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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11:42:20瀏覽4598|回應2|推薦16 | |
有些大陸網友會問我:外省人為什麼要搞台獨? 這問題說來話長,從這個問題來看,可見有人認為外省人「不應該」搞台獨。更進一步來看,什麼叫做「台獨」?為什麼有「台獨」? 如果這樣尋找「第一因」下去,已經可以寫好幾個長篇了。所謂台獨,是像基督教教義一樣,先有神,然後第一天創造什麼,第二天創造什麼嗎? 所以,為了簡化這個問題,或說拆成兩個問題後比較好解決。第一個問題是:外省人「可不可以」搞台獨?第二個問題是:外省人為什麼要搞台獨? 先談第一個問題是:外省人「可不可以」搞台獨? 在法律上,台獨是一種政治主張,在台灣卻又不是一種「犯罪」的政治主張。如果主張顛覆現存政府我們可以說他是犯罪,不管任何人都不可以主張,但台獨如果不是犯罪,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主張? 這又牽涉到一個問題,台獨算不算主張顛覆現存政府呢? 陳水扁執政八年,並沒有更改國號國旗,李登輝執政到陳水扁之中的政府體系還是大致相同,差別在政策上的教育、去蔣、去中國化上做改變,並沒有台灣新憲,也沒有改頭換面,難道陳水扁不是台獨?馬英九上台後,也沒改什麼,就是中正紀念館牌子掛回去了,不去蔣、不去中國化,這樣就不是台獨了? 這之中的界限在於中華民國憲法,如謝長廷當初想拜訪廈門的理由,他說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那高雄市長去廈門也不過是「國內旅遊」而已。 換句話說,關鍵在憲法對固有領土的定義,由於現有憲法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包含在內而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模糊狀態,現在的中華民國好像是很小,但在想像中認為自己很大。 一句話說明:修憲改變「疆域」就是台獨,即使國名仍是「中華民國」。 台獨論者認為這符合「現實」,共產黨與美國大概也把紅線設在這,所以「台獨教父」李登輝六次修憲也沒敢動。從「金馬撤軍論」與「實際疆域」來看,如果台灣的一部份被老共占領,那新的「中華民國」「疆域」將可更小? 「制憲、新國家」就是更強烈的主張了,但無論如何,這些都是通過「修憲、制憲」等手段來改變,並非「號召武力」,「號召武力」才受刑法處罰。所以,台獨用這種「法理台獨」不算主張顛覆現存政府。 算是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任何在台灣的人都可以搞台獨(即使是外國人,民進黨樂見這樣立場的外國人干政)。 第二個問題是:外省人為什麼要搞台獨? 承接上一個問題未完的部份,台獨是一種政治立場與主張又不犯罪,質疑外省人「不應該」搞台獨的立場就是「血統」,這就是訴願所謂的「道德」。 這種「道德」的內涵就是你不應該「背叛」你的血源,有時候還夾雜著「民族大義」,這種論調的破綻就是什麼叫做「背叛」?什麼叫做「民族大義」? 搞台獨的外省人或許覺得人類最終的歸屬不應受限於血源,這也不是沒有道理。不然,人類的起源如果只有非洲,也沒看到白人與黃種人等其他人種「認同非洲」。 如果血源不阻礙政治認同,其他的加強因素就是更重要的原因。例如不認同原生血源代表的文化、政治,也許認為「台獨」比別人認為他應該有的認同「更好」,那外省人搞台獨也沒什麼稀奇了。 或許有人要問,那本文作者blackjack「認同台獨」嗎? 表面上「台獨」是一種尊重個人選擇的政治主張,甚至於賦與「自由主義」來美化它。但是,從我有記憶以來,「台獨」就是一個極其排他的政治主張。 所謂「搞台獨」的政治主張,在手段上已經成為一種誅心的獵巫儀式了,既無內涵,也無人性,連他們內部在權力鬥爭時也狗咬狗一嘴毛。 那民進黨中不是有很多「搞台獨」的外省人嗎? 相對於我的階級立場,民進黨中很多「搞台獨」的外省人是既得利益者,是「高級外省人」,是壓迫者,這批人又喜歡打著「外省人」的羊頭賣他的狗肉,這樣傲慢的族群態度,跟他們所反對的沒有不同。 有種植物叫做「落地生根」(Genus species: Bryophyllum pinnatum [Tentative identification by D. Lee Ling]),它到了新的土地就要生根、就要活下去。民進黨在掌權前,掌權中的嘴臉就是要把新的「落地生根」給剷除,因為他們是比較「舊的」、比較「大棵」。 民進黨有臉要求台灣法院審判陳水扁應該注重「程序正義」,但我在 我在「外省人的原罪?」一文最後說道「民進黨,你們以暴易暴能求得一點點的「正義」嗎?」至今沒有改變,或許至死也不會改變。 