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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10:23:15瀏覽5778|回應12|推薦19 | |
迷幻藥之一
本文分兩次貼出。第一次談毒品/禁藥分類,以及列為第三類的迷幻藥定義。舉出大麻為例。第二次介紹北美洲幾種天然迷幻藥的應用,以及產生的作用與效果。
我們先看看毒品的家譜,再來定位大麻。
毒品定義,各國不同,卻有一致的取向
第一類,沉靜性毒品。這種毒品以鴉片類(Opium)為主軸。包含有最原始的鴉片膏、嗎啡、海洛英等。除此外,上有化學合成的藥品,廣泛用於醫療。管制最嚴,處罰最重。具有中華文化的各地區與各國,因為昔日鴉片受害至深,處罰最重。台灣為唯一例外。本類具有成癮性。
第二類,興奮性毒品。首推古柯鹼 (Cocaine),安非他命也屬此類。管制嚴格程度僅次於第一類。本類具有成癮性。
值得注意,當人們把第一類的海洛英和第二類的古柯鹼混合注射時,產生了特殊效果,稱為Speed ball。美國喜劇天才John Belushi 因此突然死亡;同樣的台灣笑匠許不了並非突然死亡,他使用的是第一類的化學合成藥物 Demerol,屬於醫療止痛藥物,並非立刻死亡。這兩類藥物被嚴禁嚴罰有其道理在焉。 * Demerol歸類在第一類。屬於沉靜性藥品。
第三類,情緒/心靈改變藥物。LSD、大麻等。台灣稱為迷幻藥。被列為禁品。只不過這類禁品的藥性和前兩類截然不同。迷幻樂屬於第三類禁藥,被禁止的原因並非成癮性,而是此物造成認知改變。
第一和第二類毒品不屬於本文範圍內,可以略去。第三類毒品到底算不算「毒品」難講,在本文的範圍內。先講大麻使用後會在人體產生怎樣的現象。
我使用乾燥大麻葉,以菸捲紙捲成鼠尾狀吸食兩三次,感覺能使人肌肉放鬆 (並非是心情放鬆),證實大麻的藥理有效性。若說這種藥理和Mood changing說得過去,若說是Mind changing ,亦即產生Trance 效果,從而轉換心靈那種效果,以我所用的點燃吸食小量,沒有那樣強的力量。此外大麻吸食造成咳嗽,身體肺部抗拒大麻入侵明顯。當大麻劑量加大後,能否造成幻覺(Hallucination) 我沒有經歷過,不敢講。本物列為第三類毒品之一。醫藥化學肯定了大麻裡面的Tetrahydrocannabinol (THC)對人體具有某種效果。大麻經過過提煉的產品稱為Hashish。大麻乾葉英文俗稱Marihuana。 有人說披頭的名曲--Let it be裡面的 Mother Mary暗示的就是 Marihuana。這是極可能的,我們看看歌詞,Mother Mary指得當然不是母親。也就是說,當歌者遭遇了麻煩和感到黑暗無望的時候,吸食了大麻,就有「隨他去吧,Let it be!」的放鬆效果。也有可能Mother Mary指的是聖母瑪莉(亞),羅馬天主教尊崇聖母為救贖的象徵。回顧披頭當年的文化,若他們是法國、西班牙、義大利人,比較有可能想到聖母吧。歌詞如下: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Mother Mary comes to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And in my hour of darkness She is standing right in front of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我幾次試驗大麻,使用吸菸類似的吸入法,劑量低。感受感官明顯敏銳。眼睛看到的色彩比正常時鮮豔好幾倍,當我沉沉睡去時,偶而的輕咳,居然如夢中聽到極大的雷鳴而嚇醒。大麻改變了頭腦對知覺感受程度毫無疑問。固然不是心靈變化,也只是幻覺的初步。證實了大麻和其他的迷幻藥相比,作用輕微甚多。可以說大麻能夠使感官敏銳,是否能作娛樂使用(Recreational uses),尚有待研判。
大麻有沒有成癮性?根據我的經驗來看,此物並無成癮性,卻有依賴性。大麻具有放鬆肌肉,從而紓解痛症的效果。俄羅斯前些年的考古,挖出一具約2500年前的二十餘歲女子,稱為Ukok公主(Ukok Princess, or Ice Maiden)。她的墓中有大麻。俄國醫者檢驗該遺體,發現有乳癌轉移到淋巴的現象。因此推斷大麻用來減輕癌症的痛苦。此證大麻舒緩疼痛的藥理作用。 *中國幾乎所有報導都說:冰雪公主(中國的翻譯,即Ukok公主。因為吸食大麻過量死亡。這是中國編造的倒因為果。Ukok公主因為癌症才吸食大麻才是正確的。今日醫界也認為大麻能舒緩病痛。加拿大在前幾年通過藥用大麻合法化,理由在此。
維基的報導: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iberian_Ice_Maiden
