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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1 14:17:47瀏覽478|回應0|推薦2 | |
歧視是怎麼回事?
自古以來,社會中總少不了歧視。 從國家、種族、宗教、性別間的歧視,到貧富、學歷、職業等的歧視,可以說是普遍而且廣泛的存在於社會的各階層之間。 為什麼會有歧視? 人們彼此間喜歡比較優劣高低,而在人們自己所屬的團體之間,也常常會把這些『團體』當作個體一樣,用它的某幾項特徵來進行比較。這種評論方式,可說是既粗糙又不客觀,一般用在於人的叫做歧視,用在於事物的叫做偏見。在這裡我想針對討論的,是團體間的歧視。 那麼,團體間的歧視到底是怎麼回事?它到底有沒有道理呢? 基本上,團體間的歧視就是以某個特定的圈子為標準,用它來劃分人的優劣的一種行為。簡單的說,也就是針對某一類人進行概括式的貶低。它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那就是太概括了,太片面了,是一種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極為幼稚的優劣判斷方式。 比如一個歧視有色人種的白種人,就會認為只要一個人是白種人,就天生比較優秀,而一個人若是有色人種,便天生比較低劣。一個富人歧視窮人,會認為窮人們若不是好吃懶做,就都是無能愚蠢。 而事實上,大家都看得到,有色人種中有許多優秀的人才,白人中也有許多糟糕的傢伙。而窮困的人中,也多的是勤奮的才智之士,一樣可以做出不少貢獻。這些歧視忽視了人與人之間個體上的差異,只以一兩個片面的事實,便打算否定被劃分在『那個圈子』之內的所有人。 差異不是用來歧視的,別人的問題不是用來嘲笑的 有些人會辯解說,從國家、種族到貧富、學歷、職業之間,本來就有差別,為何要對這些差異視而不見,不肯用它們來作為優劣判斷的標準,硬要人們認定彼此之間是平等的呢? 當然,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差異,沒必要去要求齊頭式的平等。但在注意到差異之時,要能懂得接受,甚至欣賞這種差異,從差異之間取得新的收穫,才是成熟的做法。 一昧把自己關在一個或數個小圈圈,然後用幾個對自己有利的片面觀點,否定其他圈圈中的人,拼命說自己這個小圈圈的人有多優秀多偉大,那就只能算是一群井底之蛙,可憐又可笑而已。 既然這樣,為什麼總是有許多人,一直都在重複這種錯誤而不自覺呢? 因為這是個可以讓人自我滿足,說服自己比別人優越的方便法門,而且它在表面上看來也最安全,所以很多人喜歡靠這個來隨時維持他們的自信,肯定自己。 說:「別人所屬的圈子都低級差勁,只有我們這個圈子裡的人才是優越善良的。」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它可以使人顯得特別認同自己的團體,也可以拉近自己與其他有相似想法團體成員的距離,更可以讓人輕易的膨脹自己的自我,即使自己根本什麼都做不好,也可以單純因為是屬於某一團體的一份子而驕傲不已,自認可以理所當然的藐視他人。 因為它有這種『加強團結』、『凝聚共識』的功用,甚至許多國家也都會刻意的去鼓勵特定的歧視方式,以達到政治目的。德國的納粹是個很極端的例子,但即使在今天,運用歧視的方式來控制民眾,仍然談不上是什麼新聞。也算是種愚民政策吧,這樣的人民,看不到自己的缺點,聽不見別人的聲音,挺好控制,但對國家長遠來說絕對是有害無益。 必須釐清一點。個人並不反對一個人身在某團體,便以身為某團體之人為傲。 比如一個男人,他認同男性的長處與優點,以能成為一個大丈夫為傲,這樣當然很好。但這並不表示,因為身為男性,擁有這些女人所沒有的優點,他便有權利去歧視女性,認定凡是女人都低他一等。這完全是兩回事。 所有歧視殊途同歸 而所有的歧視,從性別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文化歧視、貧富歧視等等所有的歧視,它們的原理,歸根結底都是一樣的。如果一個人認為不該有種族、宗教、貧富的歧視,那他也就不該認為其他的歧視是合理的。如果其中有一種歧視真的能說的通,那麼其他的歧視也多半可用類似的說法說通。 所以現在我們處在這個奇怪的時代,一邊排斥禁止種族、性別歧視,一邊卻又放任甚至鼓勵宗教、貧富等歧視,這本身根本就是在自相矛盾。 更進一步的說,人類對於大自然其他萬物的歧視,更是厲害。總是毫無理由的認定自己高於萬物之上,可以對萬物予取予求,頤氣指使,毫不尊重。 歧視使人盲目,使人自大,使人無知。而能解決歧視這個問題的,唯有同情,或稱作同理心。 同情是歧視的相反。因為真正的同情,是把自己放在與別人一樣的位置與角度去思考,才能因別人的不幸而產生憐憫、關心或其他的感觸與行為。歧視則是強調自己與別人不同的地方,拼命抬高自己的身價,否定貶低別人的價值,以致於很容易就會對於別人的不幸或不公待遇無法產生任何同情。 這樣說來,歧視也並不真能使人團結。 社會依賴同情而凝聚,而歧視則是衝突之源。該如何取捨,已經很清楚了。 轉載請註明作者筆名,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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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