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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沈伯洋先生支持反服貿持論的商榷
2014/03/27 09:29:01瀏覽3668|回應16|推薦27

有朋友傳來網路上一位署名沈伯洋先生的說帖。沈先生顯然是站在反服貿的立場,對於近日批評反服貿的一些論點進行反擊。他的說法似乎頗受反服貿陣營的歡迎,覺得有說服力,也因此使部分批評反服貿者感覺困惑。所以朋友希望我能對沈先生的說帖做些回應。我比較是站在批評反服貿群眾的立場,對於沈先生的持論,我的確也有不以為然之處,以下試提出我對沈先生的商榷意見。

 

在沈伯洋先生支持反服貿說帖中。他共列出15項批評反服貿或支持服貿者的論述,並逐條加以批評。我在以下的回應中,也嘗試逐條回駁。不過有少數條目省略,因為我認為那些過於瑣細,並不是重點。

 

有關服貿協議,我認為有兩點是最重要、必須討論的議題,一是:究竟台灣是否必須通過中國大陸,才能與他國簽署貿易協定?再是:與中國大陸簽約,究竟是否會帶給台灣滅頂之災?

 

而我認為沈先生對這兩個重要議題的處理都太輕描淡寫,恐有忽攸讀者的問題。我的看法是,台灣必須先與中國大陸簽署貿易協議,取得他們對台灣的信任,否則幾乎是無法與他國簽約。這應該是很明白的事實。中國大陸會任由台灣與他國簽約,那才是最奇怪的判斷。大陸要與台灣統一的意志是不容懷疑的。而通過任何手段,包括以商逼政,限制台灣與他國的外交、經貿、文化、體育等交流來迫使台灣接受統一的目的,也是人所共知的。外國若要與台灣簽約,也都難免會受到中國大陸「一中」外交政策的限制,很難逃避。即使是美國這樣的國家,要與台灣建立某種形式的交流,也都要非常審慎、受限,遑論其他國家。

 

與大陸簽署服貿協議,是有可能給台灣帶來危機,特別是滲透的危機。但是,台灣恐怕必須冒這種風險。而且,這種風險還不算嚴重,畢竟這只是經貿交流,而且協議中已有許多的防備動作。只是反服貿者因為不信任馬政府,總認為馬政府會賣台,所以更加憂慮中國藉機吃掉台灣。如果台灣不願意冒任何風險,台灣將更快沈淪。

以下,就依序來陳述我對沈先生的反駁意見。S代表沈先生,C代表我。用阿拉伯數字列出的是相關議題(原則上是沈先生引述的批評反服貿者的聲音,但有些其實只是沈先生主觀認知的批評意見)。

S

1.
幹麻要「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服貿協議根本不是法律啊!
就是因為不是法律,所以我們需要一個轉換過程。這個轉換過程就是立法院的審議。立法院審完了,才對台灣這塊土地發生效力。」

C

行政命令難道就不能在台灣有效?如果立院願意備查,行政命令就可以有效。這裡還是因為有不信任的問題,而且是雙重的不信任:不信任馬政府,也不信任陸方。與任何其他國家談判都不可能會這樣。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當然可以有,但是還要看條文怎麼定。限制太多,實際上會變成簽約阻力。再者,現在還沒有這樣的條例,那就不適用於服貿協議。如果一定要先弄出條例,再審服貿,那不知道要等到何時。受影響的是台灣經濟。

現在立院要審服貿,當然也可以,逐條審也無妨,但是,綠委先前其實是阻擋審查,也就是絕不讓通過。背後的思維大體是:服貿一過,台灣就會沈沒。綠委的程序杯葛,違反民主多數決原則,卻受到許多人的支持。都因為背後有同樣的思維:服貿一過,台灣沈沒。總之,服貿是洪水猛獸,所以必須擋。否則,如果大家有共識,覺得服貿是好事,又何必如此費週折,又不是形式上不能達到多數同意票。

