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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2 17:56:46瀏覽2108|回應5|推薦47 | |
參考新聞:聯合新聞網「帳單註「機車女」 旅館須賠」報導 報載,某公關公司的老闆黃姓女子前往喬合開發公司的香城公寓復興館住宿,由於指定格局包含書桌一張的某個房間,而於結帳後被服務人員在帳單上加註「機車女」三個字,自覺受辱而告上法院,要求香城公寓復興管賠償NT$50萬元。 從法官的判決理由、原告的說詞、網路讀者的意見可知,這起案件主要可能不是法律或資訊管理方面的問題,而是你我在日常生活中都會不經意去實踐,一個基本的社會學概念,也就是「角色」。以此,這起社會案件的社會學意義便是:香城公寓復興館的櫃檯服務人員,違反社會規範對服務人員這個「角色」所賦予的期待。 不過筆者以為,法官的判決理由,其實跟喬合開發公司委任律師所發表的聲明有一個共同之處:呈現了對「機車」這個詞的認知與態度。這當中,喬合委任律師表示,「機車」也可能帶有做事嚴謹的正面意義之外,法官則是偏向這樣的認定:機車是一個罵人的負面用語。由是觀之,一個辭彙的定義也不只一個。 但就實際的情況來看,「機車」這個詞大概已經被社會認定成是一個負面用語,而非喬合委任律師所謂「做事嚴謹」的正面意義。何況,今天寫出這個詞彙的,又是被賦予「顧客至上」之角色期待的旅館服人員,因此,香城服務人員是否違法筆者不知道,但可以確定的是,他們違反旅館服務人員的職業規範。 就此,儘管法官「使其社會評價受損」的判決理由可能欠缺統計思考,不過,這倒還不致於影響到,其判決和旅館服務人員的角色規範,以及跟社會對服務業成員之角色期待契合的長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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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