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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誰的正義?
2017/12/07 15:58:06瀏覽699|回應1|推薦6

台灣正在緊鑼密鼓搞轉型正義,立院迅速通過所謂促轉條例。雖然各方對此有不同評論,但是,依目前綠營的勢頭,促轉條例很快就會化為實際行動。看看教育部長的言詞就可知一二。只是,它是否真在促進社會正義,我是悲觀看待。

 

我曾經在課堂上問過學生,是否贊成人本教育,多數學生表示贊成;再問什麼是人本教育,卻沒有人願意回答,恐怕他們中沒幾個人能給予人本教育適切定義。同樣地,我相信,在主張或贊成促轉條例的人當中,也沒幾個人能定義甚麼是正義。

 

當我們要求實現正義的時候,首先應該確定甚麼是正義。如果不知道什麼是正義,卻要求實現正義,這很可能會出現緣木求魚的荒謬事態。

 

當代自由主義思想家羅爾斯(John Rawls)提出兩個正義原則:「自由原則」和「差別原則」。自由原則是說:每個人都有同等的權利去最大化對等且基本的自由(例如政治自由、言論自由、集社自由等)。差別原則主要是處理物質、社會地位上的不平等,涉及社會與經濟上的不平等將以下列的原則來安排:(a)對處於最不利的地位的人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b)參與職位與工作的機會對所有人都是對等及開放的。羅爾斯是否解決了正義議題呢?顯然不是,正義是個亙古難解的問題。

 

另一位自由主義哲學家哈特(Herbert Hart)批評羅爾斯的理論,指出"最大之平等的自由原則"的致命傷在於自由本身的不確定性。判斷最大之自由,並非如羅爾斯所想是獨立於任何立場,反之,判斷有賴於如何評估不同的自由所要保護的利益的相對重要性。要肯認最大之自由,無法價值中立,而是隨著對人類利益的不同觀點而改變。

 

羅爾斯似乎以為,人的理性能讓我們知道甚麼是最大的自由。其實不然。我們可能以為知道,但是,那未必出於普遍理性,而是我們的主觀思維。

 

問題可能不僅是無法基於價值中立來判斷最大自由,而可能進一步涉及:自由原則真是正義的最關鍵要素嗎?非自由主義思想家顯然就會有不同的正義定義。

 

總之,在現實裡,我們主觀以為的正義,是否客觀上符合正義,很難判斷。也許根本就沒有"客觀的正義"這回事。正義是什麼,迄今仍難有普遍共識。

 

長期以來,西方人對於非西方族群普遍抱持負面評價態度,包括後者的行動是否符合正義原則在內。但是,這個評價究竟是否夠客觀、公允,難以確定。一次大戰後的凡爾賽合約,就充分凸顯出英美法等最為西方典範的所謂先進國家,其實骨子理是多麼自私、貪婪、自我中心。他們能公允評價非西方社會嗎?

 

幾十年前,美國拍了許多西部片,片中,印地安人一般是代表著野蠻、不正義的一方,所以,當看到白人英勇"戰勝"印地安人時,觀眾們也紛紛跟著歡呼。但是,從另一個觀點看去,又好像是武力長居優勢的白人在屠殺美洲原住民,並奪取它們的土地、資源。究竟誰才是正義的一方?

 

誰知道正義何在呢?即使有許多人深信自己站在正義的一邊,這種深信有足夠的憑據嗎?

 

如果我們完全接受舊約聖經所要傳達的正義立場,那麼摩西應該是代表正義的一方。但是,聖經也明確記載,當摩西上到西奈山領受十誡法版的期間,一些猶太人已經叛離摩西。要等摩西回來,以武力殺戮三千人,才能迫使猶太人再回到摩西的正義軌道上。也就是說,對那些被屠殺的人來說,可能並不認為摩西所帶領的方向是符合正義的。他們可能寧願崇拜金牛,而不要信仰耶和華。對他們來說,金牛才代表正義。誰說摩西的信仰才是正義呢?

 

聖經的立場是明確的,我們甚至在閱讀聖經以前就已經知道摩西是代表正義的一方,或者說是與上帝站在同一邊的人。但是,如果沒有聖經的明確立場作為支撐,人們又如何知道何者代表正義?

