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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0 16:44:26瀏覽1868|回應2|推薦13 | |
因為經濟不景氣,減薪裁員成企業保命常態,多數人也不忍苛責企業。但這樣的狀況,卻產生了某些奇怪的現象,似乎把不合理也當成合理進行著。 最近有個超寫實的案例就發生在我周遭,有家公司現在一個月要求員工放三天無薪假,聽起來也是無奈的下下之策,但是竟然還要求員工三天無薪假中要有兩天得進公司。這是我親友所服務的公司真實狀況,這家公司位於土城有數間廠,是某家上市櫃公司,這家公司就是前陣子上了水果日報被投訴的公司----外勞加班、本地勞工放無薪假。 無薪假的產生,就是因為沒有足夠工作量供給,為了讓企業雇主平衡成本下,不得已的作為。既然沒有工作硬性規定無薪假後,又要求員工得進公司工作,聽起來真的匪夷所思。讓人會想到這家公司真的是沒有工作,還是因為大家都在放無薪假,所以也來參一腳,順便佔員工些許便宜? 我這個親友更倒楣的是,他去年下半年度因為生病住院開刀,住院病假大概就請了13天,出院後還得觀察傷口瘉合,因此又請了1週病假在家修養,也不敢等到傷口完全瘉合就趕緊回公司工作。今年就被他家課長先告知,因為他事病假過多,今年考績可能不太好看,當事人想說頂多就是乙等吧!殊不知竟被打為丙等,整個部門幾十人就他一個丙等。依照這家公司規定,甲等考績年終4個月,乙等減半,丙等一毛都沒有。所以今年他就是一毛都沒有的人。 仔細瞭解後發現,這個親友他們公司事病假規定是不得超過240小時,他很倒楣,剛好超過不到10小時。而其實勞基法中一般病假與住院病假是不得合併計算。畢竟住院病假不是那麼容易請,也不是人家願意請的。但顯然這家公司他們不把住院病假另外視之。情理法之間,的確還有待改進。 但也許有可能是這個親友,有其他表現不夠好之處,被扣分,但若如此,身為主管者應該明白以告知,讓他有機會來年得甲等,而不是鄉愿不敢說真話。逕自把考績為丙推到事病假頭上,這是我身為人資最常對主管們所說的,考績可以打得嚴苛,但是得打得有理,要讓當事人瞭解事實真相。現在的7年級生,才不會聽懂你們這些LKK的暗示與比喻。7年級生曾跟我表示,沒明說就都當聽不懂,何必改之呢? 這家公司先前生意好的時候,的確經常得加班,但就我側面瞭解,當時的確會有許多正職在地員工都不願意加班,因此上次水果日報揭露的事情我曾猜過也許是工作屬性不相同,或是本地員工不願意加班,因此不可不明事理就一味苛責該公司。 但前面無薪假與事病假計算的部分,就讓我忍不住問究竟是公司太超過,還是員工不守份際? 在這不景氣的時代,我同意勞資雙方都該為彼此多設想,關係更和諧,合作也愉快。但若一味只想佔對方便宜、想刻薄員工,或員工不認真為公司打算,那待在公司時間再長也枉然。真的沒事作,無薪假給了就別要求員工還得到公司作義工,畢竟義工得讓當事人心甘情願去才愉快。規定放假,又讓員工進公司沒事作,反而浪費辦公室的水電費,這樣也划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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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