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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搬家之先期工作
2023/10/16 16:59:41瀏覽45|回應0|推薦0

中華電信xuite在今年(2023)8月31日關閉,這代表不只是一個時代的眼淚,同時也代表筆者在xuite自2016年05月08日開始所留下的共57篇文章要搬家了。大部分人對這種事的第一個反應是怕網路流量不見,原來的人氣回不來了。但是筆者八成是中法律的毒太強了,反而怕被告,被別人告說違反著作權法,所以就多做了一些防備措施。

基本上筆者的文章大部分內容都是本人一字一字打出來的,只有一些是copy法條出來的,所以要告筆者去copy、重製別人的文章的難度不低。但這裡有個前題是這些文章確實是筆者本人第一/首先創作並發表的,如果不是筆者第一個發表且有其它一樣的文章存在,則會讓人誤以為是筆者抄別人的文章來發表,因為依時間序來看筆者是有可能會接觸到別人的文章。

從這概念會衍生出一個問題,網站上的發表時間要是可信的/沒有被變造過的,且不會被人質疑的。

舉例來說,一個網站或是網址是2020年01月01日才設立的,可是有一篇文章的發表日期卻是2019年08月15日,不管是誰都會質疑這篇文章的發表日期是不是假造的。

所以部落格搬家最先要留意的地方就是證明原來的部落格過去是曾經存在過,只是因為免費服務商倒閉或是調整策略才被迫離開,之後才能在這基礎上,繼續主張新的網站上文章發表時間和舊有網站上文章發表時間彼此是一致的,或者是至少是不早於舊有發表時間。

為了這件事,這次部落格搬家前筆者額外做了三件事,以防止到時萬一被別人告時不能自己證明清白。當然,並不一定把這三件事都做到,可以依自己的時間和財力來選擇。還有不是故意要搭「無三不成禮」的習俗或成語而故意弄出三這個數字,只是事後要整理時發現居然又來個三這個數字障礙,且到現在還想不出第四種方法。

方法1:網路時光機

管理過網站並看過計錄檔的人應該知道,其實有網頁瀏覽計錄並不是人為有意識地照訪,而是電腦程式無意識地進行查訪和備份,俗稱網路爬蟲。 比如google一類的搜尋引擎就會做這一類的事,不過大部分的發動網路爬蟲的業主都會偷偷做,不會告訴任何人說我什麼時間來過並又看到了什麼東西。

但是卻有一些業主會反其道而行,會正大光明告訴所有人說我什麼時間來看,並又看到什麼東西,還把看到的東西也一併show給你看,這種業主就叫「網路時光機」,而最有名或最常被人使用的就是WayBack Machine(網址https://archive.org/web/)。

而這種會告訴大家說我何時過來又看了何物的計錄,恰好就可以拿來向潛在的的質疑者說,

「看吧!我的網頁至少是能證明在某年某日時就已經存在了,現在換你提出證據證明你的文章在『某年某日』以前就已經存在」。

方法2:網頁擷圖

第一個方法最大的優點就是方便和公正性。

基本上作者就只要坐在電腦前操作一下就能搞定,且網路世界的大眾隨時都可以上去查看,即使是業主也不敢也不會自己拿石頭來砸自己的招牌(做出改記錄的事),所以公正性暫時不會招到質疑。

然而第一個方法最大的隱憂就是網站關閉。

別說不可能,筆者最初選擇xuite平台來寫部落格文章,最大的著眼點也在於它背後的老板是中華電信,而中華電信是國內最大的電信服務業者,且它在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時也同時維護社會的公益和責任,結果仍然倒閉了,(至少是給用戶足夠長的時間轉移根據地,而不是突然來個硬體故障備份不見的理由讓心血消失來得好太多)。所以要有備援方案。

這裡的備援方案(第二方案)就是網頁擷圖,也就是把整個網站頁面以圖片的方式把存下來。

如果本身是win 7以上的使用者而言,這個方法會較方法1來的便利,至少是在檢查是否順利完成備份這點而言。

方法3:法院公證

第二個方法最大的麻煩點就是所有的工作都是作者一個人完成而不經他人之手,所以這位完成工作的人也是最容易在過程中造假的人。例如他、她不是直接把網頁列印存在圖片,而是先把網頁以html/css或是其它文字碼的方式先存到電腦中,然後再更動一些文字內容,再用瀏覽器顯示更動後的網頁內容,這樣保存下來的圖片就不能保證和原始網頁內容一致,所以公正性和公信力是方法2最會被人質疑之處。

方法2會出問題點在於網頁瀏覽和列印(成圖檔)的工作都是由作者一個人獨立完成,所以如果網頁瀏覽和列印的工作是由別人所完成,自然就不會遭到質疑。

找自己的親朋好友、鄰居、上司下屬、網路上找來的義工或是打工人士來協助完成網頁瀏覽和列印?