等立院審完如果再要與人談判修改條文,那可以叫做「裸談」。其實是沒得談,底線已經完全曝光。而對方到底又要新開什麼條件(如果我們要改條文,那人家呢?就不可以要求再改條文嗎?),卻根本還不知道。人家新開的條件如果完全出乎意料,那又得再送立院審一趟。這可能變成循環程式,電腦如果出現循環程式,可能會卡住,無法執行到下一階段。這是互信低落的國度所面對的困境。

S

2.
沒有黑箱啦!公聽會召開很多場耶。
在協議都簽完之後,三天開了八場公聽會(這不叫敷衍,什麼叫做敷衍?而且還是被逼的)。

我們來看看薛琦怎麼描述當時簽服貿的「公開」:「...我問他有沒有針對印刷業開過公聽會。他說沒有,但他相信印刷業者會「很高興」。還另外說「太多行業,要做這麼多調查研究,做不完」」

C

我所聽到的張家祝的說法是個別企業的座談會開了共約300餘場(兩類各一百餘場),而立院的聽證會開了20場。和這裡的說法有巨大出入。相關事實有必要再求證。如果是如我所述,則黑箱說法當不成立。不過,這未必表示每個行業都有座談會。行業畢竟太多種類。

S

5.
不簽的話,就不能加入TPP,就不能
不要再被恐嚇了。事實上要進入TPP沒什麼中國因素,是台灣自己問題比較大。」

C

這一點最事關重大,S卻輕描淡寫帶過。真的沒有中國因素?憑什麼這麼說?憑主觀臆想?中國明明就極力要在國際間打壓台灣的獨立地位,怎麼會輕易讓台灣與他國簽約?真有可能嗎?中國大陸在與其他國建立邦交時,第一個條件就是「承認一中」,具體而言,就是不承認台灣具有獨立國家的地位。在「一中」原則的約束下,他國怎麼跟我們簽約?即使我們宣告說某協議不關國家,一樣只要有中國大陸介入,就可打斷簽約的可能性。各國會為了與台灣經貿交流,得罪中國大陸嗎?

S

7.
我們早就開放了啦!中國還不是吃不掉台灣?
 
服貿開放的很多跟你有沒有競爭力實在沒什麼關係。有些部分就是很單純地中資入侵,又沒有控管好,漏洞特別多。這跟有沒有競爭力有什麼關係?」

C

這裡是可能有問題,但並不是必然會有問題。台灣難道沒有監督機制?為什麼監督一定會失效?

S

10.
不要逢中必反啦!
中國的政治會操縱經濟,中國經常會侵害人權。這不是逢中必反,因此對於黑箱的兩岸協議,對於人權侵害,身為公民的大家都會自然而然地感到害怕,或說至少謹慎。」

 

C
這也是個關鍵問題,恐中、反中,這就是反服貿的最深層的理由。因為很多台灣人都有這種心理,也就使得反服貿成為正當。我的許多討論也是在這個地方著力。我簡單重複我的想法,我們在中國的陰影下,逃不掉的。如果恐中就不簽約,台灣經濟就完了,台灣也就完了。我們簽約,不是因為簽約一點問題也沒有,而是這條路不能不走下去。回到前面所說最關鍵的議題,就是我們與他國的交流會因為中國因素而被卡住。所以我們必須先通過這個關卡。

S

11.
學生何以能代表多數民意?我就是反對!
學生訴求的是什麼?「要遵守程序正義」,還有「不要黑箱」,另外還有「立法委員不要被黨操控」。這不是什麼多數民意,這是追求法治精神。
學生訴求法治,要求透明,說這不是多數民意?」

C

我在批評學生的說法時,用的措詞是:不該打著代表台灣人民的旗號。學生的意見是有可能與多數相同,但是,即使是與多數意見相同,在沒經充分授權的程序以前最多只能叫做多數暴力。
學生的說法與做法是否只是訴求法治,是否真是訴求法治,相關認定也不是S說了算,也要有個承認或不承認的合法程序。

S

12.
憑什麼佔領立法院?那以後我不爽是不是也可以去佔立法院?
如果今天國家不斷違法,你卻沒有辦法制衡,當然你也可以佔領立法院。
國家有沒有違法?有。那我們還有什麼其他管道可以制衡?」

