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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20:12:13瀏覽1668|回應10|推薦32 | |
不要誤會,這不是一則蟑螂談戀愛的小說,而是這幾天發生的15歲國中男生與35歲熟女的姊弟戀事件。據我歸納,這起事件含有三個議題:(1)正太配御姊的社會觀感;(2)未成年人的角色認同;(3)補品問題。當然,我感興趣的是前面兩個議題,不過,我認為媒體之所以會報導,大概是因為涉及「正太配御姊」的緣故吧。 首先,就「正太配御姊」這個議題而言,其實在【愛情的社會觀】中,我就已經討論過一些,並將它與「兄貴佩蘿莉」的社會觀感做比較,在我看來,這起事件算是可以印證「正太配御姊可能被認為是不正常的」這個論點的實例。果然不出我所料,凡是涉及「正太配御姊」之戀愛組合的事件,台灣媒體都會大篇幅報導,甚至可能放在頭版頭條,與政治新聞並列,可見這種戀愛仍屬「非慣俗行為」。 雖已討論過,但這裡還是可以新增兩點評論。第一,正太配御姊的社會觀感,我在之前的文章只提到,它被延續至今的中國傳統愛情觀認為是「不正常的」,而沒有說明其內容,這回,媒體以一位「精神科醫師」的論述,做為認定此種愛情配對為不正常的佐證,根據傅柯1974~1975於法蘭西學院發表之演講的觀點,這位名為小強的國中少年,以及未婚生子的曾姓熟女,可能都被認定為「不正常的人」。 從媒體「訪問」或「引述」精神科醫師的論述這個動作看來,很顯然,媒體是認為這兩個人都是「不正常的人」,從報導的詳細內容來看,這兩人是被描述成,傅柯對此概念提出的三大類別之一:需要改造的人。但是,從傅柯的觀點來看,精神科醫師對「正常」與「不正常」的界定,也涉及知識面的權力運作,此外,若從法律的觀點來認定這兩人不正常,也有類似的可議之處,這兩種界定我是保留的。 第二,記者之所以會引用法學和精神病學的觀點,來對「小強」及曾姓熟女作「不正常」的認定,一個可能的原因,便是記者以愛情方面的倫理觀或道德觀的先驗認知為參照,而在主觀上先行認定這兩個人不正常,爾後引述法律條文和精神病學觀點,來加強這種主觀認定的客觀性,所以,對於「記者可能以自己的主觀來報導新聞」的論調,我是偏向贊同的,若說記者的報導絕對客觀,會是一種欺騙。 其次,就「未成年人的角色認同」而言,媒體同樣引述精神科醫師的論述,做出「小強有角色認同之混淆」的結論,對此,我倒想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討論。我很好奇,中時記者馮惠宜在報導這則新聞時,有沒有參考米德「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之概念的相關論述,因為她引述的這段話:「十五歲的男孩,除了母親的呵護外,更需要可以學習的父兄輩。」就是米德對重要他人詮釋的主要觀點。 但根據米德的觀點,我不認為一個未成年男性,可以學習的對象只有父兄輩,也許這位國中男生,有心目中的「重要他人」也不一定,例如同性朋友。不過,就台灣最普遍的社會意識來看,一個未成年的男性,父親、親兄、堂兄、表兄可能仍是被認可的幾個「重要他人」,故而,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這位國中男生之所以會愛上「沙齊瑪男性魅力生效之臨界年齡」的熟女,主要可能是缺乏一些重要他人。 說具體一點,這位國中男生可能是因為,生長環境中缺乏由重要他人所組成的「參考團體」,才在角色認同的社會化過程裡出現缺憾。至於那位熟女,媒體認為她是因未婚生子,和同齡男性有情感挫折,所以才會找「比較聽話」的小男生談戀愛,我不是兩性專家,故無法對此做出評論,但我想,這種可能性或許真的存在吧。最後,關於「補品問題」,我想該位小朋友母親所燉的藥膳,可能因而增加詢問度。 至於我的感想,則是「需要可以學習的父兄輩」這句話,對我而言有些諷刺,因為我也跟那位小男生一樣,父親長期不在身邊,遑論從父親那兒學到「正確的」角色認同觀念。所以,我自己的角色認同觀念,是從舅舅、母親的男性友人、學校的男性教師及年長於我的男性朋友那兒學來的,但總覺得,還是缺少了一些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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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