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對於受邀授課演講經驗談,個人頗有同感。揣摩承辦人員心態,恐怕是認為不過就是一件例行邀約授課的案子,因此,為了呈核演講案與演講費的核銷,最簡便的方式(其實是偷懶),便是叫受邀者自行準備簡歷傳回。我個人受邀演講不僅是被要求附上簡歷,甚至還有「演講經歷」、「授課特色」等資料,好像是我是受僱於該單位似的。至於「演講費」的支領,許多單位經辦者採「匯入帳戶」方式,我曾遇過最離譜的一次:某場受邀大學社團演講課程,結束後過了近4個月還未入帳,原先想為了未收到匯款之事去電催請,似乎顯得有些「俗氣」與「市儈」,後來實在是受不了,於是聯繫社團原先負責的學生,學生跑了幾趟,終於了解未入戶原因:原來是該校對於社團邀請講師費用的結報,到底是「課外活動組」還是某個科室,兩個單位還在推拖是對方業務,我一聽不得了,這哪是學生可以奔走解決的?於是打電話給學校主秘室「拜託」協助,兩星期後才收到那微薄的演講費。另外,夏老師授課對象應該多是現職人員,對精進公文撰與自我的提升有相當的動機,倘若像我多是受邀大學課程演講,恐怕有些狀況會令您難以想像:演講正講到一半時,發現一位前排女學生聊天聲音都快比我大聲了,我用之前講授內容刻意點她一下,居然還可繼續聊...過沒多久,腳居然掛到前排扶手去了!如果手上來一杯可樂,那還真像在電影院看戲,要不是回應大專主辦教授的誠摯邀請,以及本著對學子分享專業知能的熱情,否則,很難繼續堅持下去。
再回到老師您這個案例來討論。在職場與實務活動辦理上,對於邀請來的賓客甚至是重要人士,「稱謂禮儀」是核心工作之一。對每一場節目規劃,我個人都會對於訪賓名單一一核對頭銜、職稱與「榮稱」是否洽當,排序是否合宜。並非此案當事人「廖女士」愛計較,採用恰當的稱謂,是對於被邀請者的一種基本尊重。經驗上,國外人士對此也非常在意。應該如何採用適當的稱謂?個人提供簡單原則如下提供參考:
1.知道職銜即用職銜代替「女士」、「先生」、「小姐」來稱呼。
2.不知職銜如有博士學位,則稱000博士,英文採Dr.(不稱碩、學士)。知其專門職業則稱呼之,如:王醫師、張律師。
3.個人有多項稱謂可供使用:包括行政職、學位、專門職業稱呼,則採該場合屬性相符的稱謂,且儘量與他人能有一致性。
在某專業場合大家都採職稱,唯獨自己被稱「小姐」(這不是在私領域,不要認為是恭維某人年輕),當事人會覺得被尊重嗎?
→ 以下是我出給學生就此案例的延申題:
某公務會見場合,訪賓中包括一對夫妻:夫為教授、妻為某研究中心主任,如果你是行政秘書,負責製作賓客名片卡(place card),兩位的卡片稱呼字樣,你要怎麼印製?選擇題(妻不冠夫姓):
a. 《Prof. Stephen Turner》《 Ms. Turner》
b. 《Prof. Stephen Turner》《Dir. Kristen Stewart》
最後,在今天9月28日,敬祝夏老師教師節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