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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7 12:22:36瀏覽3176|回應11|推薦12 | |
面對一個如此震驚社會的槍擊案,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幾種可能: 一、綠營買兇殺人 可能性不高,因為讀綠營來說買兇殺人損人不利己,要也是買兇朝自己綠營候選人鮪魚肚開兩槍,這樣至少可以催化綠營跟中間選民,哪有買兇朝藍營開槍這種圖利藍營的好事。 二、泛藍自導自演 這是綠營現在地下流行的說法,但也沒有多大的道理,因為如果泛藍自導自演不可能用這種朝頭部開槍的方式,連勝文又不是蜘蛛人,再怎麼快也快不過子彈,朝頭部開槍表明致人於死,不可能有這種自導自演的作法。再者,連勝文只是助選又不是參選,殺他有什麼利益可言?要自導自演也是要朝泛藍候選人開槍才有道理。 三、土地糾紛殺錯人 這是兇嫌自己的說法,但一樣有矛盾的盲點。既然已經有難解的糾紛,代表兩造已經相識,怎麼可能還會殺錯人?更何況若為糾紛殺人,何必跑到大庭廣眾之下開槍?想想前台北市議員陳進祺前台北縣議員吳善九被槍殺的例子,歹徒一定是選擇被害人落單時才會下手,不可能選在競選晚會上當眾開槍。更何況兇嫌開槍時,候選人陳進源就在連勝文旁邊,要說認錯人也太嫌牽強。 四、有計謀暗殺連勝文 這是連戰辦公室的說法,認為是一系列針對連戰跟連勝文的行動。但是連勝文是臨時更改行程去陳進源的場子,除非兇手整天跟蹤連勝文,否則怎麼可能「預知」連勝文會出現在那個造勢場子?更何況要殺連勝文多的是機會,為什麼要選在競選晚上人最多的時候當眾動手?這同樣缺乏合理解釋。 五、兇嫌嗑藥後神智不清殺人 這是大話新聞跟泛綠電視台的說法,但一樣毫無道理。因為如果嗑藥神智不清,怎麼可能會隨身攜帶一把制式手槍跟48發子彈這麼強的火力,而且還可以「清醒」的混進造勢場子跟著助選人到舞台上然後開槍殺人,這是一個神智不清的人幹得出來的事?如果是嗑藥殺人,他就會濫殺無辜而不是針對特定人開槍了。更何況警方在兇嫌身上並沒有蒐到毒品藥物,這更不符合嗑藥殺人的事實。 因此這件事並不像表面那麼單純,儘管兇嫌第一時間就已逮捕,也已公開招認犯罪動機,但還缺乏一個有足夠事實根據的合理解釋。目前僅能大致接受這起槍擊應非出於兩黨所為,也應該與兇嫌的嗑藥無關,而是有計畫的行兇。候選人的私人糾紛應是主要的肇禍原因,但為何兇手要對連勝文下手,仍有待檢調釐清。但可以肯定的是,國民黨應儘早啟動內部調查,以免候選人糾紛未來所可能涉及的違法行為,進而導致當選無效,再度嚴重打擊國民黨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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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