大陸倒因為果的報導。俄羅斯研究者並未證明Ukok公主吸食過量大麻而死,卻證實了她的乳癌已經擴散到淋巴系統。她的死因很可能是乳癌造成的,她的骨骼有嚴重摔傷現象,直接死因也有可能是摔傷。大陸的說只是害怕人們使用大麻罷了。未必符合事實。今日加拿大癌症病患同樣能合法拿到大麻處方紓解痛苦。中國的報導受到政治/政策干預影響,往往需要過濾。
http://health.people.com.cn/n/2014/1022/c14739-25884211.html
大麻,具有感官敏銳度的改變能力,這方面我的經驗可以認證;大麻,具有醫療藥效,這方面和其他迷幻藥不一樣,藥用大麻在加拿大已經立法通過了。僅剩是否可娛樂使用的考量。
我個人的經驗不足為憑,俄羅斯的西伯利亞日報報導Ukok公主時,有一項假設,認為她當時使用大麻來緩解病痛,產生了認知的改變 (an altered state of mind),因而能和鬼神溝通,使她在自己的巴茲瑞克(Pazyryk)族群裡面地位崇高。也就是說她成為巫術祭司了。這種狀態當然不是感官敏銳度的改變了。 *一般來講,認知的改變先要進入迷離恍惚的境界(Trance)。在迷離恍惚中,能夠溝通鬼神。這幾乎是所有的宗教的起源。只不過進入迷離恍惚的方法有很多種,不一定要靠藥物引導。判斷宗教的正與邪在於該宗教對於現世生活是否有負面干擾或反面誤導。
認知的改變是比較嚴重的問題,主張大麻娛樂使用合法化的人,必須慎重了解這是一種甚麼情況,對於社會有怎樣的衝擊。大麻主成分THC濃度要到多少分量才會產生認知改變?因為認知改變和整個精神析離病態(Psychosis)相距不遠,析離心理最典型的病態正是Schizophrenia (向內性人格分裂)。Schizophrenia並非是癡呆症。外表癡呆因為病人發病症兆有向內性,可能同時存在排外性。看起來有如癡呆。
直至目前為止,尚無大麻致死,或大麻導致疾病的報導與研究。醫學研究必須積極確認大麻與其他迷幻藥使用於人體的安全性。固然人類的身體能夠大幅度適應藥物,個人認為大麻煙對肺部有一定的傷害。大麻抽成成分的THC是否有害,很難講。
由以上的介紹可以看出來,大麻被列為合法藥用植物或有其道理;大麻開放成為娛樂性使用,它的合法化尚須考量。迷幻藥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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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濟灝 回Kelly:加拿大執政自由黨明年開始要推動大麻娛樂合法化(使用嚴格監視)。所持理由就是我在文中所說,他們無法找出大麻的害處。但是認知改變就是害處,我很擔心的。那會造成社會問題。大麻是否有能力造成認知改變必須再度確認。本文重點在此。荷蘭也不是完全開放,有管制用量的。若經合法,管制有用嗎?至少我必須和家人確認對策。也就是我們絕不嘗試。管不了社會,只能顧自己了。雖然我這些年承認自己的加拿大國籍,依然較少用心於這個社會的。我的看法有一定深度。不過,我不打算在本地主流報紙刊登任何看法。一向不介入加拿大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迷幻藥之二
我對第二部分的寫作計畫
迷幻藥文化寫在美國的歷史書中,為美國史的一部分。這是1960年代美 國興起的反抗運動。大環境是越戰與反戰。現象呈現於嬉皮文化與知識界的革命。LSD由Leary教授引介入美國;UCLA的人類學博士生Carlos Castaneda到了墨西哥拜一位老印地安人為師,學習巫術。這個過程中他使用了不只一種迷幻藥,用以引導進入Trance狀態來溝通未知。Carlos後來以這樣的經驗拿到學位。他寫的一系列唐望書籍已經翻譯進入台灣了。當年我讀這系列的最後一本書時,讀了他寫的最後一章的回顧與Summary。肯定他對這個研究具有學術方法,難怪他能通過博士論文與口試。
本文第二部分介紹,將談LSD,Carlos Castaneda所用的植物迷幻藥,以及巴西一些天主教教徒用的迷幻藥。這些藥物在美洲法律都是禁止的,但有例外,當藥物用在宗教儀式上是合法的。為何?因為北美印第安人的宗教用了千年以上,又無法發現對人體有甚麼傷害。所以巴西,甚至美國某些州政府(立法各有不同)做了妥協。
1960年代的性革命,思想革命等都因反越戰而起。迷幻藥文化來自於北美印第安人的經驗。這是美國史的一段。我想,再做幾天的認識後才來談這第二部分。這個部分的藥物,應該是比大麻要強烈很多,也涉及印地安巫術。
本文還沒有寫,我還要做一些資料查詢與思考。寫大麻的第一部分寫完了。我不認為台灣人很了解這種美國來的文化的歷史背景。越是不瞭解,引進以後的後果越嚴重。尤其是這些藥物和五花八門的宗教結合起來,複雜性和麻煩就來了。台灣現在有很多人在探索靈界,就是麻煩的伊始。如果探索靈界只在騙財騙色的水平上反而輕微,事實上弄得不好,更嚴重的是集體精神錯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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