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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是歷史共業,但誰來解決歷史共業?
2010/09/20 22:37:46瀏覽1391|回應3|推薦11

每次看到水淹同胞,不管是南還是北,東還是西,總是特別心痛難過。淹水有多苦?筆者擔任公職時曾參與納利風災的救災與重建工作,雖然只是短短一週,雖然每天也只是三五個小時,但是那種腳踩爛泥垃圾,鼻聞漫天惡臭,嗆到過敏淚流不止還腿起紅疹,然後還要面對似乎永遠不會減少的垃圾的日子卻讓我終身難忘。

然而每當大水過後,總是會有一些奇怪的言論開始出現,總是會把矛頭指向某政府單位某黨之失導致淹水後果,然後人謀不臧貪贓枉法等「動機論」不斷出現,結果不是某個官員或政治人物下台負責,就是檢調介入後不了了之。而最後的解決方法也總是由中央編列特別預算治水一筆帶過,卻無人再去探究到底淹水問題解決了沒,或是到底能不能解決。

事實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的官員說出了真相與重點,我國都市的下水道系統都是針對五年洪水頻率設計的,當然不可能應付像凡得比這種五十年頻率的降水。換句話說,任何公共設施的興建都是依據風險跟成本考量。台灣社會一直都沒有風險社會的觀念,以為公共建設就是要百分之百保證百姓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但卻沒有有勇氣說明,天下沒有百之百的保證,而且要降低越多的風險就要付出越多的成本,如果今天為了建造一個兩百年洪水頻率的防洪系統要花上千億,會不會又被藍綠打成「弊案」,「浪費」?

另一個值得思索之處是,許多人常以「人謀不臧」或「公務員怠惰」來指責下水道設計只根據五年洪水頻率,但卻忽略了我國下水道的建築技術規範其實是二十年前的產物,那時後可沒有「暖化」的概念,也只是根據當時的降水統計來算出最符合需要又成本最低的防洪設計,自然無法應付現在因為地球暖化而增加的極端降水。

讀到這裡,聰明的讀者或許會問,為什麼不修改下水道的設計標準?這就是整個台灣治水防洪的問題所在了。台灣社會到現在為止,始終還是相信越多錢花在治水上越好,今天哪裡淹水就把哪裡的堤防加高,增加抽水站跟下水道,但是卻不知到這種作法,就算花再多的錢也只能改善不能解決淹水問題。因為就像把一杯水倒在桌上,水擴散的面積越大水位就越低,局現在越小的面積水位就越高。因此,當自然行水滯洪區因為都市化變成住宅區工業區商業區時,當雨水只能擠在窄小的河道時,淹水是必然的結果。

因此,筆者並非反對花錢治水,而是台灣整體的治水觀念必須改變,這些錢才花得有效有價值。水是不能防也不能治的,只能與水共存。既然地球暖化造成極端降水增加,政府跟社會都應該考慮要劃定百年洪水的洪泛區,利用都市計畫跟容積管制限制居住在洪泛區的人口跟活動,以免像現在大量的都市人口反而居住在易淹水的洪泛區內。其次,因為過去築堤擋水的錯誤政策導致河床高於兩岸地平面,應考慮適當疏浚河川,讓河床低於兩岸才有利於排水。再者,應嚴格禁止天然湖泊、水塘,以及自然濕地的開發利用,讓這些天然蓄水池發揮調節洪水的功能。當以上工作達成後,再針對特定易淹水地區治水才有意義。

再者,治水牽動到更大的結構性問題就是台灣困窘的政府財政。以目前政府七成預算用以支應人事費用,剩下二成支應建設的維護,只剩一成左右是可以用在新建工程。換句話說,就算要把現在五年頻率的下水道打掉重建成百年頻率的設計,除非砍掉一半以上的公務員,不然只有靠舉債才有可能擠出錢來,而政府舉債的結果只是把問題延後,讓子孫去替我們背債,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因此台灣社會必須開始思考,是否要接受加稅支持治水工程,還是繼續讓易淹水區的民眾去承擔淹水風險。

總之,長期錯誤的國土開發政策以及落伍的公共建設設計加上氣候變遷導致了台灣目前的淹水共業,要真正去追究誰是誰非已經毫無意義,反而值得吾人深思的是到底是誰願意出來解決這個歷史共業,是藍綠政治人物?還是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你我?值得吾人深思。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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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15 18:48
一場台北煙火秀要花多少錢??百年國慶煙火秀又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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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為政客背書
2010/09/27 10:45

一年高雄市下水道才編400萬

一個造勢晚會就上千萬

每年高雄市辦多少場你知道嗎?


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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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淹水城市有無做河川疏濬工作?
2010/09/26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