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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種子計劃,象牙箸的恐懼?(其一)
2006/12/09 16:14:25瀏覽434|回應0|推薦1

專家的作用:這是說,專家群對於日常生活,無論是知識或常識,無時無刻不在做抽離與建構的動作。就抽離而言,如醫學專家憑著他們的專業知識、臨床診斷經驗、對疾病個案的觀察等等,對於某一項特殊的疾病案例、技術案例,原本是一般民眾切身的東西,卻在醫學專家的判斷之後,硬是在民眾那邊產生疏離了。

對於這起事件,不只是醫學專家,我周圍的親朋好友,也談論過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只不過他們所說的,與這些醫學專家依舊沒啥兩樣:取用亡夫的精子來生孩子,會造成社會風險。對此,我倒是認為,過度地反對李小姐爭取用合法的方式來獲得後代,那無疑是逼她做「困獸之鬥」;在打仗的時候,即使我軍人多勢眾,而包圍了一支實力相差甚遠的部隊時,也要防止他們狗急跳牆,做出非常反應。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麼緊逼李小姐,試圖以傳統倫理道德來說服她,要她為了社會安全而放棄她畢生的願望,何嘗不會造成社會的風險?如果理由是,取亡夫的精子若合法化,會造成「以後未婚生子也不是罪」的結果,那就是真的是「比干心態,象牙箸的恐懼」,「喪偶」與「未婚」的身分認定是不同的,今天醫學專家出此論調,在我看來,仍有可議之處,畢竟在定義上,兩者是各自獨立的。

我曾請教一位法律系的朋友,取死者的精子究竟是否違法,他跟我表示,硬要說的話,就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前兩項的內容,不過,也未必真的符合其構成要件。然而,這起事件,醫學專家們反對「取死者精子」的另外一個理由是,與人工生殖法草案的精神不符,這裡有個漏洞,這些人是「醫學專家」,對於法律並非內行,怎能藉由法律,來說服一位「未曾出席任何會議」的李小姐呢?

如果以此法律的理由,來阻止李小姐取精生子的話,那麼,我也要提出另一種「比干心態的思維」,我可以大膽的預期:這樣做,也「等於」是鼓勵女性出軌外遇,因為到時候,他們會以「避免原先丈夫因死亡而無孩子」的理由,做為抵擋道德之矢的盾牌。換言之,在我看來,就算是阻止李小姐成功,也是會造成社會風險的,而且,還未必輕於「讓李小姐順利生子」所產生的社會風險。

不過,醫學專家們之所以對這件事恐慌,就是因為,像這一類牽涉到法律、道德、醫學的公共領域之議題,所產生的風險,都是屬於「高後果風險」,也就是說,像是李小姐取精生子的這件事情,即使是在像目前這樣的評估階段,都還有許多內生性的風險,如立法的爭議、當事人的情緒、專家與民眾的疏離等,而且,這件事情在決定之後,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也是不確定的、令人恐慌的。

其中,專家與民眾的疏離,其實是由於,相同領域的專家們,互動久了之後,便往往自成一個系統,而且這樣的系統會越來越窄化,越來越精細,即使是醫學專家,也科目的分化,而產生出不同的子系統。這起事件的相關報導,我也看出了這種專家系統分化的現象。當一個新知識、新案例被發現時,專家系統就已將它過濾、轉化,再傳到民眾耳裡時,那恐怕已跟原先的義涵有了出入。

Anthony Giddens說:「對於已經侵入我們日常生活中來的專家系統的大部分內容來說,我們全都是外行人。」但是,若藉此將李小姐拒於任何一場專家會議之外,那等於是剝奪了一般民眾獲取即時新知,提早具備風險評估能力的權力與機會。在我看來,這還有待專家系統的運作,所以李小姐的行為,我不贊成,也不反對。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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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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