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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些偏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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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8:30 |
至于文字和语言,我本人对其了解不多。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基本上用大部分的中国大陆的方言都可以完整的,准确的,一字不差的将文章读出来。河南话(北方方言中原官话)可以,我本人就是河南人,我的外婆是语文教师,她没有任何标准国语训练的功底却可以用河南方言教书30多年。我的一位国中历史老师基本完全用河南方言授课,没有一点语言文字障碍。我接触到的东北人,四川人,山东人,江苏人等等都可以用自己的语言来读文章,我认为关键在于这些方言覆盖了标准汉语中的几乎所有信息。 我个人认为,方言也是在发展的,台湾所用闽南话在自己的演化过程中偏离了主流方向。汉语的发展,在近代,主要是靠具有汉文化的知识分子推动的,而各地的方言都是以文字为共同的纽带,在进步和演化中一边靠拢,一边在自身的基础上发展出独特的一面。台湾的闽南话在50年的日据过程中脱离了这个体系,由于本身台湾的文化基础薄弱,加上日本对于台湾汉文化的摧残,导致在这50年中台湾的语言未能追随着汉语主流的进步。 当然,这些多是我的臆想和猜测。我觉得事实就是事实,没必要为了自己的方言无法表述文字就非要辩解,争个长短。学习国语也是必要的,大陆在推行国语上也是不遗余力,毕竟未来要求每个中国人都可以使用对方听的懂的语言沟通。 关于口香糖,我不知道作者对于“饮食”二字如何理解。我个人仅从字面角度分析,饮自然指对于流体从口中的摄入。而食则是以固体,以咀嚼后摄入体内。如果说“食用口香糖”,我觉得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而更不可能是”饮用口香糖“了。而口香糖只能咀嚼,而不算饮食吧。同样,我看见过有母亲为没有牙齿的婴儿喂食,要先自己咀嚼之后再喂给婴儿,我想她咀嚼的这个过程不能算食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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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9-05-04 19:1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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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口膠的飲食規範,你去詢問本地政府為何如此定義,我只是將不符合規範的不文明行為點出來而已. 再者,我非為方言辯護,而是我看不起這種自己沒有能力使用方言,就認為全天下人沒有能力跟他一樣程度的人. 關於閩南語,貴寶地還是有很多專家,也得到台灣做些研究,因為,台灣儘管涵蓋在閩南官話的文化圈,不過,有些東西流傳到台灣,發展與走向已與大陸有些分歧.這就是文化的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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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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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8:29 |
多謝你的指教,原來台北捷運是2006年中才開始相關法令的執行,本人已經多年沒住在台北,所以對於一些新的法令,並不是十分了解. 至於法令的用意,雖然了解,但無法贊同. 這感覺起來就像香港的亂丟垃圾罰港幣1500一樣,如果所有事情都是這樣處理的話,那做人也太辛苦了.(如果閣下有坐過香港的地鐵的話,應該明白我指的意思,像什麼門在關時,衝進去罰幾千之類) 不過同樣的道理也許也可以反應在你的主觀意見上,我相信閣下台語是十分的高超,但這也不代表所有人的台語都能像你一樣,能夠毫無錯誤的唸出這篇文章,就算唸出來,其他人聽不聽的懂,我也不知道. 你硬要說可以,我也認為你歡喜就好. 歡喜就好,如果閣下真的是這樣想的話,也許你不會發那麼多的牢騷,還會去關注一些真正需要關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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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最恨人寫文章用筆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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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8:22 |
胡適最恨人寫文章用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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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香糖等於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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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7:47 |
從你的文章內可見你的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水準,不然也沒辦法"落"出這些典故. 不過再怎麼看也沒辦法同意你的看法. 事實上,閩南語本來就比較難用國語的文字唸出,我們家全部都是本省人,我爸基本上只會講台語,但如果要他用台語把整篇報紙讀出來,我想也有難度.我倒不認為那位台灣人有說錯什麼,目前台灣的教育體制也沒有一個很有系統的台語教學,還是靠阿公阿媽比較可靠. 至於你所說的台語記載歌仔戲是有可能的,但這已經屬於非主流文字敘述,甚至只可以用藝術的角度來研究它,要用這種刊物硬掰,我覺得有欠公平. 如果真的要扯方言,那我覺得廣東話還比較實際,幾乎所有的香港人都可以用廣東話唸出一份以國語方式書寫的文章.我覺得他們很厲害,因為在台灣做不到.唯一比較接近的就是霹靂布袋戲及都市台語電視劇,但以閣下台語的程度,我不知道你對於那些文法有什麼看法. 最後,你確定口香糖等於飲食嗎? 因為根據我的了解,根本沒有國家會做出這樣的解釋. 這是你的單方面認知,還是背後有其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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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9-05-04 17:5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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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口香糖的定義有意見,歡迎你去向台北或高雄捷運警察反應,這不是我規定的. 至於台語,我只能說,你不會唸,不代表別人也不會唸.就像古文不見得是大家都能翻譯,但就是有人能夠翻譯. 此外,我講的是"歌仔冊",不是"歌仔戲",這是不是非主流敘述,在你的主觀認定或許是,不過,你高興就好. 總之,關於口香糖,不是我規定的,你去找政府抗議.至於台語的問題,你不高興,我也沒辦法,事實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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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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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7:18 |
