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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13:38:00瀏覽4225|回應13|推薦26 | |
最近,一直沒看新聞,也懶得去關心這些社會時事。 話說從頭,前幾個月到一個偏遠地區面試,隔了幾個月,有人打電話給我,叫我週一報到。 學務主任跟我談了一上午,大致內容不外乎學校的學生素質比較差,平常有空要多巡堂,避免學生到廁所抽煙,還要留意學生出缺席狀況,學生缺席一定要報告家長……。 至於手上的24節國文課,我的老友告訴我,一週裡要上日夜間部從一到三年級,這麼操的搞法非常罕見。 總之,三天連趕十幾堂臨時上手的課,沒有被操到的感覺,學生還會哄堂大笑,看樣子應該是賓主盡歡的場面居多。 基本上,我是很負責任的人,跟學生互動,當然不可能打屁聊天混時間,這傳出去不是難聽,只會讓學生瞧不起你來混時間騙錢的,現在的青少年腦筋超好,千萬不要把青少年當白痴。 總之,一堆主管都來洗腦,說什麼學生素質不好,學生程度太差,學生很難管教,一句話,當主管的都認為學生是爛泥扶不上壁,我個人並不認為學生像這些人說的這麼糟。 不過,才教兩堂課,就讓建教班的學生期待下一堂國文課。 上班的第三天,人事室催著我要簽「聘書」,他們要求我先確認是否同意「服務規章」,我看了半天,就是學校對教師要求很囉嗦,除了每天要打三次卡,還規定穿著打扮,以及不得從事教師以外的職務,包括從事研究與進修,除非事先核備。 當人事室繼續催我簽「聘書」的時候,我提了一個小小的問題:「聘書上的薪俸一欄為何空白?」 最高負責人說:「你當初面試寫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我的計算公式是,根據該校人事室透露,該校的一個小鐘點的鐘點費非常優渥,是法定的一節400元新台幣,所以,我以24個鐘點計算,也就是: 不要覺得我要這筆錢很多,你可以去現場了解狀況,再來說話。況且,這不是實習老師在實習,而是要真槍實彈站在第一線面對學生和家長扛責任的。 再說,我要求的並非比照法定正常公立學校教師薪資,這只是代理教師「實作實收」的「法定基本權益」,我拿了還要正常繳稅,還有就是「法定基本權益」可沒主張學校有義務在寒暑假買大米養我這種代理教師啊! 隔天,我回學校去拿我放在學校的東西,剛好遇到主管,他問我:「學生對你風評很好,為何突然不幹了?」言下之意是其他教師是因為適應不良而倦勤。 我是告訴這位主管:「昨天的議價過程,我主張一下法令規定的實作實收基本權益。」 我只能說,根據未經證實的消息,通常願意跳樓大打折簽賣身契的人只有咬牙苦撐。 至今我還在思考,我主張我應該有的基本權益是不是太超過了?不過,我總覺得,我這人不喜歡多拿不該拿的錢,但是,相關法令規定該我的錢,一毛也不能少,畢竟,要寫在契約上的數字,一定是明買明賣,一概銀貨兩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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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