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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7 10:22:44瀏覽1768|回應2|推薦20 | |
雖說台灣現在省籍情結越來越淡,但看到一些人對林毅夫案的雙重標準,不由得懷疑這些人差別待遇的唯一理由乃是出於省籍情結。網友faithkeeper表示: 因為林是台灣人 所以他能回來 那些國軍將領應該都是外省人所以是壞人 是叛國份子 而林現在是何等人物 世界銀行的副手 台灣之光呀怎麼能把他打成叛國份子呢 而且 他之所以去大陸 可以說成是被國民黨洗腦不是他的錯 台灣人是對所有錯誤免疫的 我不由得同意。 舉例來說,amisgin認為林毅夫投共,我們台灣人應該以胡適的《容忍與自由》包容他,不應變成自以為是的老賊打壓不同政治信仰的人。但他連我舉的例子都無法反駁,我說夏瀛洲等人說「國軍解放軍都是中國軍」就被民進黨批的滿頭包與amisgin寫他可以寫的手軟不止,為什麼身為軍隊守邊連長的棄職潛逃叫做「不同政治信仰」? 鬼扯的理由是「…夏瀛洲還在領中華民國或台灣人民供養的高俸,是出賣中華民國或台灣的人民。…」,此人以此捧民進黨捧到神智不清了嗎?林毅夫投共時就沒有領中華民國或台灣人民供養的高俸?國防部甚至於在他「死後」還一直發錢呢!可不是燒紙錢喔! 夏瀛洲只不過講話就被amisgin判定為「出賣中華民國或台灣的人民」,他的言論自由呢?他的不同政治信仰《容忍與自由》呢?連正港的民進黨立委諸公與諸官也只好意思說「形同叛國」,真正叛國的人卻被amisgin判定為「不同政治信仰」?amisgin怎麼有臉敢以「老賊」批評別人,以他這樣不容忍他人言論否定他人「不同政治信仰」的行徑,民進黨與他才堪稱他冠上的「老賊」。 法律人最喜歡講「舉輕以明重」,如果打人一巴掌要判死刑,把人打斷腿那就更該判死刑,現任軍官不當國軍去共軍那是「不同政治信仰」,卸任軍官沒有實際行為出一張嘴是「出賣中華民國或台灣的人民」? 把人打斷腿無罪,沒有其他任何理由可以理解此人差別待遇動機,而且amisgin是把30年前林毅夫的行為就定義為「不同政治信仰」喔,他與那些高官的差別待遇起因就是因為他是「宜蘭人」,多年前我在從民視「新兵日記」的「黃埔軍魂」談起所言真是對極了: 因為本省籍,許多民進黨與amisgin認為林毅夫是「不同政治信仰」、是年少迷惘,所以他們原諒他,60歲的林毅夫已經當博士不知幾年了,他們仍認為他還在沉迷國民黨的洗腦中不能責怪。但因為外省籍,老將們在中華民國還在中國大陸時候的往事而發言,卻被多民進黨與amisgin抓狂似的批判,他們已經七八九十歲了,曾經是事實的事在他們嘴中講出來也是殺頭的罪過?! 恨外省人而差別待遇不應該如此明顯嘛! 最後附帶一提,郭冠英范藍欽挺林毅夫,像中時今日石佳音一篇「莫讓民粹操弄林毅夫案」很有趣,這些人歷來如此,總是始終如一,還算不是雙重標準。但讓我想到多年前看過魯迅的文章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他對你不“費厄”,你卻對他去“費厄”,結果總是自己吃虧,不但要“費厄”而不可得,并且連要不“費厄”而亦不可得。 那時我還沒學英文,不像現在台灣人剛出生就被父母灌英文,並不知“費厄”是何物,後來我知道了,“費厄”,fair是也。 請問郭冠英范藍欽、石佳音等人,你們愛說「動員勘亂」「參加叛亂組織」都沒了,共產黨非敵,那共產黨抓到台諜難道是招待一頓粗飽就放回來了,他諜你不算,你諜他要被關,“費厄”?? 以前是國父,現在是孫文在其遺囑說「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孫文要找人幫他,要找的是「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民進黨與amisgin不平等,當然反對!而如果郭冠英范藍欽、石佳音等人認為林毅夫應該沒事,不妨想想共產黨是否真的不把台灣視為敵人! Written by blackjack 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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