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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半的東京審判 我們能學習到甚麼
2023/06/06 11:01:06瀏覽157|回應0|推薦0

怎麼看待戰爭,戰爭就會以怎樣的形式降臨人間。在和平所求不得的時代,論述審判更讓人理解戰爭的恐怖、以及人性光輝與法律的嚴謹肅穆。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於德國紐倫堡與日本東京分別進行了規模最大的軍事法庭審判:一是紐倫堡審判,二為東京審判。歐美國度的人們普遍熟悉紐倫堡審判,而對於亞澳地區的人們,則是對東京審判較有印象。對於華人身分、不惑四十的我來說,東京審判已經遠得像是清朝、明朝的事情,冷淡而陌生。

龐大訊息的兩年半

日前,閱讀漢娜.鄂蘭《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而穿越到東京審判這場局,遂萌生了許多想法。為什麼不是紐倫堡審判?紐倫堡審判就像是哪一代埃及王朝的帝王故事,陌生且疏離。而東京審判、南京大屠殺則是在我國中歷史課本裡就存在,至少找得到線索攀爬而上。即便如此,還是得讀上好幾本書、看了不少紀錄片才能把東京審判的雛型拼湊出來。裁切了二戰歷史,放棄戰役或戰史,只擷取『東京審判』的那些年,正確來說是 1946 5 3 日至 1948 11 12 日。

1945 8 月日本宣佈投降之後, 9 月中旬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下令拘捕 39 名戰爭犯嫌疑人,並與世界各國磋商,公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並於東京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找來 11 個世界各國的法官,以及各地精英等級的檢察官,為求公正也派駐多位外籍律師、日本律師給戰爭犯嫌疑人擔任辯護。兩年間所延伸的統計數據包含一共開庭 818 次,出庭證人 419 名,書面證人 779 名,受理證據 4336 份,英文審判記錄 48412 頁,壓根是一個小圖書館等級的存檔規模。

三本書以及兩齣戲劇

閱讀許多資料之後,有三本書是我相當推薦的,政治學與法學教授日暮吉延《東京審判》(八旗文化) Arnold C.Brackman 記者《另一個紐倫堡:東京審判未曾述說的故事》(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以及歐洲知識分子伊恩.布魯瑪《罪惡感的代價:德國與日本對二戰的記憶》(紅桌文化)。

日暮吉延是少數日本鑽研東京審判的學者,他曾擔憂日本右翼漸起,對教科書與文本進行文化清洗,這段日本的黑歷史漸漸地不為後輩、年輕人所知。但知道了又能怎麼樣呢?不就是扎自己手心不舒服嗎?日暮先生表示,二戰與東京審判儘管是日本的黑歷史,卻是將日本帶往民主化、安全保障的未來。明白過往的歷史,才能用精確地角度往未來前進。

在這一點上,伊恩.布魯瑪《罪惡感的代價:德國與日本對二戰的記憶》則是採戰後論述,書寫日德兩國在二戰後的自我評價:戰後的德國對納粹避之唯恐不及,也陸續展開修復式正義,幫助年輕人認識二戰,以及在二戰中扮演的角色與對錯等等。而戰後的日本儘管也設有二戰紀念館等,卻儼然成為歷史塑像而不具教育意義,甚至也有掩蓋歷史跡證的現象。

兩本書皆有不同的時代意義,《東京審判》是以日本人為出發點去提出觀點,現存許多著述都是以英美中國為主角觀點去書寫,而日暮吉延則是以日人身分看待二戰審判。當讀者都譴責日本人多行不義時,日暮學者則告訴我們,二戰時期有許多日本人壓根不支持戰爭、是追求和平的立場,只是這樣的聲音幾希。

在東條英機擔任內閣總理大臣期間,軍政幾乎完全合一,異議之聲會受到政府攻擊與譴責,如《以民主之名的獨裁》所說,刻意操作二分法,分化愛國者與不愛國者 (不支持日本出戰就是不愛國)。愛國主義是無賴最後的避難所;而《罪惡感的代價:德國與日本對二戰的記憶》則是出版於 1995 年,談的是經歷過數十年之後,德國與日本分別用甚麼態度與眼光去看待二戰,有些人正視醜陋,有些人則是重新考究不堪的過去,試圖找到一個全新的詮釋方式 (譬如趙傳的歌詞: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很醜可能是真的,而很溫柔則是企圖加以詮釋)

還有一本則是簡體字書 Arnold C.Brackman 記者《另一個紐倫堡:東京審判未曾述說的故事》,這本書比較像是東京審判的審訊過程紀錄,從犯罪嫌疑人的神情、檢辯雙方的爭辯以及法官的態度,還有部分直接與日人對話的過程。雖然這本書的翻譯有點馬虎,但整體來說算是比較好閱讀,記者寫的總是比較能說故事。

