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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憲義應比照林毅夫:台灣叛徒或台灣之光
2014/01/21 19:28:20瀏覽7387|回應2|推薦10

林毅夫返鄉引起台灣許多人的關懷,連聯合報黑白集逃官的鬧劇論潛逃五百多天的軍情局軍官葉玫時,也把林定位為「政治信仰、時代悲劇」,所謂的統派媒體立場與幾個民進黨政客立場終於一致,這令我聯想到,台灣近年來反核風氣日盛,可謂超級反核先鋒的張憲義,依這批挺林毅夫返鄉者的邏輯,更應該被全台灣人膜拜,何忍說他是「叛徒」!

 

張憲義何人也?

 

張憲義跟林毅夫一樣是軍人,中山科學研究院核能研究所上校副所長,謠傳被CIA吸收,於1988112叛逃美國,拿了一堆台灣發展核能的資料並作證,後美國與國際原子能總署檢查中科院核研所並拆、帶走一堆儀器,王豐說蔣經國113因此吐血氣死。1998年蔣經國逝世十週年前夕,張憲義傳真聯合報,表示「我們已完成蔣公和蔣總統所交付的任務 - 我們有能力,但絕不製造核子武器」,並且是「美台雙贏」云云。

 

蔣經國交付給張憲義等人的任務究竟是什麼?絕不製造核子武器嗎?那為什麼不公開指責那些「擅自作主」的長官而要選擇叛逃?誰有這個天大膽子花那麼多錢製造相關設施?蔣介石當年也允許在台南機場放核武,張憲義講「完成蔣公和蔣總統所交付的任務」是騙鬼嗎?不過,張憲義叛逃至今也26年並超過追訴期了,挺林毅夫的人們,有想到張憲義嗎?

 

關於張憲義的評價,1998年的聯合報黑白集採批判態度,當年張憲義認為其「有義和團味道」,現在聯合報愛林毅夫,要不要給張憲義「公道」?如果共產黨不是敵人,民進黨邱義仁所言「台灣不抱美國大腿,要抱誰大腿」是敵人嗎?

 

郝柏村在其回憶錄批評張憲義1988年叛逃到美國是對台灣核武發展的最大打擊,自由時報駐美特派員曹郁芬報導「CIA募叛逃17 張憲義現居美國愛州」說:

一位當年參與中科院核武研發計劃的骨幹人士形容,他們當時是流著眼淚看著美國強迫台灣無條件接受拆除相關設施,接受美國查核。心中的屈辱和沈痛是筆墨難以形容的。

 

現在台灣人還會感覺「屈辱和沈痛」嗎?

 

中時呂昭隆「張憲義:叛逃是「中美兩利」」報導說:

 張憲義日昨傳真信函給某媒體表示,他要向所有當年參加核武計畫的同事表達敬意,因為其犧牲奉獻,已完成蔣公和蔣總統交付的任務,「我們有能力, 但絕不製作核子武器。」張憲義也認為,應該從世界觀來看待此事。

 

台灣人啊,有沒有張憲義的世界觀?

 

林博文「紐時記者韋納新書:張憲義臥底20 中情局廢台核武武功」寫道:

五、六十年來,對台灣傷害最大的人,不是對岸的中共,而是台灣軍方重點培養的中科院核研所副所長張憲義上校。

郝柏村說,丁大衛(時任美國在台協會主席)攜來「毫無談判餘地的協議書」,要求台灣徹底拆除與發展核武有關的設施。而雷根指示丁大衛,必須在一周內讓台灣簽字,「不然你不必回來」,李登輝只好簽字。

不過,有些美國軍事分析家表示,台灣也擁有核武,至少可以不必太害怕中共的軍事威脅。著有《東方之火:亞洲軍事力量的興起與第二次核武時代》的耶魯大學教授保羅.布拉肯(Paul Brucken)即持這種看法。另一學者米德偉(Derek Mitchell)在三年前出版的《核武觸點:國家重新思考核武選項的理由》中即表示,如兩岸軍力失衡情況愈來愈嚴重,而且美國對台保護能力不足時,台灣應有能力製造核武以嚇阻中共的武力進犯。

