以有效。這裡還是因為有不信任的問題,而且是雙重的不信任:不信任馬政府,也不信任陸方。與任何其他國家談判都不可能會這樣。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當然可以有,但是還要看條文怎麼定。限制太多,實際上會變成簽約阻力。再者,現在還沒有這樣的條例,那就不適用於服貿協議。如果一定要先弄出條例,再審服貿,那不知道要等到何時。受影響的是台灣經濟。
現在立院要審服貿,當然也可以,逐條審也無妨,但是,綠委先前其實是阻擋審查,也就是絕不讓通過。背後的思維大體是:服貿一過,台灣就會沈沒。綠委的程序杯葛,違反民主多數決原則,卻受到許多人的支持。都因為背後有同樣的思維:服貿一過,台灣沈沒。總之,服貿是洪水猛獸,所以必須擋。否則,如果大家有共識,覺得服貿是好事,又何必如此費週折,又不是形式上不能達到多數同意票。
等立院審完如果再要與人談判修改條文,那可以叫做「裸談」。其實是沒得談,底線已經完全曝光。而對方到底又要新開什麼條件(如果我們要改條文,那人家呢?就不可以要求再改條文嗎?),卻根本還不知道。人家新開的條件如果完全出乎意料,那又得再送立院審一趟。這可能變成循環程式,電腦如果出現循環程式,可能會卡住,無法執行到下一階段。這是互信低落的國度所面對的困境。
S:
2.沒有黑箱啦!公聽會召開很多場耶。
「在協議都簽完之後,三天開了八場公聽會(這不叫敷衍,什麼叫做敷衍?而且還是被逼的)。
我們來看看薛琦怎麼描述當時簽服貿的「公開」:「...我問他有沒有針對印刷業開過公聽會。他說沒有,但他相信印刷業者會「很高興」。還另外說「太多行業,要做這麼多調查研究,做不完」」
C:
我所聽到的張家祝的說法是個別企業的座談會開了共約300餘場(兩類各一百餘場),而立院的聽證會開了20場。和這裡的說法有巨大出入。相關事實有必要再求證。如果是如我所述,則黑箱說法當不成立。不過,這未必表示每個行業都有座談會。行業畢竟太多種類。
S:
5.不簽的話,就不能加入TPP,就不能…
「不要再被恐嚇了。事實上要進入TPP沒什麼中國因素,是台灣自己問題比較大。」
C:
這一點最事關重大,S卻輕描淡寫帶過。真的沒有中國因素?憑什麼這麼說?憑主觀臆想?中國明明就極力要在國際間打壓台灣的獨立地位,怎麼會輕易讓台灣與他國簽約?真有可能嗎?中國大陸在與其他國建立邦交時,第一個條件就是「承認一中」,具體而言,就是不承認台灣具有獨立國家的地位。在「一中」原則的約束下,他國怎麼跟我們簽約?即使我們宣告說某協議不關國家,一樣只要有中國大陸介入,就可打斷簽約的可能性。各國會為了與台灣經貿交流,得罪中國大陸嗎?
S:
7.我們早就開放了啦!中國還不是吃不掉台灣?
「服貿開放的很多跟你有沒有競爭力實在沒什麼關係。有些部分就是很單純地中資入侵,又沒有控管好,漏洞特別多。這跟有沒有競爭力有什麼關係?」
C:
這裡是可能有問題,但並不是必然會有問題。台灣難道沒有監督機制?為什麼監督一定會失效?
S:
10.不要逢中必反啦!
「中國的政治會操縱經濟,中國經常會侵害人權。這不是逢中必反,因此對於黑箱的兩岸協議,對於人權侵害,身為公民的大家都會自然而然地感到害怕,或說至少謹慎。」
C:
這也是個關鍵問題,恐中、反中,這就是反服貿的最深層的理由。因為很多台灣人都有這種心理,也就使得反服貿成為正當。我的許多討論也是在這個地方著力。我簡單重複我的想法,我們在中國的陰影下,逃不掉的。如果恐中就不簽約,台灣經濟就完了,台灣也就完了。我們簽約,不是因為簽約一點問題也沒有,而是這條路不能不走下去。回到前面所說最關鍵的議題,就是我們與他國的交流會因為中國因素而被卡住。所以我們必須先通過這個關卡。
S:
11.學生何以能代表多數民意?我就是反對!
