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慶生不唱首「生日快樂歌」怎麼叫慶生,而且不能只唱國語版的,那樣就太無趣了,要連台語版(或客語版)和英語版一起唱才行,甚至要連「黃梅詷」版本「生日快樂歌」也要一口氣唱完,這樣氣氛才夠熱烈,可是當您唱完後是否有去想一件事,這些歌是否有著作權?好啦,直接切入主題,英文版的「生日快樂歌」可能已沒問題了,那其它版本呢?例如「黃梅調」版本的呢??
目前拜google的功力,從網路的資料看來〔註1〕,「英文版」的生日快樂歌的旋律部分的著作權已在1949年過期,而「英文版」的生日快樂歌的歌詞部分(對,就是那個「happy birthday to you」重覆四次),在2015年8月,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判決華納音樂無歌詞的著作權,且華納在2015年12月和解,所以算是唱「英文版」的生日快樂歌已經是safe的情況了。
可是著作權法中是有所謂的改作權,而翻譯歌詞恰好也算是一種改作權,「如果」改作後的作品之著作權,並不會隨著原始作品著作權的消滅而消滅的話,這下是意謂著「國語版」的生日快樂歌的歌詞著作權可能還活著,(就像〔註1〕的第一篇文章在他的註解8的評論一樣),只是這權利是屬於當初翻譯它的人,或是屬於擁有英文歌詞的著作權的人,那就不知道了。不過這裡必須說這段有個前題,在國語版的歌詞出現之前,並沒有人知道「happy birthday to you」要翻譯成「祝你生日快樂」,或是說「happy birthday to you」一定是翻成「祝你生日快樂」,而沒有其它的翻譯法。(把人字旁的你換成有女字旁的妳,或是換成有尊敬意思的您不算在裡面)。
再來就是台語版的生日快樂歌的歌詞部分,本想打說,因為國語和台語之間是一對一的對應關係,任何人去翻譯「祝你生日快樂」的國語翻譯成台語,都只有一種翻譯法,而不用也不能在讀音有任何選擇,所以只能算是「思想」而不算是「表達」,但還是小心點,因為在歐陸國家有些語言很相近,(在文法,字彙,讀音),所以翻譯過程中的選擇性可能也有限,這樣的翻譯後的歌詞翻譯要說沒有著作權也有點武斷,所以就暫時打住了。
討論完英語/國語/台語版的生日快樂歌的著作權情況後,再來討論一個可能是台灣特有種的問題,「黃梅調版」的生日快樂歌的著作權情況為何??要知道黃梅調版的生日快樂歌怎麼唱,煩請自行上youtube打「黃梅調 生日快樂」搜尋,若是太懶則可以看可以看〔註2〕。
不過這一次要查黃梅調版的生日快樂歌的起源,google大神就派不上用場了,沒有很明確答案知道誰弄出這首歌。
google大神只能說這個版本的生日快樂歌可能從「戲鳳」來的〔註3〕,而「戲鳳」是1958或1959年的黃梅調電影「江山美人」的一首配樂,但是聽完整段的「戲鳳」的音樂(例如〔註4〕)好多次後,只能說本人的音樂資質低劣,不能了解是從何擷取出相對應的旋律來,所以對此說法暫時保留一下意見,(但文章中仍要假設此說明是正確的,這樣才能增加篇幅寫更多東西),而且,也許這黃梅調版的生日快樂歌的旋律也許真的是由取自古老的黃梅調也說不定,誰叫google大神的神力有些不足,而我也不是黃梅調的專家。
所以黃梅調版的生日快樂歌本身是用「戲鳳」和旋律和「生日快樂歌」的歌詞二部分所組合而成的,本身可算是一個改編作品,也就是經著作權法中所稱的改作行為所生出來的「衍生作品」,(若覺得太敖口的就只要記住「衍生作品」作品就可以了),因為改編得太有特色了(正式法律用語叫創作高度),所以應該是有著作權的,(不過還是一句話,法官說得算,更何況我對著作權法的了解桯度僅只於半瓶水而已),這樣亂唱這首歌的話,可能是會被告的,要準備一筆和解金或是授權權利金的。
