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迷幻藥之二 Section II.a
2015/12/21 14:07:46瀏覽2261|回應1|推薦20

迷幻藥之二 Section II.a            

 

(寫在前面)

這是我的年度紀念文章。每年年底,我會回顧所學,挑一個主題寫篇文章作為紀念。我除了使用過兩三次大麻以外,沒有使用過本文中任何迷幻藥。能夠看得深刻,因為對於人類心靈有相當的認識。此外,我盡量減少怪力亂神的介紹。以我涉入的各領域來講,怪力亂神可算各領域之中的強項。刻意淡化了。

 

Section II 文章很長,我切成a b來發表。這一部分是 Section II.a

 

這組文章,看得人少也難怪。一般人不願意涉入。

本文所用的技術依然是歷史學技術。

這一段所寫感謝UDN閣友 pnv。她提醒了我看看赫胥黎的心靈開發與他寫的【感知之門】(The Doors of Perception),早年我只讀過他寫的【美麗新世界】(The Brave New World),了解他講的高貴的野蠻人(The Noble Savage)的概念。由於pnv的引介,使我了解赫胥黎和李瑞(Timothy Leary)以及卡斯特尼達(Carlos Castaneda)間的連鎖互動關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迷幻藥之二,第二節所談,以美洲迷幻藥物的種類,以及美國的迷幻藥文化。這些藥物在美國各地視當地情況,並未完全列為毒品。某些場合,八如宗教場合中允許使用。普遍被列為管制品。有一定的管制規定。

 

迷幻藥的英文應稱為Psychedelic drugs Psychoactive drugsPsychedelic drugs的涵義是能夠開心靈的藥物,希臘語源;Psychoactive drugs是純英語,意義和Psychedelic drugs一樣。兩個詞都是正面意義。中文的迷幻藥一詞是反面意義。未必客觀。

 

下列藥物常為人使用,有化學半合成品,有天然植物。其藥性都能導致幻覺(Hallucination)。幻覺或幻境為一般用語。定義不精確。此處襲用,視為中性字。值得注意一下,所有印地安巫術不採用化學藥品,一律取自天然。印地安文化視植物有靈。使用植物迷幻藥是自體和該植物的靈的共行與合作。

 

 

其一 LSD。本物為化學半合成品。以藥片問世。原先在美國列為藥品之一,後來立法管制,醫療方面甚少使用,或完全不使用。對應於LSD的天然植物為某些類迷幻蘑菇 (Psilocybin Mushroom)。在1960年代美國的逆反文化的酸潮運動中,廣泛為人所用。稍後為美國立法嚴格管制。使用LSD的知名人物有 小說家、思想家,赫胥黎Aldos Huxley (1894~1963),以及心理學家,李瑞 Timothy Leary (1920~1996)

*1960年代的逆反文化寫成:Counterculture of 1960's;酸潮運動寫成:Acid Wave of the sixties。這裡的酸指得是化學裡面的酸鹼化合物的酸類化合物。特指LSD

 

其二 Datura。本物有兩種藥性類似,屬於同一族的植物,一為曼陀羅花,學名:Datura stramonium;一為洋金花,學名:Datura Metel。成分為:東莨菪鹼(hyoscine)、莨菪鹼(hyoscyamine)、阿托品(Atropine)。1963~1965年間,UCLA 人類學博士班學生卡斯特尼達(Carlos Castaneda)使用洋金花種子進入傳統印地安巫術的幻境。後日成為本領域的專家。並獲得該校博士學位。曼陀羅花毒性較強,在中華古代用來做蒙汗藥。卡斯特尼達使用的似乎是洋金花,此處待考。

 

其三 Ayahuasca 在美國以南的美洲區域稱為 I-Was-Ka,含有DMT,中文稱為死藤。本藥證實能刺激松果體分泌賀爾蒙,從而導致幻覺。為印地安巫術用藥之一。在美國以南的一些國家中,列為管制,但在宗教使用上為合法。該地區有些西語系天主教聚會也會使用本植物熬製的湯頭。