「學生訴求的是什麼?「要遵守程序正義」,還有「不要黑箱」,另外還有「立法委員不要被黨操控」。這不是什麼多數民意,這是追求法治精神。
學生訴求法治,要求透明,說這不是多數民意?」
C:
我在批評學生的說法時,用的措詞是:不該打著代表台灣人民的旗號。學生的意見是有可能與多數相同,但是,即使是與多數意見相同,在沒經充分授權的程序以前最多只能叫做多數暴力。
學生的說法與做法是否只是訴求法治,是否真是訴求法治,相關認定也不是S說了算,也要有個承認或不承認的合法程序。
S:
12.憑什麼佔領立法院?那以後我不爽是不是也可以去佔立法院?
「如果今天國家不斷違法,你卻沒有辦法制衡,當然你也可以佔領立法院。
國家有沒有違法?有。那我們還有什麼其他管道可以制衡?」
C:
國家有沒有不斷違法,也不是S說了算。沈先生說政府「不斷違法」,大概是指洪仲丘案、大埔案、特偵組洩秘(?)事件與現在的服貿案等連續幾件事。這些事件是都很引人注目,而且似乎都是政府犯錯,所以說政府「不斷違法」。但是,事情的是非其實都還可以有另外的觀點。除了服貿案比較特殊,其他的問題如果是發生在過去威權時代(我敢確定一定都發生過類似的事),政府一方都會沒事,不會有政府違法這種說法出現。現在會出現,表示民權意識提升,所以批判政府的聲浪升溫;而綠營的持續操作也很成功。現在的政府其實並不特別有違法傾向,而主要是民眾找政府碴的程度遠高於從前。而政府龐大,很難避免有某些部門出差錯。
服貿案比較特別,以前很難找到類似的事情。但是,過去兩蔣威權時代,曾做過多少攸關國家命運的決定,可也沒有什麼必須先由國會審查通過之類的說法。當然,大家會說,那是不民主的決策模式,不可取。但是,話說回來,當民主化了,決策隨時由民意來參與,甚至都由民意來決定,最後的結果是否真是有利於全體,將來的民意真的比較樂於承受結果嗎?未必。這就好比現在的婚姻往往是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選擇是否真是比較符合自己的真正喜好,婚姻是否比較幸福,卻也未必。尤其集體的事務,理性化程度始終會是個問題。
S:
13.攻擊行政院幹麻啦!
「行政機關是大黑箱,立法機關是小黑箱。立法機關是不遵守法令(根本沒有法令)也不跟你說,而行政機關是整個簽約都在偷偷摸摸。」
C:
S如果真的在乎程序正義,那就得就什麼樣的行動符合程序正義來討論。群眾佔領立院、行政院符合程序正義嗎?如果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逼迫執政者依循群眾的要求,那我們其他人民怎麼辦?就任由群眾裹脅政府嗎?
S說政府違法,那也要有個審慎的認定過程吧?一切他們說了算?
S:
14.被打活該啦,警察幹得好!學生違法就是該處罰!
「學生違法和警察暴力執法一點關係都沒有。」
C:
美國先前有個案例,一位日裔的青年在萬聖節晚上去到一戶人家院裡,要討糖果吃(這是萬聖節的習俗)。但是,屋主開槍打死了該青年(大概有點言語不太通,屋主懷疑他是要來偷東西)。最後判無罪。因為被認為青年闖入人家,人家有權衛護家園。現在,重要的是群眾闖入行政院,必須驅離(那裡面可是有許多重要文件的,豈可由群眾任意闖入?)。而群眾又堅決不撤,那又能怎麼辦?任由群眾繼續佔領?如果一勸就走,警察會用暴力嗎?
S:
15.他們都是被民進黨操控!
「這真的蠻靠邀的。」
C:
這話是誰說的?有人這麼說嗎?重要的是「都是」這個用詞。我當然認為學生領袖與民進黨有密切關係,整件事,民進黨介入甚深。但是,我不會說「他們都是被民進黨操控」。S把用詞加強,再來批評,這叫打稻草人,打的並不是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