張憲義事件是台灣建軍史上的一件特大號事件,其影響不僅在國防上和兩岸軍力平衡上,更在於政治上和心理上。張憲義一個人廢掉了台灣的武功,使台灣嚴重內傷。

 

台灣有核武,是否可以嚇阻中共的武力進犯難說,但如果有一天台灣發展核武,軍人們是否可以排隊去向美國告狀?這不也是「政治信仰、時代悲劇」的一種嗎?用另一個說法:張憲義信仰「非核家園」,張憲義信仰「我們有能力,但絕不製造核子武器」卻不被當時的人與郝柏村認同,這不也是「時代悲劇」?

 

陳長文在林毅夫,還是台灣的「敵人」嗎 表示「更不要說,現在還以「敵」來看待中國大陸,不是顯得荒誕嗎?」,且不論共產黨抓到台諜會不會以「敵」來看待,請問台灣朝野政客與人民,美國是「敵」嗎?若依此邏輯,張憲義算「叛變」嗎?讓我來改寫陳長文該文,把中國大陸換成美國,看大家能否接受:

 

張憲義的選擇,有那個時代的背景,就算不同情,但試著理解這樣的背景,才是凝聚認同最務實的態度。

     張憲義對聯合報的投書中,他認為已完成蔣公和蔣總統交付的任務,「我們有能力,但絕不製作核子武器。」,台灣更應該從世界觀來看待此事,既幫助美國,也有益台灣。姑且不論他的觀點是否正確,但是這樣的動機,以敵我區別,似有過斷之情。

     美國是台灣最大的靠山;美國的經濟發展,也帶動著世界經濟。站在張憲義的角度,26年前的叛逃傷害了台灣的情感,但是他以證人的身分,為美國與世界的防止核武擴散做出貢獻,也是間接的對台灣有助益,而且這樣的助益,未必比當年不叛逃的軍官張憲義要來得少。

 

請問各位,能認同這段話嗎?

 

也不管認不認同,如果台灣政府決定放過林毅夫,若陳長文所言馬英九真的聽進去了,那也請別大小眼,就讓追訴期已滿的張憲義們與其他「叛國者」也回來吧!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4/1/21

 

Link

王豐:張憲義洩露台核機密 蔣經國吐血而死

http://v.ifeng.com/mil/annals/201304/d46629df-d197-4db6-bd4c-efdf35265a1c.shtml

 

自由時報CIA間諜叛逃17年張憲義現居美國愛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jan/17/today-fo6.htm

 

張憲義:叛逃是「中美兩利」 980115 中國時報

 

看聯合報昨是今非

 

28年前駕機叛逃 黃植誠想回台灣

http://www.epochtimes.com/b5/9/8/9/n2617496.htm

《聯合報》的評論指出,在現在的情形下,黃植誠難望回到台灣。

該文章稱在中共仍然堅持不放棄對台動武,兩岸敵意未解的情況下,除非能通過協商,達成普遍性的協議,否則台灣很難,也不該針對單獨個案給予特別待遇。

俗話說:「養兵千日,用在一時」,軍人職司保家衛國,不用則已,要派上用場,可能就是要軍人付出生命。因此,舉凡制度較健全國家的軍隊,都高度強調上級和下屬之間彼此絕對的信賴和服從。

文章評論道,不論黃植誠、林毅夫,或其他叛逃到大陸的軍官,對台灣國防部而言,他們的行動,正是對軍隊傳統最嚴重的侵蝕和挑戰,如果這個叛逃行動,竟能在多年後得到赦免,對於安分保家衛國的好軍人,情何以堪?

如果這個叛逃行動,竟能在多年後得到赦免,必定成為通案的準則,換句話說,林毅夫、黃植誠可以獲得赦免返台,那近幾年,涉嫌帶著台灣飛彈機密叛逃的王宜宏可不可以回來?又,叛逃到大陸的可以回來,潛逃美國,揭發台灣核武計劃的張憲義行不行?

