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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6 23:35:05瀏覽675|回應0|推薦0 | |
第一次拍廣告,第一次當廣告明星...... **搬家,入厝** 搬家,對我而言,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了!因為我不是搬一個「家」,而是搬一個人的家當;搬家一次、二次,總會累積點經驗,從我國三開始,我搬家搬到多得數不清,二十次以上吧,次數多到有人訪問我(離家18載、搬家19次;離家女兒心之星期天女兒)……在二十年漂泊後,我終於決定買房子了! 買屋,是人生大事。但我卻是一股傻勁,至今還覺得真是「憨膽」,傻得可以,連殺價都不懂。因為我看一次屋,就決定買了;身上只有十萬元,也決定買了;打算要離職,還是買了;莫名考上研究所,管他的,買了!擁有我自己的房子的那一天,是民國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我的生日當天,我還去了殯儀館學姐的告別式之後,我的租屋生涯的最後一天,裝潢工人把屋子交給我,我有了我生平第一個小窩了。心中百感交集,終於有屋了!朋友告訴我六月三十日是凶日,所以七月一日才入住第一天。家人也只有姊妹知道,爸媽還不知道哩。 第一個晚上,找了大學好友禹台一起來住一晚,兩個女生當晚特地去買了床組同榻而眠,睡在自己的房子,感覺好像作夢一樣。之後好一陣子,每天到晚上都覺得腿好痠喔,因為興奮得每天在家走來走去,覺得家好大、天花板好寬……雖然我的小窩扣掉公設只有十五坪,但是比起租屋的兩三坪,我的家真的好大! **第一次拍廣告** 那時,木柵動物園剛有了嬌客--國王企鵝,於是,在文山區的建案就叫做「國王花園」,用企鵝當吉祥物。我喜歡這裡的樸實無華,像平民的集合住宅,開放式空間,沒什麼游泳池之類的雜七雜八公共區域,還有在山邊與公墓邊的寧靜……我想,我一向正直不做虧心事,不怕阿飄鄰居們跟我打招呼,有時,活人比較可怕些……,所以,我住得安適自在。 後來,七月中旬太平洋建設公司找我當代言人拍廣告,呵呵,那真是有趣的經驗。那天,我的朋友小燕來訪,我和她喝可樂、看休閒雜誌,直到廣告公司的文案小姐和攝影來,聊了一下下,我只是說說我糊里糊塗就買屋了的過程,還有無法算清楚的搬家次數,完全沒想到她問我幾個問題能寫出怎樣的文案來。我和小燕一起在屋子內入鏡,還到一樓中庭拍了照。文案說可能放兩個人的合照。 我特別問了可能的刊登日期,因為在那日期前,我得先跟我父母坦承我私下買屋的事啊(不瞞著他們,房子就買不成了)。 後來,廣告登出來了,是八月五日中國時報的全版廣告。看到文案內容,我和小燕哈哈大笑!我當日是喝可樂,不是咖啡;是拿八卦雜誌,不是原文書(我沒有裝氣質,卻被寫得有點兒氣質,呵呵!),而且,當時還少算了幾次搬家次數……廣告,果然呈現「美好」的一面!哈哈! 至於,廣告費?唉,只是小人物,兩個月後拿到五千元的SOGO禮券啦。只要想到我的鄰居房價比我還少二十萬,唉,殺價實在太重要了!不過,小人物可以拍廣告,實在滿好玩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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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