如果版主教過這少年如何用閩南語念文章 他還是不會 就可以指責他 要不然孔老頭也說過一句話:不教而殺謂之虐,是吧?! 基本上,建議可以去看十全九美,你就會發現俺低娘有多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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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9-05-04 17:4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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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教他的義務,因為,我不是他的父母,也不是他的老師. 關於這種"不教而殺"的說法,你跟他的父母或老師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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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擾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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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5:20 |
我說版主,我什么時候給臺灣人扣屎盆子了,我不知道嚼口香糖是不是算飲食,在臺灣算嗎?在大陸這是不能確定的。 你是不是股票放空氣糊涂了?看清楚我的意思了嗎? 兩岸之間的思維是有差異的,鬧笑話鬧誤會再所難免。看見你的文章,心中喜歡,和你交流一下,假如你認為這是瞎掰,那就算了。打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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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9-05-04 15:25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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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可沒說你給台灣人扣屎盆子,您也別股票放空氣糊塗了. 2.我不玩股票,所以,我也沒被股票整蠱. 3.儘管兩岸思維有差異,不過,不代表來台灣不能尊重這裡的法令規範. 思維歸思維,這是可以交流的,但是,規範這事兒,就算我是台灣人,到大陸也得遵守,不是嗎? 我能在大陸嚷嚷,在台灣可以,為何在大陸不行嗎?這像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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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吐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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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4:47 |
我们家是不吐痰的,但说实在话,吐痰现象在我家乡太严重了,这不否认。 我记得我读高中曾在另一个二级城市呆过一年,一些小地方来的同学常常在教室中就一口痰吐到地上,我和另外几个一起去的同城同学就常常在背后对他们指指点点(正如现在台湾人对大陆人吐痰行为指指点点一样)。 还有更夸张的,我在伊势丹楼下超市很干净的地面上,就看过有人呸一口浓痰吐在地上。对于这种事情,我也很气愤,很无奈。 但是,台湾人怎么能乱扣屎盆子呢,我想现在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中国大学生还是很鄙视吐痰的行为的,任何一个地方的进步,都是需要花时间的。这就是我的观点。而现在大多数台湾人总是以偏概全,以指责大陆人为乐。这样只能说明你们也很没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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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9-05-04 14:5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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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台灣人到大陸隨地吐痰拉尿,也歡迎你指責台灣人沒水準. 不過,今天在台灣,不論是台灣還是大陸人,在台灣盯著禁止飲食的牌子大嚼口香糖,還要硬掰,反手扣台灣人一頂屎盆子,這就是有水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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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詩書氣自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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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4:23 |
您在樓下的回應,似乎語氣差了點, 讓人有違您那「腹有詩書氣自華」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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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9-05-04 14:3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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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上邦禮儀之國,自然"入鄉隨俗",遑論守法知禮?人若不知禮法,何能怪我? 因之,詩書是對懂得詩書者而說,不懂詩書,說了豈非對牛彈琴,這干"腹有詩書氣自華"?何事? 相反的,您還應該勸勸這些文明大國的朋友如何展現和諧社會的風範,而非重演"常州趙根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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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岸的思維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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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3:22 |
關于在捷運上能不能吃東西,在兩岸的觀念上是有差距的,大陸大,鐵路長,一個地方到另外一個地方常常一天兩天的時間,你不可能不讓旅客吃東西。在大陸的列車上吃東西很正常,這是兩岸的思維差異,不是那幾個小孩子故意怎么樣。 只要是不亂吐口香糖,不影響他人,在大陸休閑的地方吃口香糖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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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09-05-04 13:3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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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邏輯,這幾個對岸的朋友在台灣沒有隨地吐痰,已經是很客氣了? 改天哪天有個平常有隨地大小便的人到你家作客,他也可以一進你家客廳就拉開褲襠先在你家沙發上撒泡尿,以示敬意?就像你說的,這是你跟他之間的思維差異,不是你的客人故意怎麼樣.就像你說的,你的客人也沒影響除你以外的"他人",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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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不清楚,應該把口香糖也放到禁止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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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3:04 |
我覺的是觀念的問題,禁止飲食是不是包括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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