 

2007/08/08 中國時報

紐時記者韋納新書:張憲義臥底20 中情局廢台核武武功

林博文

跑了廿多年情報新聞並得過普立茲獎的《紐約時報》記者提姆.韋納(Tim Weiner),最近出版一本七百頁的《灰燼的遺產:中情局歷史》(Legacy of Ashes:The History of theCIA)。數十年來,有關中情局的著作多如牛毛,但這本專門敘述中情局失敗紀錄的新書,卻很難得地獲得書評界的一致好評。

作者韋納說,在中情局數不清方失敗和失誤歷史中,有一項行動卻是「大功告成」,連中情局老特工兼老外交官李潔明亦擊節讚賞,這就是中情局成功收買台灣科學家張憲義,阻止了台灣試圖發展核武的秘密計畫,並改變了台灣兩岸的軍事生態。

五、六十年來,對台灣傷害最大的人,不是對岸的中共,而是台灣軍方重點培養的中科院核研所副所長張憲義上校。

張憲義於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七年就讀陸軍理工學院(後改名中正理工學院),畢業後任職中山科學院籌備處。一九六九年赴美留學,獲田納西大學核子工博士,一九七六年返台,加入中科院核能研究所核能工程組。一九八四年升任上校副所長。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二日(即蔣經國去世前一天),張憲義舉家逃往美國。郝柏村在《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七日條目上寫道:「核能研究所副所長張 憲義全家叛逃美國,必然為CIA所運用,將和盤托出核研所繼續研究的動態。保有核子彈發展能力但不製造核子武器為我國政策,今日指示葉昌桐以對國家傷害最 小方式處理。」

一月廿日的日記說:「丁大衛下午來見,單獨與余談話,乃為張憲義叛逃後告知美方,核能研究所繼續研發核子彈情形,丁氏轉達美國強烈要求,核能研究所須徹底 拆除與核彈發展有關設施,核子反應爐(TRR)須提取重水不得再再開爐……他並提示美偵察衛星的照相,甚至說在九鵬有小型核爆。他於十六日由華府來台北 前,在美國務院見過張憲義。」

韋納說,張憲義一九八八年逃亡美國之前,已為中情局當了廿年秘密特工。張氏在何時何地被中情局吸收,有兩種說法,一是就讀中正理工學院時,二是在田納西大 學留學時。中情局不久前解密數萬頁密檔,但未包括張憲義資料,未來亦不太可能全解密,因吸收友邦人士當「地下間諜」(mole)一直是中情局最機密的業務 之一。

韋納新書中有關張憲義部分,全都是李潔明告訴他的,李也是極少數知道張憲義以中情局秘密特工身分埋伏中科院的美方人士之一,但李潔明在中英文版回憶錄中隻字未提張憲義事件。李氏號稱是「台灣堅實的盟友」,但他認為中情局在策反張憲義這件事上,是「做對了」。

李潔明說,中情局吸收張憲義,算是找對人,和他接觸的中情局特工剛好也是適當人選,中情局特工小心翼翼地吸收張,以意識形態做基礎,同時也給他錢。李潔明 又說,中情局協助張離台,又獲得了台灣發展核武的證據,美國拿這些文件去找台灣政府理論。韋納說,台灣政府過去一直否認發展核武,而且還「撒謊」,實際上 仍繼續研發,只有在張憲義向美方提供確鑿證據後,台灣才啞口無言,答應停止研發。韋納說,張憲義事件阻止台灣發展核武,可說是裁軍史上最精彩的傑作。

郝柏村說,丁大衛(時任美國在台協會主席)攜來「毫無談判餘地的協議書」,要求台灣徹底拆除與發展核武有關的設施。而雷根指示丁大衛,必須在一周內讓台灣簽字,「不然你不必回來」,李登輝只好簽字。