 

其四 Peyote Cactus。又稱為Mascalito。這是印地安巫術中普遍使用的藥用植物。藥性作用短,能產生類似頻死經驗(NDE)的現象。屬於美加墨地區的美洲本土教會Native American Church合法用藥。這個教會融合了早期新教徒所傳的新教和印地安巫術,會員不限印地安人。根據印地安人的經驗,這種藥屬於溫和性的藥物。根據印地安人的經驗,這種藥屬於溫和性的藥物。小說家、思想家的赫胥黎(Aldos Huxley)最初使用的迷幻藥就是此藥,後來也使用LSD

 

有關美洲本土教會,參考下列連結: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ative_American_Church

******************************

美國迷幻藥的使用,當然不會等到1960年以後就突然爆發了。早在1930年代,英國的小說家、思想家赫胥黎 (Aldos Huxley)轉入了內心的探索。他進入了印度教的吠檀多(Vedanta)哲學裡面,我認為他不僅進入了吠檀多,一些印度瑜珈修行的領域,至少略知一些。這些均屬於非基督教的東方信仰,所含神祕主義(Mysticism)甚多。

 

1937年,赫胥黎居住在美國以至於終。他應該沒有獲得任何東方神秘主義的修行法門如靜坐、沉思(Meditation)等。到了美國以後,接觸了印地安巫術使用的迷幻植物Peyote,又稱為Mascalito,或Mascaline,使他進入幻境。也只有在幻境中,他才能體驗東方的神祕主義。他使用迷幻藥的經驗寫在ㄧ本叫做【感知之門】(The Doors of Perception)的書裡面。

 

赫胥黎認為藥物使用使他實際體驗了一種穩定不變的狀態-->Is-ness,也就是Being,在不變的狀態下,依然潛伏有變化 (Becoming)。他實際感應了光影與形狀。玄乎的文字,我們不必多說,簡單的講就是他在Peyote的幫助下,看到了意識層之下的很多真實(Reality),這些真實有可能在潛意識之外,包括了潛意識。赫胥黎有可能沒把他感受到的東西都寫了,都寫的話,他有可能被社會排斥。他肯定經驗了頗深的層次。他說:

...to enable us to live, the brain and nervous system eliminate unesssential information from the totality of mind at large.

(為了使我們能生活,大腦和神經系統消除了我們不必要接觸的那個整體心靈)

 

我們知道,我們的心靈,意識層只不過是心靈的冰山一角,弗洛依德的心理分析挖開了潛意識,不過是往冰山下面,又深入了一層。更下面的可稱為非意識。我們的心靈保護我們不接觸那一層,那一層是一般人捕捉不到的一大塊。赫胥黎使用了at large,意思是捕捉不到的層面,也就是神秘主義的內容。

 

赫胥黎影響了兩個人,一個是美國極為傑出的心理學教授--李瑞(Timothy Leary),兩人曾有交流。李瑞後來以主張使用LSD著名,他可能推薦赫胥黎使用該藥;另一人則是走入印地安巫術的人類學博士卡斯特尼達。

 

赫胥黎在六十九歲那年,因為罹患喉癌而死。死前要他的妻子使用100微克的LSD分兩次注射體內。很難知道他的動機。LSD既沒止痛效果,也沒有藥物幸福感。我認為他在死前,希望進入非意識層,也就是不可言說的真實境界,在生死交界時接軌。Having prepared the whole life, I am ready for the journey! (準備了一生,我從容踏入旅程)。這是我的推測。

 

和赫胥黎有交流關係的李瑞博士/教授在1960年代是鼓吹LSD藥品使用指標性人物。李瑞一生沒有赫胥黎那麼順利,赫胥黎使用迷幻藥,當時不違法的,他的作品半掩面龐,沒有直接去寫他講的「不必要接觸的心靈全部」給大眾閱讀。李瑞經過LSD的實驗後,宣稱這種藥物可作為心理治療,同時能增加創造力。有關李瑞使用LSD的資料我不打算再度審讀。只有下面幾個重點拿來講講:

 

其一 1960年代的迷幻藥次文化以李瑞為指標人物。他成了眾矢之的。理查.尼克松說他是全美國最危險的人物。他被哈佛大學開除了教職,又做過牢。 李瑞正式的被美國歷史反面記錄在史冊,惡名鼎鼎。1967年,美國聯邦政府將LSD列為非法。李瑞受到的衝擊可想而知。

 

其二 我認為李瑞宣稱LSD可以用在心理治療並非胡言。我們看看希臘字源的Psychedelic,意思是開啟心靈的意思的話,LSD屬於此類。赫胥黎講的人類心靈被大腦和神經系統消除的那一大塊海面下的冰山很大的,那塊冰山包含了潛意識和非意識。李瑞的時代,精神治療採用心理分析方法,用解夢和對談來看病人的潛意識,用以引導病人痊癒。至於非意識的部分,因為涉及怪力亂神,無關心理治療。李瑞認為LSD能引導病人自己發現冰山在海面下的區塊,並無錯誤。

 

其三 由於 LSD在使用後,六小時以內藥性消退後,人就恢復正常認知。在藥性發作時,會產生認知改變。對於整個社會來講,禁止此藥有其道理,因為合法化以後,很難管制。藥性發作時可能危害社會。李瑞強烈反對海洛英和嗎啡。因為這兩種第一類毒品使人心智昏沉。贊成LSD,因為能使人心靈敏銳。很難說他是毒品的代言人。心理學教授的李瑞只能說另有見解吧。

 

其四 1966年出版的【Revolver】音樂集裡面,有披頭之一John Lennon昔日的一首歌,﹝Tomorrow never knows﹞。那首歌呼應了李瑞和LSD。昔日的披頭和迷幻藥文化有關係的。

 

李瑞常用的迷幻藥為大麻和LSD1966年因攝護腺癌死亡。得年76歲。從他的生卒來看,很難說大麻和LSD會造成死亡。LSD有一定的用量限制。美國曾有人使用了限定用量的3000倍,並混用其他藥物而死。僅此一例不能驗證本藥品的毒性。它有可能比香菸和酒精的危害性更小。認知改變造成社會危害才是本藥為禁藥的考量。

 

參考資料:

有關LSD的發現,可參考: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566471

洋金花學名Datura metel 

洋金花全株皆含莨菪烷類生物鹼,包括東莨菪鹼(hyoscine)、莨菪鹼(hyoscyamine)、阿托品(Atropine)這些物質有麻醉、止痛、鬆弛肌肉等作用。經製煉的洋金花的花可用作麻醉,只需口服3-55分鐘就會發作,效力可長達5-6小時。如果服用過多,就會出現幻覺、中毒等病徵,嚴重者會致命。由於使用稍微過量便可致毒,故必須慎用。 從中醫角度,多數以花入藥,果、葉、根亦可,常於夏秋採集,洗淨曬乾備用。洋金花味苦、辛,性溫,有大毒,主治麻醉鎮痛、平喘止咳。而在古時印度,因為洋金花含有麻醉作用,能減輕症狀,所以會廣泛用作治療癲癇症、精神病、心臟病,甚至腹瀉等病症。而在越南有人將洋金花的乾花和葉子捲成香菸吸食。

曼陀羅花(學名:Datura stramonium

曼陀羅花整株有毒,種子毒性最大。花的主要成份為東莨菪鹼、東莨菪鹼及少量阿托品,而起麻醉作用的主要成份是東莨菪鹼。它的作用是使肌肉鬆馳,汗腺分泌受抑制,因此古人將此花所制的麻醉藥取名為「蒙汗藥」。

