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農藥殘留檢驗報告,別亂讀
2022/11/30 20:18:16瀏覽1221|回應0|推薦12

CTWANT記者在今年11月28日,針對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9年度、108年度和107年度的農藥殘留監測研究成果報告,做出蔬果農藥殘留排行榜的相關報導,並引述營養師程涵宇的意見。

在我看來,讓營養師持續掌握農產品農藥殘留事務的媒體話語權,也相當不恰當,容易誤導視聽,農藥殘留事務涉及農藝、園藝、植物病蟲害防治、農業化學等領域的知識、實務、法令,跟營養學是完全不同的專業,不能因為發表意見的營養師有張漂亮的臉蛋,就認為她說的一定全對。

首先很明顯,程涵宇營養師和CTWANT記者,還有幾個月前拿相同報告來炒作的康健雜誌、常春月刊、三立、民視等媒體的記者,根本不懂臺灣目前農藥殘留事件處理的法規與行政實務,而從一些網友的留言回應看來,這些人的炒作已經產生誤導視聽的負面效果。

臺灣的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可分為市售、田間、集貨場和學校營養午餐食材的抽驗,其中社會大眾最常看到的市售農產品,慣行農法的由衛生單位依照衛福部的中央計畫,還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進行採樣抽驗,檢驗報告做出來若與【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規定不符,那麼會追溯出源頭農民後,移請農業單位卓處。

值得注意的是,這【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衛福部會商農委會之後,由衛福部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所制定的,臺灣目前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合不合格,其真正的意義就是指檢測出來的農藥品項與濃度(ppm),是否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對特定作物品項所允許的最低標準,若超過就是不合格。

縣市衛生單位抽驗的市售慣行農法農產品,最後並不會送到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或中興大學、虎尾科技大學、瑠公基金會等區檢中心檢驗,而是由自家的檢驗單位去檢驗,報告做出來後再去追溯源頭,爾後移請縣市農業單位或植物防疫單位處理;換言之,衛生單位抽驗的市售慣行農法農產品,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的研究成果報告是不會考量的。

縣市農業單位或植物防疫單位,則是會依據農糧署每年都會有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計畫,針對稻米以外的農產品進行採樣抽驗,除了田間、集貨場、學校營養午餐團膳業者工廠之中的慣行農法農產品外,還會針對市售的產銷履歷農產品、有機農產品進行採樣抽驗,而農糧署所屬北中南東四個區分署,則會針對QR Code、田間產銷履歷農產品進行採樣抽驗。

雖說從農糧署四個區分署到縣市農業單位或植物防疫單位,其細部的權責分工有些不同,但採樣抽驗的程序都是遵照【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中的規範,這個規範是農委會依照【農藥管理法】第33條第3項的規定制定的,其農產品檢體都會送到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或農委會認證的區檢中心檢驗。

待農藥業務毒物試驗所的檢驗報告出來後,依【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的規定,是會通知生產者或貨主不得銷售,另外也會傳真給縣市農業單位或植物防疫單位去處理,針對其中農藥殘留超標或未超標但驗出未推薦用藥的部分,農糧署會以正式的公文函請縣市農業單位或植物防疫單位處理。

收到農糧署以公文函送的農藥殘留超標或驗出未推薦用藥的報告時,縣市農業單位或植物防疫單位針對農藥殘留超標的部分,是會依照【行政程序法】第39條規定請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若陳述意見的是農民,而又提不出鄰田污染的佐證,那麼對於慣行農法、產銷履歷、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CAS農產品,就會因為農民違反【農藥管理法】第33條第3項、【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3條第1項的規定,依照【農藥管理法】第53條第1項第5款裁罰,最低罰鍰金額是1萬5千元,這金額,覺得肉痛的農民亦大有人在。

未超標但驗出未推薦用藥但未超標這部分,對於慣行農法、產銷履歷、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CAS農產品的生產者,依照【農藥管理法】第53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是由縣市農業單位或植物防疫單位通知參加政府單位辦的安全用藥講習,但不予以罰錢。

有機農產品則是若檢出農藥等禁用物質,就會由縣市農業單位依照【農機農業促進法】第31條規定裁罰。

其次,我斷定楊養師程涵宇和這幾個月頻頻拿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9年,乃至更早的108年、107年農藥殘留監測研究成果報告來亂做文章的媒體記者們,也沒真正讀過農藥藥物毒物試驗所的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報告,因為這種檢驗報告,是針對部分生產者所出的部分農產品進行採樣抽驗的結果,代表不了全體。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的最新出到109年的農藥殘留監測研究成果報告,並不等於其農產品農藥殘留最新結果只到109年,臺灣經常被縣市農業或植物防疫單位通知就農藥殘留超標的農友都知道,農業藥毒物試驗所或法定區檢中心的農藥殘留檢驗工作,是每個月甚至幾乎每天都在進行的。

我要請營養師程涵宇和一些記者們搞清楚,政府單位的農藥殘留檢驗結果報告,顯示超標或未超標但有未推薦用藥,都只能代表被抽驗的農民在被抽驗之作物生產的過程中,沒有充分注意農藥使用範圍、安全採收期或鄰田農藥污染防範等田間管理事項,其他的解讀則都是不恰當的,會造成誤解的!

因此,從營養師程涵宇在自己臉書粉絲專頁上貼出的蔬果農藥殘留排行,到新聞媒體另行解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出的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研究成果報告,所做出來的排行或分析,其實都沒啥意義。

參考新聞:

農藥殘留排行榜1/「連2年冠軍」最毒水果是它! 看完最安全名單再採買 | CTWANT | LINE TODAY

農藥殘留排行榜2/「火鍋必備蔬菜」中鏢 營養師:最後吃,千萬別喝湯! | CTWANT | LINE TODAY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17761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