張憲義全家抵美後,最早住在維吉尼亞州泰森角附近,被台灣媒體發現後即搬走,兩年前的消息是已定居艾達荷州,但一直拒絕接受採訪,中情局亦要求他勿接受訪 問。一九九八年蔣經國去世十周年前夕,張憲義曾寫信傳真台北《聯合報》表示,台灣停止研發核武,乃是美台雙贏的結果。

不過,有些美國軍事分析家表示,台灣也擁有核武,至少可以不必太害怕中共的軍事威脅。著有《東方之火:亞洲軍事力量的興起與第二次核武時代》的耶魯大學教 授保羅.布拉肯(Paul Brucken)即持這種看法。另一學者米德偉(Derek Mitchell)在三年前出版的《核武觸點:國家重新思考核武選項的理由》中即表示,如兩岸軍力失衡情況愈來愈嚴重,而且美國對台保護能力不足時,台灣 應有能力製造核武以嚇阻中共的武力進犯。

但米德偉指出,台灣研發核武的障礙是相關設施已經拆除,研發人員已漸老化,年輕科學家不感興趣,台灣的核能活動受到國際監管。不過,米氏強調,台灣是否要發展核武,最重要的還是政治意志。

郝柏村在日記中說了張憲義「竟利用民進黨以圖要挾」,又說楊亭雲向他報告「逃犯張憲義家屬與民進黨有勾結」。難道民進黨和張憲義一樣都反對台灣發展核武? 郝柏村說:「吾人早知CIA在中科院有臥底,其實也不只張憲義一人。」從一九五年代開始,中情局在台灣一直很活躍,李潔明做過站長(Station Chief),常與蔣經國通宵喝酒的克萊恩也做過站長(後升任中情局副局長)。不論這些中情局特工與駐在國領導人關係如何密切,他們只效忠美國,只為美國 利益著想。

張憲義事件是台灣建軍史上的一件特大號事件,其影響不僅在國防上和兩岸軍力平衡上,更在於政治上和心理上。張憲義一個人廢掉了台灣的武功,使台灣嚴重內傷。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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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駕機叛逃 黃植誠想回台灣
2014/01/21 19:56

28年前駕機叛逃 黃植誠想回台灣

http://www.epochtimes.com/b5/9/8/9/n2617496.htm

【大紀元8月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28年前,從台灣叛逃到大陸的前國軍空軍軍官黃植誠近日表示,希望在明年自解放軍退伍後申請返台。台灣國防部回應說,黃植誠叛逃行為仍在持續中,就算退伍回到台灣,追訴期依然要延續25年。國防部並強調,黃植誠投敵行為,不忠、不義,國防部給予嚴厲譴責。
  
此外,根據前參謀總長陳燊齡的回憶錄揭密,明指黃植誠叛逃的原因,是「私生活不檢點,喜歡賭博及貪好女色。」在無力償還地下錢莊債務情況下,才鋌而走險,駕機叛逃。

據《聯合報》報導,1981年的今天,空軍桃園基地少校黃植誠,駕機F5F戰機「叛逃」至福建。時隔28年,黃植誠已是中共少將,再過一年將退伍;隨著兩岸和解與大環境改變,他最近表達返台的意願。
  
多年來,黃植誠從中共航空學校副校長,後來黃植誠還獲得獎金65萬元,1988年被授予上校軍銜,1995年升任北京軍區空軍少將副參謀長,現任中共軍隊政協委員。最近,他曾在北京宴請昔日台灣的老長官,談到台灣時局時表達了對台灣的思念,並說出當年他駕機到大陸的秘辛,及這些年來的情況。

台國防部:追訴權還有25年

台灣國防部8月7日表示,黃植誠叛逃行為仍在持續中,就算退伍回到台灣,追訴期依然要延續25年。台灣國防部強調,黃植誠投敵行為,不忠、不義,國防部給予嚴厲譴責。

台灣國防部發表聲明指出,黃植誠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投敵罪」,和林毅夫等案相同,投敵行為仍在「持續中」,直到「叛逃行為」終了,追訴權還有25年。就算黃植誠明年自中共軍隊退伍,還是要面對至少25年的通緝追訴。

