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同曬月亮之外,到麥當勞吃漢堡過情人節,也可以是個選項喲~!
今年的七夕情人節,對我而言有些諷刺,原因很簡單:如不是周先生與侯小姐「七夕是否一起過」這個話題的連續劇式炒作,我還真不知它的到來,由此可見,媒體的八卦新聞,還是有點貢獻的。然而,就社會學的眼光來看,這裡面牽涉到「愛情」與「金錢」(或麵包)這兩個頗具討論空間的話題,茲將看法描述如下。
有人曾以馬克思的【唯物史觀】來申述這種現象,不過,這只是馬克思整體的論述角度,在這個大的角度當中,包含了如【異化】、【剩餘價值論】、【階級鬥爭論】等等,不一而足,由是,如以馬克思的唯物論來探討愛情,並不恰當。因此,我個人比較偏好以包曼「愛情←→交換」的邏輯來描述,不過,就人類的社會來說,居於這個雙箭頭之兩側的情形,還真的是少之又少,多半都是偏向中間的。
然而,就台灣社會來說,應該是偏向「交換」的居多,不過,許多戀愛中的男女並未察覺這一點,換言之,在熱戀的時候,無論就旁觀者來看,還是當事者自己內心的想法,都將得出這種結論:愛情淹沒了交換,等到分手的時候,等到因現實問題而離婚的時候,才猛然驚醒:原來,「愛情」與「交換」,往往伴隨而生的。在男歡女愛的範圍中,這個位置分佈將是模糊不清的、被人所忽略的。
換言之,在戀愛或新婚的氣氛中,「愛情」與「交換」常常是分不清楚的,而且,很多人以為「交換」就是「物質層面」的動作─物品或金錢的贈予,是所謂的對價關係,其實並非如此。「交換」尚包含了「非物質層面」,例如勞務、照顧、情感支持的提供。嚴格說來,這兩種層面的行動,常常是同時發生、互相影響的。情人節送禮物、請吃飯、情侶陪伴彼此過節,隱約地,都有這種交換關係。
回到方才的觀察,在台灣的社會裡,情侶表達對彼此的愛,最有效率的方法,就是以一筆可觀的禮物、飯局之花費,做為最具體的愛情表達,當然,這也絕非純粹的物質交換,因為,在贈送禮物的行動當中,在高級西餐廳、高級餐館用餐的過程當中,必定都有一些「濃情密意的依偎」、「輕聲細語的交談」,這樣一來,不僅非物質交換牽涉其中,就連「愛情」的感覺,也進入了這個互動結構。
神話中,人間的牛郎,與天上的織女相會,都以「鵲橋」和「兩個孩子」作為會面的媒介和信物,然而,現今的台灣社會,每到「七夕情人節」與「西方情人節」的時刻,所使用的媒介與信物都相當多元,媒介有電話、e-mail、視訊、信件、情人卡等,信物有電影戲票、餐點、鑽戒、金飾、手錶等,不一而足。雖說這些都算是「交換」,不過,「愛情」還是會在這些物品的使用與流動中展現。
也許,對台灣社會,甚至對全球社會的人而言,金錢的花費,往往才是表達一個人對某人(不一定是情人,也可能是偶像明星、卡通人物)喜愛程度的最佳方法,對此,許多論者都會以元稹〈遣悲懷其二〉一詩的最後一句【貧賤夫妻百事哀】來下註解,不過,元稹是在妻子過世,回憶過往貧苦生活,同情彼此的困頓遭遇,才會寫下這千古名句,換言之,這句的背景應是作者喪妻之痛的表達。
我想,若以馬克思的唯物論來形容這個愛情趨勢,那麼,台灣就會變成列子寓言中的「阜落國」,也就是一個不知情為何物,而認為食物才是唯一真實的東西,為主要國情的國家。但是我同意,愛情很難不向金錢(或麵包)靠攏,畢竟,可計算的物質贈予,往往被認為是具體而實惠的表達方式,而不流於空泛、形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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