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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02:03:17瀏覽2450|回應4|推薦21 | |
年頭變了! 報紙報導,有許多大學生自願為偏遠地區的學童補習課業、企業也願意資助這些大學生津貼。有位偏遠地區學校的校長感慨:有些學生到了小學五、六年級,還不認識cat、dog這些簡單的單字…… 對照我所處的年代,到國中一年級開始學26個英文字母,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正常學習進度」,時代真的變了。 年頭變了! 現在除了做買賣外,很多事情都流行「簽約」:之前為了防止學生自殺,據傳教育單位曾推行與學生簽訂「不自殺契約」的活動。前幾天,據報載,一所天主教中學在上完兩性課程後,要學生簽下「守貞許諾卡」,要他們「允諾婚前拒絕性行為,遵行守貞直到結婚。」 說實話,我不是個喜歡簽約的人。無論到銀行開戶、辦信用卡,或到通訊行申辦個手機門號,這些日常生活中常會碰到需要「簽約」的場合,都讓我覺得很不痛快。 所謂的「契約」,就是一張面積不算大的紙上,上面用肉眼幾乎難以辨認的小字(我總會懷疑想出這種方法的人是不是學過「芒雕」),用一般人難懂的法律式用語,洋洋灑灑寫下你必須遵循的義務與應得的權利(通常你須盡的義務總是多過可享的權利)。 這種契約你拿回家仔細研究三天三夜,說不定可以懂個七、八成,但你必須在現場很短暫的時間內就做出決定。很弔詭,遇到這種契約的時候,你一定會同意契約的內容,然後簽下你的大名(廢話,你如果不想辦信用卡、不想辦手機門號,你也不會遇到這種簽約的場面),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 這種情形很像是你在電腦中灌一套新軟體,一開始一定有一個「契約」的畫面,上面會出現很多字(說實話,我從來沒看過內容到底在寫什麼),然後會有兩個選項:同意,不同意。通常你並沒有不同意的權利,因為你必須要選擇「同意」,才會進入安裝程式下一個步驟(這也是我從來不看契約內容的原因)。 每次遇到這種「簽約」的場合,我都覺得自己很像甲午戰爭後,到日本馬關簽約的李鴻章---完全是在執行一種「喪權辱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可憐勾當。 我不知道這些簽下「守貞許諾卡」的學生心裡怎麼想的。要不要發生婚前性行為、要不要為自己的另一半「守貞」,是每個人不同的價值與信念,他應該在權衡很多利弊得失、蒐集各種觀點後,做出這項人生中不能說不重要的抉擇。 好玩的是,這堂課的老師怎麼教。報導引述上課老師的說法: ……課程引導青少年分辨沒有婚前性行為對人生發展的良好發展,以及若發生性行為可能對人生發展的不良影響…… 如果上課時,學生真的只獲得這種「片面價值觀的灌輸」,那跟我在灌電腦軟體時,懷抱著「李鴻章簽不平等條約」的心情,別無選擇地點擊「同意」選項有什麼不同? 守不守貞,是人生重大抉擇。「片面價值觀的灌輸」,不是教育,而是教義的宣傳。宗教可以辦學,但這所中學究竟是不是「宗教學校」? 面對人生的抉擇,是不是可以率性地給他「簽落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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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