台高官曝料黃植誠叛逃原因

根據大陸媒體的介紹,當年福州機場站長為黃植誠解開傘繩時,黃表示:「我早就盼望回到大陸,現在這個願望實現了!」而黃植誠來到大陸後,受到中共的高度讚揚,在多個場合稱其為「英雄」。

至於黃植誠當年叛逃的動機,臺軍中傳言紛紛。臺灣前參謀總長陳燊齡在回憶錄「回首來時路」中揭密,黃植誠出身眷村,是空軍子弟,叛逃並不是因為思想問題,而是生活出了問題。

陳燊齡在書中指黃植誠叛逃的真正原因是「私生活不檢點,喜歡賭博及貪好女色。」在無力償還地下錢莊債務情況下,才鋌而走險,駕機叛逃。

《聯合報》消息說,一位空軍退役軍官表示,黃植誠叛逃事件發生後,遭牽連的除了和他同飛的飛官外,平日的「牌友」也遭到調查,無一倖免,被認定有賭博嗜好的飛官,甚至直接遭到停飛處分。和黃植誠同在空軍服役的二哥,當時是少校,但由於弟弟叛逃,他也被管制陞遷,直到退伍,都是少校官階。

外界評論

《聯合報》的評論指出,在現在的情形下,黃植誠難望回到台灣。

該文章稱在中共仍然堅持不放棄對台動武,兩岸敵意未解的情況下,除非能通過協商,達成普遍性的協議,否則台灣很難,也不該針對單獨個案給予特別待遇。

俗話說:「養兵千日,用在一時」,軍人職司保家衛國,不用則已,要派上用場,可能就是要軍人付出生命。因此,舉凡制度較健全國家的軍隊,都高度強調上級和下屬之間彼此絕對的信賴和服從。

文章評論道,不論黃植誠、林毅夫,或其他叛逃到大陸的軍官,對台灣國防部而言,他們的行動,正是對軍隊傳統最嚴重的侵蝕和挑戰,如果這個叛逃行動,竟能在多年後得到赦免,對於安分保家衛國的好軍人,情何以堪?

如果這個叛逃行動,竟能在多年後得到赦免,必定成為通案的準則,換句話說,林毅夫、黃植誠可以獲得赦免返台,那近幾年,涉嫌帶著台灣飛彈機密叛逃的王宜宏可不可以回來?又,叛逃到大陸的可以回來,潛逃美國,揭發台灣核武計劃的張憲義行不行?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4-01-21 19:58 回覆:

黃植誠想返鄉 國防部:叛逃追訴期25年
【2009/08/09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李志德/臺北報導】 2009.08.09 03:25 am

前空軍叛逃軍官黃植誠希望在明年自解放軍退伍後返台。國防部昨天表示,黃植誠叛逃行為仍在持續中,就算退伍回到臺灣,追訴期依然要延續二十五年。國防部並強調,黃植誠投敵行為不忠、不義,國防部給予嚴厲譴責。

此外,根據前參謀總長陳燊齡的回憶錄揭密,明指黃植誠叛逃的原因,是「私生活不檢點,喜歡賭博及貪好女色。」在無力償還地下錢莊債務情況下,才鋌而走險,駕機叛逃。

國防部發表聲明指出,黃植誠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投敵罪」,和林毅夫等案相同,投敵行為仍在「持續中」,直到「叛逃行為」終了,追訴權還有二十五年。就算黃植誠明年自解放軍退伍,還是要面對至少二十五年的通緝追訴。

至於黃植誠當年叛逃的動機,軍中傳言紛紛,陳燊齡在回憶錄「回首來時路」中揭密,黃植誠出身眷村,是空軍子弟,叛逃並不是因為思想問題,而是生活出了問題。

此外,一位空軍退役軍官受訪時表示,黃植誠叛逃事件發生後,遭牽連的除了和他同飛的飛官外,平日的「牌友」也遭到調查,無一倖免,被認定有賭博嗜好的飛官,甚至直接遭到停飛處分。和黃植誠同在空軍服役的二哥,當時是少校,但由於弟弟叛逃,他也被管制升遷,直到退伍,都是少校官階。

