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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之用】十篇(第一篇)
2006/12/06 14:49:14瀏覽441|回應0|推薦0

品牌的起源,最早可源自於【麥當勞】與【Nike】的廣告,分別以【黃金拱橋】與【勾勾】的形象深植人心。儘管你再一個人生地不熟的異鄉,「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般的思維,一遇到像這樣經過Globalization與Localization之後的名牌,往往都不再是那麼一回事了。

「媽媽!我想吃漢堡!」「你想去吃哪裡的漢堡呢?」「我要去那家有黃金拱橋的!」有時候,城市就宛如一座大迷宮,走進去之後,似乎進入了一處沒有出口的模糊地帶;在這迷宮中,無論是牆壁、地板、天花板,都穿上了色彩足以迷昏雙眼的花衣裳,讓你行走其間的時候,經常不知所措。因為,城市總是如此沉默,城市讓遊手好閒者不知所措。只有在遇見熟悉的月亮、熟悉的角落,一顆迷亂不安的心,才得以有個停泊的地方。異鄉人的心情,一面對夕陽,一面對那座橋樑的落日光輝,就不會再哼著:「找不到一個,熟悉的角落,讓我的心停泊。」

城市的異鄉人(或稱憶鄉人),腳步充滿了徬徨,眼神充滿了無助,此時,只有穿上,具有故鄉味道的鞋子,這雙鞋的樣式,不必太過花俏,只要能讓人「身在異鄉」卻「心在憶鄉」,就是最好的鞋款了。由是,【Heineken】加【Nike】之後,豈不是能讓人加倍地憶鄉,甚至【此處亦鄉】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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