三本書都會帶來不同的收穫,可如果對閱讀東京審判的書覺得心很累,那就改看兩齣劇:一齣是 2006 年由高群書導演、劉松仁、朱孝天與朱孝天等人演出的《東京審判》,另一齣則是在 Netflix 上映的《東京大審判》。前者是站在華人角度去看待、處理審訊等,後者則是站在法官這個角色上重新詮釋東京審判的意義。不確定其他人看了喜不喜歡,我自己看了就是很喜歡就是。

法的意義與梅汝璈法官的立場

回到東京審判上頭,在法庭上是來自各國的 11 位法官,儘管坐在同一個法庭,聆聽相同的證言,但最終除了庭長威廉‧韋伯提出的判決書外,亦有其他法官提出意見書 (判決書是集最大公約數的版本,異議是個人法官的意見)

異議意見書中以印度法官拉達賓諾德‧帕爾最具爭議──他主張日本所有甲級戰犯被告無罪──其中包含幾個原因:東京審判是 11 個戰勝國審判戰敗國,不是公義的審判,而是復仇型審判。二是審判依據是屬於事後法 (就是犯罪嫌疑人犯罪之時,還沒有可依循的法源依據),應採不溯及過往原則。三是如果破壞和平、侵略罪,日本侵略各國是為罪惡,當時的亞洲各國幾乎都被歐美諸國當作殖民地 (印度就是英屬殖民地),那歐美諸國是否也要持平清算 ( 1928 年,15個國家包含日本、印度與英美都簽下《巴黎非戰公約》,允諾放棄用戰爭作為國際關係中的政策工具。而《非戰公約》嚴格來說只是公約,而沒有實質約束力)

有證據指出,兩年多審訊庭期,帕爾法官出席率相當低,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其辦公室、住處辦公。不同於頻繁出庭的其他法官,帕爾是抱持『既存的結論、偏見』著手寫判決書,而非秉持公正、公平的角度參與庭審。

對法官而言,能否屏棄既有成見與刻板印象擔任審判者很重要。譬如庭審最初開庭,擔任法官團主席威廉‧韋伯就被日本甲級戰犯辯護人清瀨一郎要求換人:「韋伯法官,你之前在新幾內亞調查日軍侵略罪,我們認為您並不適任擔任法官。」

11 個同盟國審判法官當中,談談離華人世界最近的法官梅汝璈,二戰結束後國民政府派遣梅汝璈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一職,身為二戰期間死傷最慘烈的中國的法官,梅汝璈的角色相當尷尬,兼具法官與最大受害國的人民,要力秉公正卻也要兼顧國內民情輿論。

首先是爭取在庭長身邊的席位(總共 11 位法官,坐甚麼位置很重要),再者是把『南京大屠殺』設為判決書的單獨一章,與夥伴書寫關於中國的此一章節 (想像一下,如果是其他盟國寫南京大屠殺這一章,梅汝璈回國後會受到多少批判)。最後則是在判處戰犯死刑時投下贊成票。

後人將梅法官的二戰審判期間撰文與日記出版,閱讀其日記之時,不難理解梅法官心情懸在天秤上,一邊是公正無私的法職,一邊是身為華人的血海深仇。力秉公正是客觀意義上的思維傾向,然而據丹尼爾‧康納曼的兩本大書《快思慢想》與《雜訊》指出,即便是相對客觀的決策,總會因其他雜訊、偏誤的影響而偏向主觀。

事實上,不只是梅法官有如此作想,其他盟國的法官多多少少懷有偏見,這也是為什麼,後世評論把東京審判視為『戰勝國的審判』、『復仇型的審判』;最末,28 名被告,兩人在審判期間自然死亡,一人因精神錯亂逃脫起訴,共七名被告獲判絞刑,其他被告被判決終生監禁。

好人袖手旁觀壞人圖謀惡事

英國政治家、政治理論家和哲學家愛德蒙‧柏克(1729-1797)曾說過一句震古鑠今的名言:「邪惡之所以勝利,是因為好人無所作為。」(備註:有文史研究者指出,這句話的起源應來自於 John Stuart Mill 類似卻不相同的話:「只要好人袖手旁觀,壞人遂能圖謀惡事。」)

日暮吉延在《東京審判》指出,許多日本百姓壓根不知皇軍慘無人道的行為,如南京大屠殺以及菲律賓巴丹死亡行軍等等。軍事情報不應該流傳到民間百姓的耳裡,但隨著戰役時間拉得越長,許多軍人回到日本,也慢慢地把戰場訊息帶回來。亦是如此,當時也有不少日本人是對皇軍的行為抱持羞辱與厭惡,只是敢怒不敢言。