【特派記者陳東旭/北京報導】廿八年前自空軍桃園基地駕F五F戰機到大陸的共軍少將黃植誠昨天表示,他曾在北京宴請昔日臺灣的老長官,對方很高興,他在席間並無說出謝罪或表達歉意的意思。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4-01-21 20:04 回覆:

自由電子報 - 監委打造六大問題 導向林未投敵不該通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21/today-fo1-2.htm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監察院針對林毅夫案擬定六大問題,打算約詢法務部高層,但這份洋洋灑灑逾千字的六大問題內容,採特定學者立場,明顯導向林毅夫沒投敵、不該繼續通緝,遭質疑是為林毅夫量身打造的解套計畫。

洋洋灑灑逾千字 採特定學者立場

六大問題如下:

一、依修正後軍事審判法規定,未來管轄林毅夫案的檢察署為何?

二、國防部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對林毅夫發布通緝,在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該通緝令效力為何?檢察機關是否賡續發布通緝?

三、依歷來國防部及學者專家意見,目前中共屬陸海空軍刑法規定之敵人,惟有學者意見認為,林毅夫雖於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進入敵區,惟尚非即屬投敵行為。貴部對此看法為何?

四、承上,林毅夫雖於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進入敵區,倘無立即於中共黨政軍或政治機構任職,而僅僅是繼續求學獲得學位,並在教育機構任職,是否影響其成立投敵罪?

五、國防部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對林毅夫撤職停役,日後縱於中共黨政軍任職,是否仍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投敵罪?此對其追訴權時效計算有無影響?

投敵罪屬狀態犯 非繼續犯

六、依國防部相關會議資料所示,不少學者認為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屬狀態犯,而非繼續犯,投敵罪保護法益是軍人忠誠義務之違反,行為完成時即已侵害,尚無繼續侵害之餘地;此外,國家社會法益沒有成立正當防衛的必要。貴部對此看法為何?並請說明以下事項:

追訴期滿 逾時的通緝應撤銷

(1)有關身分犯問題:靳宗立教授表示:「投敵罪的構成要素,需有身分犯的考量,要考慮到主體適格的問題。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應該要稱現役軍人投敵罪,所以是身分犯,如同刑法通姦罪是身分犯一樣。林毅夫何時喪失現役軍人身分?個人查閱當時有效的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常備軍官在現役期間失蹤滿三個月即停役。林毅夫此時已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自然就沒有投敵行為再繼續的問題。」此外,靳教授還稱,「林毅夫遲至九十一年發布通緝,當時刑法規定的追訴期二十年時效已期滿,逾時的通緝應該撤銷。人民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參與對岸的黨政軍組織或為其成員,只能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行政罰處罰。所以,林毅夫縱參加中共黨政軍組織,應不構成犯罪。」對此,貴部見解為何?

叛逃到中國當平民 不算投敵

(2)有關敵人定義問題:柯耀程教授表示,「若叛逃到中國地區當一介平民,或單純從事教育角色,應該不會被認為是投敵,在法律上對於投敵不要過度擴張解釋。」另本院曾諮詢過鄭逸哲教授,亦指出,投敵的投,應理解為在敵方執役,或與敵方械抗中華民國及其同盟國;或在敵人開戰或開戰期間,以軍事利益供敵人,或以軍事上的不利益害中華民國及其同盟國。簡單講,要投入或戰時直接或間接協助敵人的軍事陣營,方犯投敵罪,而非單純的投身敵區即犯投敵罪。對此,貴部看法為何?