C

國家有沒有不斷違法,也不是S說了算。
沈先生說政府「不斷違法」,大概是指洪仲丘案、大埔案、特偵組洩秘(?)事件與現在的服貿案等連續幾件事。這些事件是都很引人注目,而且似乎都是政府犯錯,所以說政府「不斷違法」。但是,事情的是非其實都還可以有另外的觀點。除了服貿案比較特殊,其他的問題如果是發生在過去威權時代(我敢確定一定都發生過類似的事),政府一方都會沒事,不會有政府違法這種說法出現。現在會出現,表示民權意識提升,所以批判政府的聲浪升溫;而綠營的持續操作也很成功。現在的政府其實並不特別有違法傾向,而主要是民眾找政府碴的程度遠高於從前。而政府龐大,很難避免有某些部門出差錯。

 

服貿案比較特別,以前很難找到類似的事情。但是,過去兩蔣威權時代,曾做過多少攸關國家命運的決定,可也沒有什麼必須先由國會審查通過之類的說法。當然,大家會說,那是不民主的決策模式,不可取。但是,話說回來,當民主化了,決策隨時由民意來參與,甚至都由民意來決定,最後的結果是否真是有利於全體,將來的民意真的比較樂於承受結果嗎?未必。這就好比現在的婚姻往往是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選擇是否真是比較符合自己的真正喜好,婚姻是否比較幸福,卻也未必。尤其集體的事務,理性化程度始終會是個問題。

S

13.
攻擊行政院幹麻啦!
行政機關是大黑箱,立法機關是小黑箱。立法機關是不遵守法令(根本沒有法令)也不跟你說,而行政機關是整個簽約都在偷偷摸摸。」

C

S
如果真的在乎程序正義,那就得就什麼樣的行動符合程序正義來討論。群眾佔領立院、行政院符合程序正義嗎?如果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逼迫執政者依循群眾的要求,那我們其他人民怎麼辦?就任由群眾裹脅政府嗎?

 

S說政府違法,那也要有個審慎的認定過程吧?一切他們說了算?

S

14.
被打活該啦,警察幹得好!學生違法就是該處罰!
學生違法和警察暴力執法一點關係都沒有。」

C

美國先前有個案例,一位日裔的青年在萬聖節晚上去到一戶人家院裡,要討糖果吃(這是萬聖節的習俗)。但是,屋主開槍打死了該青年(大概有點言語不太通,屋主懷疑他是要來偷東西)。最後判無罪。因為被認為青年闖入人家,人家有權衛護家園。現在,重要的是群眾闖入行政院,必須驅離(那裡面可是有許多重要文件的,豈可由群眾任意闖入?)。而群眾又堅決不撤,那又能怎麼辦?任由群眾繼續佔領?如果一勸就走,警察會用暴力嗎?

S

15.
他們都是被民進黨操控!
這真的蠻靠邀的。」

C

這話是誰說的?有人這麼說嗎?重要的是「都是」這個用詞。我當然認為學生領袖與民進黨有密切關係,整件事,民進黨介入甚深。但是,我不會說「他們都是被民進黨操控」。S把用詞加強,再來批評,這叫打稻草人,打的並不是真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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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ag&aid=12029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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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信他
2014/10/19 22:02
家裡有錢還要A公費留學獎金,然後還嫌不夠用的人,根本是XX,不值得重視(ad2@nb.eq)

笑笑就好
2014/07/23 21:49
會跟吳宗謀搞在一起的基本上絕對不是什麼好人

Scylla Yang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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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16:25
1. 行政命令難道不能在台灣有效?當然可以在台灣有效,所以張慶忠說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如果超過三個月,視同已審查。問題是,服貿協議並非行政命令,當然不能用這條來讓它通過。


條約從締結到生效間有許多程序,其中一個環節稱之為「批准」。所謂的「批准」意謂著國家在承受契約義務前,對條約有再檢查審核的機會:根據國家主權原則,有權修改或是撤回。而根據民主原則,政府也應該諮詢民意,確定條約應否被批准。這是條約的締結中實際存在的程序。


