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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10:50:11瀏覽1344|回應6|推薦45 | |
由於此一事件的主角是我親愛的雙親,我懷著難以言喻的沉重心情寫下此文。父母親分別已滿 90 / 80 歲,目前住在台北市南區的 retirement village, 這也是他們搬離北區老家之後的規劃。但是去年 8 月父親生病不得已要使用尿袋,「安養」部門擔心同樣已是高齡的母親無法妥善照顧父親,暗示我們考慮將父親送到另一棟的「養護」部門,讓專責人員照顧。
同機構另一棟的養護部門聲譽其實相當不錯;但一個房間有多人共享(四人房最多),並且有不少失智/失能的長者,雖然看護人員努力照顧,僅能確保「住民」身體乾淨、無褥瘡等嚴重皮膚問題,要讓他們住得身心愉快、、、以機構的照護人力完全無法達到。父親平時在走廊繞圈散步,有時會走到靠近養護那一端,看到被推出來、在輪椅上雙眼無神的老人家,總是同情嘆氣不已。聽到機構想要「請」他過去,父親罕見地大發脾氣。
原本「安養」部門這邊是准許老人家自聘本國籍看護工來照顧身體健康退化的長者 ─ 特別是生活部份依賴別人照顧,例如骨質疏鬆嚴重怕跌,或是慢性病纏身、常需要護理人員協助(打針)的老人家。但是時日一久,有些老人家頻頻換看護、或是跟看護吵架,甚至有男性住民對年輕女看護不尊重導致糾紛,讓 retirement village 管理階層難以處理。後來社會局不止一次查到原籍東南亞、嫁來台灣的看護工竟然無合法身份,機構就決定不再允許安養部門的住民自行聘僱看護人員。
當時父母親就想要搬回父親 30 多年前購置的國宅公寓,聘用外勞來照顧父親。只是、、、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小妹一家在該處已居住了超過 25 年。原本父親購屋之後,因為地點很好(當時是台北市的蛋白區),兩個妹妹上學方便,就讓她們平日住在該處,假日再回台北市北區的老家。後來大妹結婚後搬離,小妹畢業後又在該區附近工作,於是正式搬進三房公寓的一房,頗為愜意。
但是當小妹也結婚,婆家希望她搬到新北市時,母親不捨小妹上班舟車勞頓,於是同意小妹和妹夫暫住在國宅公寓 ─ 只希望他們保留主臥室作為「孝親房」,讓父母親有時過去休息或探訪。當時因為母親認為他們會很快另覓他處租屋,不要說是沒有收租金了,連水電瓦斯費都沒有跟他們算、、、直到小妹結婚後三年姪女出生,很明顯地沒有搬家的打算,母親才開始請他們自負水電費。
回顧當時我們(特別是父親)對這樣的安排都覺得不妥。但國宅公寓買的是母親的名字,小妹原本就跟母親特別親近,母親決定要那樣做,兩個姐姐沒有立場評論。看到小妹夫婚後不斷換工作,把所謂的「孝親房」用來堆放他從事直銷購買的產品,接著直接進駐房間當作他的「個人工作室」,我們都驚愕不已。妹夫工作的細節我不清楚,但我們知道小妹是主要負擔家計的一方、、、在那樣的情況之下,母親更難開口跟小妹收租金了。
又過了兩年吧(小妹結婚滿 5 年),有一天上午父親剛好內急、人在國宅公寓附近想去使用廁所。沒想到一推開門,就看到妹夫在客廳邊抽煙、喝酒、吃著下酒菜,邊看電視節目(還開到最大聲量)。父親當場變臉,後來跟母親和小妹說,妹夫這樣不照顧家庭、非週末的白天就開喝,實在無法接受,希望小妹能夠好好「處理」。向來疼愛我們三姊妹的父親,連離開的字眼都說出來,真的是氣壞了。
(我的雙親都是老師,父親教美勞、母親教國文。父親 30 幾年前就是用教師/公務員身份去購買國宅公寓的。我們家族/朋友圈中,多是喜歡琴棋書畫的書呆子;少數親戚會小酌,我家則因為父親曾得過肺結核,我有氣喘,連聞到二手煙都會咳嗽、、、而且我們不太換工作的、、、總之周遭很少像小妹夫這樣,有銷售長才但可能半年就會換工作的親友)
當時我也結婚數年,因為先生和婆家的規劃更改,我才剛搬第二次家,加上正在念博士班、還懷了第二胎,自己忙到昏天黑地。我完全不清楚雙親是怎麼跟小妹溝通的、、、但是隔年小姪女出生之後,眼看著小妹家中的經濟狀況不可能好轉,母親沒有選擇,只能繼續讓小妹一家居住在她名下的國宅公寓,不同的是除了水電費,也請小妹一家支付持有房屋的稅賦。
於是這樣,時間快轉到去年父親生病想要搬回國宅公寓的時候。眼看著小妹一家沒有表示要空出房間的意思,原本我想幫雙親在看診的醫院附近租房,但父親希望住在自行購買的國宅 ─ 因為區位在他退休的學校附近,環境比較熟悉親切,而且交通方便,距離看診的醫院大概只有 15 分鐘的車程。
我和妹妹們在群組裡討論此事時,小妹立刻問到國宅確實有空房出租,但是屋主不願租給老人家,要我們出面去租,實際上讓雙親去居住。我們還沒跟父親溝通此事,母親就不太贊成 ─ 他們不喜歡瞞著屋主去居住,何況到時若是屋主發現要驅離父母親呢?
在這樣的壓力下,小妹一家終於在今年初買了新北市的房子,並且跟我們說 4 月會搬過去。但是母親上個月跟小妹詢問時,小妹說東西比較多要處理,還無法搬離。母親提議說可以代為處理她不打算保留的物品,小妹就跟母親發脾氣冷戰。
雖說父親最近身體健康狀況有好轉,但他想要搬回國宅公寓,已經說了一整年了。母親跟我談起此事,不免長噓短嘆;想不到 27 年以前心疼小妹通勤可能太過勞累,讓她們一家住進名下的國宅公寓,演變到今日 ~~~ 不但原先他們答應保留的「孝親房」不見蹤影,母親想要自行花錢修繕已被煙燻發黃的房間,以備萬一父親身體再度不適時可以住進去 ─ 因為父親的肺結核痼疾留下疤痕,乾淨清新的房間對他是很必要的 ─ 而必須忍受跟小妹協商過程的傷心難過,還有不知道他們何時願意搬離的不確定性?
母親感嘆地說,老來卻是「有家歸不得」,只能怪自己當年沒有跟小妹一家說清楚自己的期望。母親聲音顫抖地說,或許小妹變了,不像以往那麼貼心了。我除了陪著掉眼淚,也不好說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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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