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廣告女明星的社會邏輯
2009/08/30 17:49:49瀏覽3569|回應4|推薦29

前陣子,在噗浪網站上看到一個人用社會學理論的角度簡述兩性的社會邏輯,後來又看到某節目報導最近幾個因廣告而紅的女明星,今天又看到翁茲蔓(我同系不同組的學妹)去TVBS當娛樂新聞主播的消息,於是也來試著思考一下。

儘管社會學的概念、原理非常簡單,算是對門外漢相當友善的(因此也較不受高中公民老師重視,唉),不過,社會學理論就複雜多了,而那位噗友的陳述方式,其實就跟蔡文輝教授《社會學理論》一書的模式一樣,分為功能論、衝突論、互動論這三大體系,當然,這也是所有模式當中,最簡單、有效率的一種。

首先,就功能論來講,廣告女明星、商品業者、新聞媒體、閱聽觀眾、消費者之間的社會結構關係,還有這些社會位置個別的行動或他們組成的體系,對這個社會的影響、貢獻或功能如何,前者的例子可能是女明星的表演、商品業者的廣告製作、新聞媒體的擴大報導、閱聽觀眾的言語反應或消費者的購買行動,後者便是這些位置或單位組成的「廣告演藝圈」,對社會的功能或影響。

其次,就衝突論來講,有時候廣告女明星、商品業者、新聞媒體、閱聽觀眾、消費者之間也可能會產生一些社會衝突,最有名的例子,便是瑤瑤和舒舒之廣告代言,跟部分閱聽觀眾社會規範(道德為主)認知的衝突,以及這些廣告之商品業者跟消費者購買態度的衝突,又或者,瑤瑤跟另一位廣告女明星楊承琳、廣告人范可欽在媒體溝通上的衝突等,也都算是衝突論方面的例子。

再者,以互動論來說,廣告女明星的社會邏輯大概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廣告女明星彼此之間,或者廣告女明星與業者、媒體、觀眾或消費者間,直接或間接進行符號互動、訊息溝通的機制、準則;另一種是廣告女明星與業者、媒體、觀眾、消費者之間的利益交換,如女明星與業者交換酬勞與廣告吸引力、與媒體交換知名度與收視率,或者女明星與觀眾交換知名度與「視線的外部經濟」等。

就此,代言「殺on line」的瑤瑤、「預言on line」的舒舒、「天尊on line」的Dora、「王者世界」的楊承琳、「風色幻想」的李毓芬,或者拍統一麵廣告的翁茲蔓,都可能適用前面所論述的可能狀況,不過,這些狀況或意義的存在,都得以「廣告女明星比代言之商品受注意」為條件,但以台灣來講,這種條件大概沒有不成立的時候,所以搞不好,本文所講的,在台灣都是確實存在的社會現實。

而在台灣同樣備受矚目的節目名嘴、主播、政治人物、經濟學家、法律人、兩性作家等,也當然都可以用同樣的模式去看背後的社會邏輯。

我的噗浪帳號「天蠍浪子的咖啡杯-噗浪分站」,按此加入我吧


《圖解刑法: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38380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3272067

 回應文章

anyjia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社會學 所為何來?
2009/08/31 04:41

台灣的社會學 (  含社工)  也算不少

但很多時候 

社會學 在台灣         似乎淪為  學術的象牙塔 了

一堆  土的洋的 社會學  博碩士

寫了一堆社會學  的相關論文   發表在 如 ``社區發展``這種

一般人很少會看的的期刊上

或接了一堆  國科會的研究案

作了一堆研究   領了不少研究經費....

但是  台灣  社會問題  還是一堆    而且 越來越多  越來越複雜

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當很多人已經繳不起  健保國保    下一餐不知在哪裡時

這些社會學者 的 研究   論文   對他們  有什麼幫助嗎

拿這些研究經費  來救濟  這些窮人

還比讓  這些`` 學者 ``  在研究室裡  吹冷氣  領經費  

來的實在 !!!!!!!!!!!!!!!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08-31 08:51 回覆:
主要是國內的社會學家目前針對你說的社會問題進行研究者還不是很多的緣故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這會不會太少?
2009/08/30 22:26

策略只有三類,會不會太少,又太籠統?

如果這樣分合理,我們不以可以用攻,守兩種來劃分就好?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08-30 23:27 回覆:
這不是策略喔

閒雜人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名人有兩種!有權力所以成名,成名是為了接近權力!
2009/08/30 21:47

---權力通常代表決策,決策是為了博取眾信,所以必須宣導和倡說,方得推廣及成功.沒有群眾基礎之決策,情如堆砌於沙灘上之城堡,或遇風吹雨打,即見崩裂潰散.名嘴和廣告明星,共通點相似,皆是接觸權力之外圍團體!他們存在目的,若不是為政客製造氛圍,形成輿論.就是為廣告主增加盈收,創造流行.全然為權力服務,亦是權勢之奴僕.

---對於政客和廣告主而言,名嘴和廣告明星的價值,皆是由利害所牽繫!只要利害的關係不再,反目成仇亦所不惜!趙孟貴之,趙孟賤之,自是如此道理!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08-30 21:53 回覆:
呵呵, 這有涉及到功能論與互動論的部分

麵線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化簡為繁
2009/08/30 19:51
廣告嘛, 那麼認真寫了一篇, 把簡單的東西搞得看不懂, 還是我太笨了?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08-30 21:03 回覆:
算了, 以後不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