雖然兩者看起來很像,但請不要把談判當成是電腦的循環程序,這太荒謬了。我們都上過菜市場,去買魚買菜哪有不殺價的?我買你一條魚,你送我兩把蔥,這才叫談判,因為不知道對方會再要求什麼所以要直接接受對方最一開始的條件,這個叫冤大頭。


2. 三百多場應該是陸委會說的,陸委會表示,為宣導服貿協議,陸委會與經濟部去年年中至今,透過分區或分業座談、廟口宣講、各地巡迴座談、研習座談等形式,辦理綜合性或各產業溝通說明會三百多場。


但是不管是辦了幾場,我只想問,就拿公聽會來說就好,畢竟只有公聽會有紀錄,說三百多場,連會議紀錄都沒有,算什麼開會。拿公聽會來說,有人認為官員們有回答到與會民眾的疑慮嗎?我覺得沒有。場次不是問題,這些座談會是不是淪為政令宣導才是我們該關注的點。


5. 原來閒雲也知道中國在打壓台灣,那問題就好解決了,我只問一個問題:「你基於什麼理由覺得簽署了服貿協議,中國就不會阻撓台灣加入其他的國際貿易組織?」台灣已經跟澳洲和新加坡簽署過貿易協定,這又該怎麼說?


7. 這不是可能有問題,而是已經有問題了。順豐掛名港資,但是實質上它卻是中資,對於這樣披著外資皮的企業,目前政府有無因應措施?如果沒有,你是基於什麼理由覺得監督機制會有效?


10. 服貿不是不能簽,如同留言十三樓說的,就算回答「應該」,也不代表同意現今的版本;回答「不應該」的也不見得是拒絕與對岸交流。虎皮也許很值錢,但是這不代表你應該赤手空拳與虎謀皮。


11. 13. 我只引用一段話來說就好,南加大美中學院教授Daniel Lynch對於太陽花學運有這樣的回應:「那我也要告訴你,美國的民權運動,都是用違法的方式達成的,法律的秩序就是靠這些違法的運動建立的。」


14. 抱歉,我想我還是直接用沈伯洋的話來回應你就好,「學生違法和警察暴力執法一點關係都沒有。」馬英九很喜歡講一句話,叫做「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什麼叫做「依法」?群眾堅決不撤,你能怎麼樣?如果你的回答是「打下去」,那我想你應該也認同中國政府對於茂名抗議民眾的做法吧?民眾違法,你該做的是「銬上手銬,帶回警局。」而不是用警棍打下去。


15. 就我所看到的反學運人士,有不少人確實是抱持著這種想法的,如果你沒有聽到這種聲音,我也只能說我們所處的環境不同。

欄主知道當初是如何問13位大學經濟系主任?
2014/03/29 20:44

試著找出問卷調查的原文,這個今周刊網站裡的ppt應該是實際問卷的問答(http://goo.gl/3UTVA5)

新聞引用的的問題應該是

"你認為台灣是不是應該跟對岸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應該/不應該"

老實說這種簡略的是非題,不管結果如何傾向哪邊都難以說服人....

就算回答"應該",也不代表同意現今的版本;回答不應該的也不見得是拒絕與對岸交流

拿這種問卷來問經濟系教授,實在是污辱他們的專業,也對不起媒體的責任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4-03-29 22:55 回覆:
許多民調都沒有讓受訪者細部分辨意思的機會。而要讓每個受訪者細細分辨自己的獨特想法,民調很難進行。所以,民調的確有簡化、甚至某種程度扭曲意見的情形。不過,話說回來,最後,也還是用民調來表達一般人的態度。

欄主如何解讀13位大學經濟系主任的意見?
2014/03/29 20:38

如果問經濟系出身的人是否該簽服貿協議?絕大多數的經濟系出身的人都會支持該簽服貿協議。但這不等於要簽目前這個版本的服貿協議。至於所謂政府對經濟系主任的溝通也看不出是對服貿協議的溝通還是對此版本的服貿協議溝通。就有如若問你支不支持去參加棒球比賽?絕大多數的人都支持去參加棒球比賽。但若你支不支持去參加規則是對某一特定隊伍有利的棒球比賽,那結果可能就不是如此。