在甲級戰犯中,也不乏有人抱持『反戰』,卻因此成為挨打、被離間、解職的人。譬如時任外務大臣的廣田弘毅,儘管知道南京大屠殺的事件持續發生,卻沒有施行阻止、甚至是以辭職去抗議,最終使他成為戰犯中唯一被判死刑的文官;另一位被稱為天皇替身的木戶幸一,他聲稱自己跟天皇是反對戰爭者 (即便如此,天皇也無力阻擋軍國主義分子),卻對戰爭未積極地反對與抗爭,最終獲判終身監禁。跨過數十年維度,許多研究論述指稱,天皇裕仁是主戰派,而木戶幸一以及東條英機是為了保全天皇而甘願承攬罪惡 (東條是本來就有他個人的刑罪)

裕仁天皇能保全下來,是因麥克阿瑟的遠見,他明白天皇對日本的重要性。對各國來說,終戰的下一步不是施行種族滅絕,而是如何幫助日本跳脫傳統的軍國背景框架,並重新振作起來。因此,天皇發表了《人間宣言》(放棄天皇是神格化的形象),後來的日本儘管仍保有君主制,但天皇已不能再度干政(在中國清末,清遜帝溥儀也是被國民政府與袁世凱要求退位)。順道一提,溥儀也因為日本扶持滿洲國,以檢方證人出席東京審判長達八天。

在東京審判前不久的紐倫堡審判,於中衍伸出了紐倫堡七條原則,原則四則說明了無所作為的惡行:依據政府或其上級命令行事的人,假如他能夠進行道德選擇的話,不能免除其國際法上的責任。

在紐倫堡法庭與東京軍事法庭上,許多嫌犯口口聲聲地說,其犯行是「依循上級的命令」、「是長官的命令」,「我只是遵守命令」等遁辭,而紐倫堡原則四就闡述了:無所作為也應該是惡行之一,在漢娜‧鄂蘭筆下的阿道夫‧艾希曼尤其如此 (註:在中華民國刑法裡的第 15 條也是相同意涵)。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提醒我們,不經個人道德思考而默許惡行的發生,就是平凡、愚蠢的邪惡。

正視東京審判的人們

日本歷史學家、教育家的家永三郎(1913-2002),他是高中教材《日本史》的編輯者,因為編輯教材中含有二戰期間日軍暴行的描述,多次被日本文部省審定為「不合格」,這件事纏訟多年。

過去以來,日本右翼急欲把二戰有關日軍的暴行與歷史從教科書抹去,企圖粉飾教科書。致使家永三郎於 1965 年控告日本政府和文部省,訴訟長達 32 年。家永三郎認為,應該要把史實還原給日本人,重點不是要人自慚形穢,而是知道自己所犯過的錯,面對錯誤,才能昂首走向未來。在這一點上,文化評論作家伊恩.布魯瑪則觀察了日本與德過在戰後,面對史罪的態度。

在德國,伊恩.布魯瑪常見各處的紀念館與紀念碑,意味著德國人在戰後不只是審視當年的過錯,也以實際的建築與著述、口談去大談納粹觀點與曾經犯過的錯──愛看小說的人,肯定會發現很多德國人、歐洲人在小說創作上不會避開二戰、集中營的題材,相反的,可能很積極、嚴肅地面對這類題材;而在面對史實這一點上,越來越多日本人邁向右翼,以修正主義態度去詮釋二戰。

日本軍事內閣在東京審判被定義是『侵略罪』、『破壞和平罪』,但越來越多新一代的日本人,經過教科書與右翼思想加以詮釋 (我不想用洗腦這個詞),認為二戰的日本出兵是為了解放亞洲、為了承攬大東亞共榮圈的責任而必須將韓國、中國囊括在日本權力之下,以及日本發動戰爭是為了自保 (備註:東條英機的孫女東條由布子堅稱日本乃為自衛才參戰)

這也是為什麼,包含日暮吉延等許多日本教育學家、史學家極力希望喚醒日本人重新檢視『東京審判』的重要性。

以繁體字出版有關《東京審判》的書相對較少,而簡體字相關書籍則滿多。建議閱讀時仍以那三本兩劇為引,再佐以其他的東京審判紀錄文摘、紀錄片作為輔助,才能拼湊出一個較為完整的輪廓。即便如此,仍有許多資料與細節都是疏漏且不完全的。

用兩三個月的時間盡可能把書讀下來,然而還是淺薄得很。不過,仍是很推薦大家找尋「歷史的一個節點」耗費時間深究。就東京審判而言,是一個結合歷史、法律與戰爭,還有人性觀察、甚至是獨裁等思想的結合體,一路讀下來,確實讓我在法律、人文與歷史等學科上有相當大的收穫。

推薦閱讀:

伊恩.布魯瑪《罪惡感的代價:德國與日本對二戰的記憶》

日暮吉延《東京審判》

Arnold C.Brackman 《另一個紐倫堡:東京審判未曾述說的故事》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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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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