Written by blackjack 原罪(Original Sin),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主要是指人類生而有罪,其罪的來源是因為「亞當的錯」,也有另一方面的解釋,指的是人生下來就有犯罪的可能,然而,關於此仍然有非常多的爭議,也有人主張人類沒有「原罪」。(見 原罪論) 但關於外省人的「原罪論」就簡單的多了,只要是外省人,就有「原罪」,按民進黨歷來對外省人的「定義」來看,父親是外省人,其子即為外省人,而只要是外省人,統統有「原罪」,而此「原罪」「代代相傳」。 那誰是外省人的「亞當」呢? 這個犯了錯的「亞當」就是蔣介石的統治集團,民進黨及台獨認為他犯的所有錯都要「所有外省人」來「承擔」,這就是外省人的「原罪」。 事實上,早在1964 年,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三人起草了「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他們認為:國民黨統治核心之外的大陸人與台灣人一樣,皆為國民黨政權下的被壓迫者,且認國家非以種族、文化、語言或宗教為基礎,也就是所以謂的「命運共同體」為出發點(見 中華民國總統一直是一個說謊者),當時,民進黨的台獨前輩並不認為「每個外省人都有罪」。 民進黨及台獨的轉變是自他們確立以狹隘民族主義為建國運動作基礎開始,沈富雄在爆料陳由豪一案中所批評的「台獨是最高道德」,就是深綠的一貫思想。 然而,每個外省人都有罪嗎? 我在「老兵為什麼那麼挺泛藍 」論證了國民黨過去以意識形態宰制外省人的事實,我並在「中華民國總統一直是一個說謊者 」提出了證據,最後,我在「從外省老兵的另一半談起」證明了國民黨統治階級限制外省士官以下階級結婚及退伍的權利以維持統治基礎(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40歲以上才能結婚),相對的,外省公務員及軍官根本無此限制,外省士官以下階級是被壓迫者,外省公務員及軍官則是既得利益者。 此外,我也論證了外省士官以下階級受壓迫後只能娶台灣底層婦女的事實,這些外省人「有罪」嗎? 按民進黨對蔣介石的評價,蔣介石下令228,蔣介石實施威權統治及白色恐怖,蔣介石戒嚴限制人權,然而,若真要「算帳」,誰該「負責」? 就以最嚴厲的標準來說,盟軍在審判納粹時,那些替希特勒實施大屠殺的人雖然是依法令殺人,但他們仍然有罪,因為,「惡法非法」,法律形式合法不代他們這麼做是對的,他們仍然要負責。 如果真要追究,替蔣氏父子箝制言論自由的人,替蔣氏父子實施白色恐怖的人才應該負責,但又有個問題,「兇手是誰」,且「追訴時效」應該有多久? 然而,現存的許多外省政治人物有些是替蔣氏父子做過一些侵害人權的事的,民進黨應該怎麼找他們「算帳」?是要重新來一次「以牙還牙」嗎? 民進黨的選擇是污名化所有外省人,彭明敏等人認為的「被壓迫者」在民進黨的眼中變成「壓迫者」,都是必須「付出代價」的人。 可是,台灣的外省賤民階級無權無勢,如何去壓迫 ?他們又老又窮,社經地位低下,娶的又是台灣的弱勢女人,他們為什麼要「負責」?何況,大部份的外省中產階級及外省貴族根本不在乎這批「賤民」的死活,他們有些人不但藉由蔣介石侵害老兵的人權而獲利,還替蔣介石塗脂抹粉呢! 但民進黨不管,他們就是要掀起種族仇恨,藉由灌輸全民「每個外省人都有罪」的概念,才是通往執政之路的捷徑。 可憐的是誰? 外省中產階級及外省貴族可以移民,可以從政,還可以藉此撈票,無可奈何、貧而賤的老兵及其家人就「分享」了民進黨的指控。 民進黨如果覺得國民黨有很多錯,民進黨如果覺得某些外省人是獨裁者的鷹犬,為什麼不用法律制裁他們?為什麼用民粹來醜化所有外省人?為什麼讓一些本省人「恨」外省人?為什麼讓社會最底層的外省人活在痛苦中? 我 說過,我只認同國民黨兩個功勞,建立中華民國與八年抗戰,台灣的經濟奇蹟則是犧牲許多人(本省及外省)換來的,我雖然不喜歡國民黨,我也不喜歡外省貴族及 那些外省既得利益者,然而,我還是要反對民進黨,因為,我記得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在美國波士頓猶太大屠殺紀念碑上所說過的話: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會員,我不是工會會員,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German original: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就算民進黨批評某些外省人有其一絲的道理,我仍然要為民進黨強加在我身上的「原罪」而抵抗,我要問,民進黨,你們以暴易暴能求得一點點的「正義」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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