自己的服貿自己審
2014/03/29 08:20

http://review-fumao.logdown.com/posts/190570-why-we-dont-understand

 

http://review.fumao.today/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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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虧
2014/03/28 13:41

說到吃虧,我還有一個名言相贈 - 吃虧就是佔便宜,這是我這一輩子學到的,最實在的真理。

不要害怕吃虧,真的。不要貪小便宜,尤其是在大陸,當然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

如果是個人自己簽的合約或協議,風險真的很大。今天是馬政府跟習近平政府簽的協議,我絕對信任,因為我信任兩個國家領導人。

不必信任協議,信任人格最重要。更何況他們是國家領導人,別忘了。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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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與觀點的參考
2014/03/28 13:35

我有幾十年的工商業職場經驗,從台灣、澳洲到大陸,五花八門的行業都有些許涉獵,但是我不是搞業務的。我主要工作是內勤管理,在大陸的工作從負責幫外商的雇主登記設立公司開始的。拿薪水的工作是沒有什麼大風險的,但是出資做生意的人不能不扛的就是風險。

很多生意人做生意,接業務簽合約的時候很高興,但是一不小心就有風險。有些業務可能沒有簽約,或存著冒險的心情,結果卻是圓滿獲利的。我相信所有商場的人都能體會我說的話。

今天國人對服貿協議抱著悲觀小心的態度,其實是合乎我個人的悲觀原則。凡事做最壞的打算,反而安全。凡事太過樂觀,也許容易失敗。

如果覺得協議有問題,大家都會小心努力,前景反而看好。如果每一個人都要表示自己的意見,即使是專家的意見,都不見得可靠,我們又如何相信外行人的意見呢?真的照每個人的意思把協議修訂的完美(人間豈有完美?),結果可能會跌破大家的眼鏡。

珍惜當下,珍惜時間,珍惜機會,珍惜所有對協議已經投入的心力,每一個有興趣做生意的人努力替自己的事業下工夫收集資訊,網羅人才,做最好的準備,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用這樣的心態創業,成功的機率會比較大。

對服貿協議悲觀,對自己的能力有信心,這就夠了。一定要浪費時間搞政治手段,相信我,沒有完美的協議的,因為人間沒有完美的事情,這是定理。抓緊時間,放開心胸,存著見習的謙卑,我祝各位企業主成功。



野鶴
2014/03/28 10:12

其實我還是認為這份服務貿易協議,台灣吃虧很多。

比如說批發業和零售業,台灣對大陸的跨境提供服務是「沒有限制」,而大陸對台灣的跨境交付是「批發服務不作承諾零售服務除郵購外,不作承諾。」這根本不平等條約,大陸的批發商可以不用在台灣設立據點,就能把大陸廉價商品批發進來台灣傾銷,貨款直接從台灣匯到中國。台灣批發商想要把台灣的商品批發給大陸,抱歉不行,想要大陸的廠商直接匯款給台灣廠商買東西,抱歉只開放零售郵購。這等於是逼台商非要在大陸設據點不可。

我覺得開放程度不能只看總體利大於弊,因為這等於是造福金融業,而犧牲了批發零售業。說真的為什麼要讓金融業去大陸賺錢,而讓台灣零售業遭受中國廉價產品的傾銷而倒閉。這不符合公平正義,論語有說「不患寡而患不均」,有人說我是儒家,但是半部論語治天下。協議重談沒什麼大不了的,至少這一條可以要求大陸必須對台灣批發零售業開放跨境交付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4-03-29 17:00 回覆:
服貿的利弊可以這次今週刊對13位大學經濟系主任的意見調查作為參考。另外,也可參考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吳聰敏所寫〈從服貿協議爭議看台灣的困境〉一文(網上可查)。他的立場是反服貿,但是,他承認在經濟上對台灣有利,主要問題還是在於以經濟促統的問題,是政治的問題。

說謊的 TVBS
2014/03/28 09:40
http://www.guguvideos.tv/?p=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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