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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6 04:11:17瀏覽3510|回應2|推薦14 | |
李連杰有一部電影「霍元甲」,其中很大一部分在描繪年輕時的霍元甲:血氣方剛、好勇鬥狠。每天在擂臺上與人拚搏,爭所謂的「津門第一」。 打擂臺之前雙方一定要簽下「生死狀」,無非是什麼「生死兩不追究」、「後果概不負責」之類的切結書。當時的霍元甲很得意,家中大廳掛滿了一張張與人性命相搏所得來的「生死狀」。 昨天報紙頭版頭條新聞,說教育部要學生簽署「不自殺契約」;乍看之下,「霍元甲立生死狀」之風似乎吹進校園,「不自殺契約」可能有兩種效果:一、簽約學生不准自殺,否則…;二、簽約學生若有自殺者,概不負責。 兩種可能看起來都很荒謬,但教育部真的會幹這種蠢事嗎?如果依據成語「三隻小豬」不遠的「殷鑑」,教育部的確可能會幹這種蠢事,但看這項計畫的發起人: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台大心理所博士)的說法,似乎並非如此。 在心裡諮商過程中,諮商者(counselor,可能是學校輔導老師、醫院精神科醫師)與個案(client,可能是想自殺的學生)在諮商(輔導)過程中可能會訂立所謂的「契約」,希望藉由這種雙方間的「承諾」,讓個案在自殺(或者比較隱諱、專業一點,叫「自我傷害」)之前想到與他人有這種「約定」而打消自殺的念頭。 這是一種諮商過程中所用的技巧,諮商人員視不同個案的情況使用,不是把可能會自殺的學生叫來,人人簽下一張「生死狀」,來個「後果概不負責」、「生死兩不追究」。難道台大心理所博士不懂嗎? 她懂,而且她也表達同樣的立場,只是被擺在新聞的很後面(誰叫這種正裡八經的學院式說法一點都不聳動)。那是誰誤會了?記者跟學校輔導老師。 「教育部叫學生簽不自殺契約」,這種新聞點、標題的確夠灑狗血,而且還兼打落水狗,反正現在教育部在部長英明的領導之下,很難擺脫「人人喊打」的窘境。報紙也有盡所謂「平衡報導」的責任,把柯慧貞學院式說法的稿子擺在六版而非頭版。媒體似乎是「有意」地誤會。(恕我很小人地這麼猜) 如果說媒體是「假誤會」,那學校的輔導老師就是「真無知」了。所謂「簽契約」這種諮商技巧,輔導老師竟然完全沒有意識到是要「因人而異」地實施,而過度渲染成「每個可能自殺的學生都要簽契約」,如果不是教育部到中小學間傳遞訊息管道的疏失,那這些「真無知」的「輔導老師」真該被霍元甲抓來痛揍一頓。 或許數學老師可以說:「我的專業是數學,輔導不是很懂。」(注意,不是不需要懂,因為在師資培育過程中,一定會修諮商輔導的課程),但「輔導老師」就沒什麼託詞說自己不懂。 這次鬧笑話的不是教育部,而是那些「不懂裝懂」的所謂「輔導老師」(他們真的能輔導學生嗎?)從這起事件看咱們中小學輔導老師的素質…,唉,還談什麼「防制自殺」咧! 可嘆當今之世沒有霍元甲,一路打進教育界,把些顢頇無能、不學無術,有可能「殘害民族幼苗」的不適任者,打得滿地找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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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