(3)有關投敵狀態問題:柯耀程教授表示,「個人認為投敵罪是狀態犯,狀態犯和繼續犯的結構關係,是從行為來繼續觀察一行為侵害法益後,被侵害的法益若不會被持續侵害,便是狀態犯,例如傷害、竊盜…。個人不認為投敵行為是一種繼續關係,侵害法益的結果比較像脫逃的法律關係。至於是否馬上加入敵人組織,認定投敵行為繼續,或參與敵人組織的行為有無中斷,都還是要舉證的。」對此,貴部見解為何?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4-01-22 13:46 回覆:

石之瑜:林毅夫或楊淑君 誰算台灣之光
http://hk.crntt.com/doc/1017/7/8/2/101778205.html?coluid=33&kindid=2411&docid=101778205&mdate=0729013715
 中評社台北7月29日電(特約作者 石之瑜)被跆總判罰但卻因此受到所有台灣政客捧吹的跆拳手楊淑君,決定不再玩下去了,此舉引發台灣輿論大譁。這位被當成台灣之光的選手,一舉戳破了自己之前所謂的委屈,原來是配合媒體、觀眾與政客所上演的一場滿足他們的政治秀,撐起韓國與大陸聯手打壓台灣的虛構劇情。如今弄到騎虎難下,當機立斷,急流擁退,為時未晚。
 
  似乎,近年所謂台灣之光的共同下場就是曇花一現,害得媒體政客不斷要找下一個。值得深思的是,唯一真正在世界露臉而且成就無比的台灣人,當推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但是他從來不被當成是台灣之光。
 
  近十年來,台灣流行講台灣之光,只要在國際上表現令自己國人感動,就算表現得不一定好,都有可能變成台灣之光,其中運動選手尤其如此,如打不贏也不認輸的跆拳手蘇麗文、後來涉嫌打假球而被起訴的棒球手曹錦輝、受傷的旅美投手王建民、偶有佳作的所謂黃金女雙莊佳容與詹詠然以及一度擊敗世界好手的盧彥勳等等,目前如日中天的則是高球后座曾雅妮。
他們共同特色就是讓自己國人感覺好像台灣在世界上露臉了,這對總是倍感受人忽視的台灣群眾極度重要,故而凡是號稱了台灣之光,經常就會成為政客煽情的火藥庫,大家都要探望他們,或接見他們。
 
  林毅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在台灣,他還有一個從“中華民國”國軍叛逃的舊紀錄,造成他至今不便返台。但是三十年來,他的成就已然有目共睹,是世界舞台上受到最多矚目,也是影響最大的台灣人。對於國民黨政府而言,他還是個叛徒,但更尷尬的是民進黨,因為林毅夫的生涯路徑完全不符根據何台獨信仰所勾勒的圖像。
 
  這令人想起過去常有中國選手以外國人身分取的優秀成績時,屢屢所引發大陸作家之間的大辯論。問題的焦點在於,到底算不算是中國人贏了?最早這樣的辯論,可回溯到小山智麗(何智麗)在1994年贏得廣島亞運女桌單打時掀起的,到底拿冠軍的是中國人還是日本人,小山智麗是不是叛逃? 
 1990年推動國企改革時出現一項爭論可資類比,就是廠長負責制之下的公營企業廠長代表誰?有說是代表國,有說是代表廠,有說是代表他們自己,甚至有說是代表一個專業。這個爭論在李娜奪得法網冠軍後也浮現,所以有人說她的勝利是網球專業的勝利。同理當然可以說,林毅夫的成就是經濟學的成就。然而,除了專業成就之外,是不適合繼續推論說,李娜是中國之光,林毅夫是台灣之光呢? 
 
  台灣之光的說法所影射的是,台灣是一個集體身分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上,有人特別與眾不同,因而讓台灣連帶受到其他身分的人所注目,便為台灣之光,似乎與光耀門楣、光宗耀祖、望子成龍、衣錦還鄉的固有文化相當一致。儘管當事人也許偶有悔教夫婿覓封侯的惆悵,但畢竟能成為家鄉父老之光,列名青史不朽,也不虛此生。
 