宋朝《扁鵲心書》中說:「人難忍艾火炙痛,服此(曼陀羅花等)即昏不知痛,亦不傷人。」明朝李時珍《本草綱目》中記述「八月采此花,七月采火麻子花,陰乾,等分為末,熱酒調服三錢,少頃昏昏如醉。割瘡灸火,宜先服此,則不覺其苦也」都強調了它的麻醉作用。三國時期華陀所制的「麻沸散」中也含有曼陀羅花,民間的「蒙汗藥」也是用其所制。

曼陀羅花除有麻醉作用外,還有止咳平喘功效,可以治療寒性咳喘、少痰等病症。但不論做為麻醉還是用來治咳喘,都要謹遵醫囑,否則就會中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Kelly:我很厭惡學界的卑鄙鬥爭,不願意置入,更不多與這些人來往。並不代表我把所學的方法,尤其是歷史方法丟掉了。半生涉入很多主題,以及三五種領域。不能說沒有所得。基本上百無禁忌。使我很噁心的主題除外。美國研究為我開發的一個領域,迷幻藥為此領域的主題之一。我想,LSD的發現者講的是對的,李瑞也沒有違背他自己的良心。這個藥品對心理病的治療有一定的作用。美國政府宣稱此物無療效也無法強化創作力是沒有根據的。他們應該這樣講:LSD雖然具有心理醫療的功能,也具有一定開發心靈的效果。可是能讓人認知改變,對社會有不預期的危險。所以,列為違法的迷幻藥禁品。把禁品分為毒品和導致認知改變兩類。禁止本身並無錯誤。台灣列為二級毒品,歸類上也是錯的。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f2013e&aid=39690588

 回應文章

pnv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萬物靜觀皆自得
2015/12/21 17:25

原本一個人就是應該以這種方式去看,可惜有些東西、藝術家以外的我們祇能藉著服用「麥司卡林」纔能看到但藝術家卻天生異稟一直都能直接看見。又、我們的語言習慣導致我們犯錯而當處在內心之兩極中時我們或許多多少少擺脫了語言、擺脫了概念性思考經驗之體系,於是我們對幻象客體的知覺具有鮮明的特性以及毫無遮隱的強度。

我讀陳蒼多先生的譯本、說赫氏對東方哲學頗有涉獵、獲個中三昧,除外也對中國的山水畫了然於胸,而書中說畫家們強烈的憂鬱和受到苛責、極為令人痛苦的感性其實是表達在平紋縐絲裙、緞子披肩與緊身上衣的起伏跟質地時,所看的正是Istigkeit(存在狀態),則教我特別感動----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5-12-22 02:32 回覆:

給pnv:

使用迷幻藥物只是方法之一。東方的打坐,需要時間,慢慢的也能開天眼。天演意即非一般的眼睛,能看到心靈意識層下面的區域。這是科學的說法,不科學的說法,則是,潛意識中的內容,受到心理自衛機制的保護,故意掩蓋了。非意識的層面根本就不是意識,那是一種頻率調整器,一旦進入那個區域,溝通的是怪力亂神。一般人宜於避免。我因此反對印度瑜珈行者的打坐。中華的禪坐主張放空,小心一點,是可以練習的。我從不練習。我常做的氣功是動功,也就是幫助身體的,與心靈無關。莫開天眼。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5-12-22 02:45 回覆:

稍早講過了,在探討過程中,朋友的協助,都要寫清楚致謝。也就是說,材料和啟發哪裡來的要說清楚。本致謝寫在文中首段。如下:

這一段所寫感謝UDN閣友 pnv。她提醒了我看看赫胥黎的心靈開發與他寫的【感知之門】(The Doors of Perception),早年我只讀過他寫的【美麗新世界】(The Brave New World),了解他講的高貴的野蠻人的概念。由於pnv的引介,使我了解赫胥黎和李瑞(Timothy Leary)以及卡斯特尼達(Carlos Castaneda)間的連鎖互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