 

據說,林肯與官員們一起討論內戰議題,官員們強調上帝是站在他們一方的。但是林肯卻說,我只希望我是站在上帝這一邊的。但是,我們又怎麼知道我們是否站在上帝這一邊呢?如果上帝無言,我們只能自己告訴自己答案,我們的直覺會怎麼引導我們?會當然引導向上帝之道嗎?那麼,為什麼摩西的(部分)子民還會去崇拜金牛並因此遭到擊殺呢?

 

我們的直覺能引導我們走向正義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如果我們的直覺足以引導我們走向正義,許多國家應該不是現在這種悲慘的模樣。

 

要走向正義,我們必須要伸張理性思考與理性溝通。直覺是不夠的。嚴格說來,理性也是不夠的。我們並沒有獲得保證可與正義同在。但是,理性是我們最大的支撐。我們只能將理性做最大、最深的發揮,而不是因為信賴理性天賦,就憑直覺信賴自己已經足夠理性,或者,信賴自己所認為應然的正義判斷。

 

我們連甚麼是正義的抽象定義都還難決,要提出具體操作定義,更是沒轍。然則,我們為甚麼就能訂立所謂促進轉型正義的相關法律?

 

蔡英文聲稱,"許多長輩和家屬,一生都在等這一刻"。嚴格來說,這句話語意並不明確。所說的長輩是誰?他們所等待的,是"促轉條例"嗎?還是平反冤屈?又,什麼樣才算是平反?他們真()冤屈嗎?

 

我們不時會在媒體上看到,受到判決有罪的一方,高喊冤枉,或司法不公,他們的呼聲代表正義嗎?阿扁說他的入獄是受政治迫害,是嗎?

 

當然冤屈很可能確實存在,只是難以判別。這種難以判別,又不完全是事實認定上的困難,而可能還涉及觀點。三月學運中那些佔領立院、行政院的行動,是否犯罪?是否該受懲罰?又,之前那些辱罵馬英九前總統(在其總統任內)的言詞或行動,是否有罪,是否應該受懲罰,在不同觀點下,答案顯然可能有異。然則,何者合乎正義?

 

對當前的促轉條例,支持者似乎比較強調條文中檔案資料的公開原則。對這部分,我沒有多少異議(對某些資料,保密原則仍然有需要,但是可更明確做出限定,避免成為特權的保護傘)。但是,反對者或質疑者很少是針對資料公開原則,而比較是針對其他。說穿了,促轉條例是衝著兩蔣與前期的國民黨而來。嚴格說來,這已經扭曲了正義原則。正義原則如果是針對於誰與誰的恩怨,那恐怕就談不上是正義。

 

原民立委高金素梅批評促轉條例切割,不是在追求原民的正義原則。我認為她的論述合理。但是,明顯可見,她的說法不會被重視,因為實力差距。她代表的只是少數意見。

 

但是,"許多長輩和家屬,一生都在等這一刻"中的那"許多"又真的是多數嗎?就算是多數,就算他們真覺得委屈,要如何平反才符合正義?其中,像是謝雪紅一路的人(也就是親共產黨的一群),又要如何平反?有沒有一些親日的日軍退伍者,要如何平反?他們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一群人,正義原則的適用也並不相同。不是嗎?

 

再說老蔣。被一些人認為他是二二八的元兇、罪魁。轉型正義應該要怎麼處理?去蔣化顯然是促轉的重要意圖,但是,那確實是符合正義原則嗎?

 

如果有人主張,老蔣於台灣有大功,使台灣免於淪共、免於文革之禍,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嗎?或者,那是不必在正義獎懲大旗下一併討論的部分嗎?

 

促轉,究竟是一部分台灣人的恩怨情仇的發洩行動,還是使台灣朝向正義社會的道路邁進?它將使台灣社會更趨和諧,還是更分裂?

 

且讓我們大家拭目以待。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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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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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9 14:23
民進擋徒的做法和要殺名人的失意漢一樣,刷存在感--說時髦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