  不過,假如每回台灣之光的喧囂,不是在分享當世人的榮耀喜悅,而是要消費人家的成就,將之轉變為自己的政治資本,或藐視旁人的武器,進而泡製集體對立,這樣的話,就只能反映台灣人把自己鎖進了牛角尖的意識之苦。反觀姚明,他儼然是當代超越這樣對立氛圍的範例,在中美兩國球迷之間成為橋梁。則台灣人忽視林毅夫的成就,把他排除在台灣之光的範圍外,因而矛盾地透露了某種解放的意涵。
 照台灣之光的邏輯,林毅夫是台灣之光。但若照當前政治化的台灣之光所要凸顯的主要兩個信息,一是台灣人比韓國人強,二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那林毅夫卻同時是個絲毫沒有在與韓國較勁的中國人,就不能算是台灣之光。台灣人林毅夫不能歸屬於台灣身分的母體,因而象徵了他只能是光,而不能是台灣之光,於是台灣作為身分母體的前提,就為之動搖,且用台灣鎖定自己或對手的作為,就不能專擅。
 
  楊淑君在事發之後,曾經前往韓國從事公共關係,她尚不能與林毅夫在世界銀行叱吒風雲相比。不過,如果從他們兩位身上看到台灣之光里主導的不是窒息的台灣身分,以致於台灣之光不再是被消費的對象,那我們當然就不必把他們當成台灣之光。超越了集體對立,超越了台灣之光的包袱,他們就真的是台灣之光了。台灣無光矣!台灣之光矣! 

  (中評社特約作者石之瑜,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4-01-22 13:40 回覆:

蔡煌瑯:林毅夫是正港台灣人 有權利回故鄉
http://www.nownews.com/n/2012/03/26/9120
林修卉

2012年 03月 26日  11:54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33年前游泳叛逃中國的軍官林毅夫,最近傳出希望回台祭祖。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今(26)日表示,「林毅夫是正港的台灣人,有權利回到故鄉」,希望有兩全其美的方法,既面對法律,也可回到台灣來。

林義毅夫在叛逃之前的名字叫「林正誼」,1979年在金門前線擔任連長時,游泳到中國大陸。國防部長高華柱日前在立法院重申,林毅夫屬於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的繼續犯,只要自己在任一天,就會堅持這項原則,如果林毅夫可以不必負刑責返台,他就辭職。

蔡煌瑯指出,林毅夫是正港的台灣人,有權利回到故鄉,但他應面對台灣法律,過去曾經背叛國家,法律上還有追溯責任。

蔡煌瑯表示,林毅夫已貴為世界銀行副總裁,有很崇高的國際地位,希望法律對林義夫的追究可用另外特別條款,期盼兩全其美,也能夠周全,既面對法律,也可回到台灣來。

    廢軍審法林毅夫案解套?綠委:叛國無通緝時間限制
    NOWnews-2014年01月13日 上午10:19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因洪仲丘案而導致的軍事審判法修正,有機會讓爭議多年的林毅夫叛逃案意外解套。不過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表示,「背叛國家」沒有通緝的時間限制,他認為如果林毅夫想要回台的話,必須先自首換取減刑,才能對叛國者有一定嚴懲的效果。

軍事審判法「修法1次到位、2階段施行」,今(13)日進行第2階段移撥作業,其中逃亡通緝的案件中,以世界銀行前副總裁林毅夫在金門服役時的叛逃事件最受矚目;法務部與國防部協商後,將依屬地主義將林毅夫遭通緝案,移由「犯罪地」金門高分檢處理。

金門高分檢將於收案後,深入討論關鍵的追訴時效是否消滅的問題,如果採行為時的發生時間民國68年,林毅夫遭通緝時效早已消滅,須撤銷通緝;但如果金門高分檢認同軍高檢的見解,將於收案後接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

對此,蔡煌瑯說,「背叛國家」沒有通緝的時間限制,「背叛國家」全世界的普世價值都是應該依法追緝到案,他指出,林毅夫如果想念台灣,回到他的故鄉來的話,他必須向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來自首,用自首換取減刑,換取對中華民國法律的尊重,才能對叛國者有一定嚴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