是可以這樣做,但是如果要上法院則公信力仍不足,因為作者仍要證明作者自身和協助者之間並沒有合作去造假資料。例如作者並沒有指示協助者去造假資料,而協助者也沒有出於保護作者的想法目的而去造假資料。

不存在的事要去找資料證明它的不存在是非常困難的,所以這類親朋好友人士都算是理論上可行,但實際上不可行的人士,要再找其它人士才行。

找村里區鄰長、鄉證區公所內的職員、派出所員警?

基本上這些人士會有一定的社會公信力,要拿一些中低收入或是急難救助證明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這些人士要協助民眾上網瀏覽和列印任意的網頁,(只是上一些如排口罩和疫苗一類的特定官方網頁倒是有可能),光是質疑村里區鄰長之前有無幫忙過其它人弄過相類似的工作,如果沒有弄過則是不是村里區鄰長和作者間有私底下鈎節?或是作者利用村里區鄰長對電腦知識的不足而計錄下不完全正確的資料?光這一類的質疑就可以讓村里區鄰長之類人士所弄出的證明資料之公信力打一打折扣。

所以想來想去乾脆先上法院算了,反正日後出事也是要上法院,只是先上和後上的差別而已。

當然這裡的上法院不是叫你上法院去隨便找個法庭旁聽,一但發現法官已開完庭就立即跑到法官前面叫他、她當你(作者)的證人。

法院雖然是以法官為中心在運作,但並不代表法院就只有法官和法庭,還有其它一般民眾所會接觸到小單位,這時作者所要找的小單位就是「公證處」,請裡面的「公證人」幫你作一個「網頁事實體認」。因為公證人就有對提供社會大眾這種服務,所以公信力不太會在日後受到挑戰。

方法3的公信力是這三種方法中最高的,但是它所要支出的時間和金錢成本也是三種方法中最高的。

作者不能三更半夜或是假日跑去,一定要上班日的上班時間跑去才行。

其次,它的收費方式和發明專利申請案有點像,是按件和按頁收費。

每個案子(每次體驗)都有一定的基本費[註1],只要列印出來的紙張數不要超過6張就只收1000元。

但超過時(即第7張以後)就每超過一頁加收50元[註2],所以當作者文章寫得越多篇,而每篇文章內容的篇幅又很長時,用這種方法的金錢成本會讓人考慮再三的。

舉例來說,這裡的文章數雖不多,但是有些文章的篇幅卻不短。如果每篇文章都以這種方法保存,以較保守的態度去估算,可能要花近萬元的新台幣,所以想了又想就煩請公證人只列印文章清單出來,以便把最重要的文章標題和文章發表時間保留下來,最後就變成下面的成果。

對了,如果壓根不想進到法院的建築物內,則還有另一個替代方案就是找民間公證人,也許在較大的都市中可以找民間公證人來避開法院公證處排隊人群。

小結:

方法1網路時光機的優點是價格低和公信力足,缺點是網路時光機的網站可能因資金不足或其它因素而關閉。

方法2網頁擷圖的優點是價格低,缺點則是公信力差。

方法3法院公證的優點是公信力是三者中最大,缺點則是費用也是三者中最高的,紙本資料本身不易保存。

網路創作者可以自身資金的壓力來選擇不同的方法(組合)來備份全部或是部分的文章資料,防止事後被別人告抄襲。

備註:

[註1]公證法第112條完整條文

公證之法律行為或涉及私權之事實,其標的之價額不能算定者,收取費用一千元。

[註2]公證法第124條第1項完整條文

公證人作成之公證書,其張數如超過六張時,超過部分每一張加收費用五十元。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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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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