只不過現在跑出一個問題是誰有資格跑出來告人和收錢?是第一個弄出這個黃梅調版之生日快樂歌的人?(此段中姑且簡稱為「惡搞者」,不然那麼長的一串名詞,連我這個作者都不易分清楚是在談誰了)?或是「戲鳳」的旋律作曲者(簡稱「作曲者」)和中文版「生日快樂歌」的歌詞作詞者(簡稱「作詞者」)?可能還會變出一場作曲者和作詞者連手控告惡搞者,說他/她侵犯了改作權,所以她們/他們才是這個衍生著作的實際著作權的擁有者,也才有資料收錢的劇碼,給法院增加了不少的業務量。
而且在這個黃梅調版的生日快樂歌還有一個值得注意之處,在歌曲中到底是歌詞重要或是旋律重要,特別在二者分別或分開存在時,甚至極端一點,二個都不以聲音形式來進行「表達」或保存時,這時著作權法是如何來保護,是二者都保護?只保護其中一者?甚至是二者都不保護?換句話說,我如果分別寫出歌曲的的簡譜和「祝你生日快樂」六個字,到底我會因為簡譜被告,或是因為那六個字而被告?
再來玩味弄一個假設性問題,假設因為這篇文章一出,所以網路唱這版本的人紛紛把影片和聲音檔下架,再經過一段無法由公開管道獲得這歌的歌唱方式之時日後,世界上只剩下我還記得如何唱,(讓我當個人間國寶爽一下,哈哈~~)。
不過因為仍在這首歌創作者的死後五十年的有效著作權保護期限內,這時我應該在youtube一類的影音平台上公開如何唱嗎?一公開我就冒著被創作者後代告的風險,(例如,雖然後代已經不會唱了,但可以利用過去的報紙報導證明祖先是黃梅調版生日快樂歌的創作者),不公開就一種慶生文化的消失。
誰叫著作權法不像商標法一樣,不會要求要有使用事實才能維持權利,著作權擁有者即使擺爛不去做作任何的保存或是推廣的行為,這個著作權也不會被取消掉;也不像專利法規中的逐年上升的年費制度,迫使有這個權利的人要想法子去使用它來賺錢,以求至少求得收支兩平。甚至德國政府不直接宣布希特勒的「我的奮鬥」是一本禁書,而是巧妙的利用著作權法的規定,讓德國境內七十年中無法出版這本書〔註5〕。當然會帶有略偏負面的想法是因為一般人都是抱持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特別是不要和官司扯到邊的心理。
最後,對不起只能提出問題而無法提出解決方法,也謝謝各位有耐心地看完這個半桶水的作者的不成熟文章。
〔註1〕英文版生日快樂的著作權討論文章
黃泰然,「祝妳生日快樂」違法嗎? 公共領域的保護與著作權法」,台灣創用CC計劃,網址: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51218,發表日:2015-12-18。
地球圖輯隊,「生日快樂歌免費唱,版權大戰終落幕」,TechNews科技新報,網址:http://technews.tw/2015/12/13/happy-birthday-to-you-copyright-case-settled/,發表日:2015-12-13。
〔註2〕
「音樂擂台2014 10 14小魚兒完整生日快樂祝福Kuso黃梅調加乞丐調版」,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1BrLZ_uDlk。
〔註3〕
「黃梅調版(戲鳳)生日快樂!烏克麗麗練習」,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dIoIr84CmU。
〔註4〕
「戲鳳」,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1KBD0Cn_Cc。
〔註5〕
維基百科,「我的奮鬥」,網址: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8%91%E7%9A%84%E5%A5%8B%E6%96%97。
林育立,「希特勒《我的奮鬥》──不是禁書,也不再是禁忌」,報導者 THE REPORTER,網址: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mein-kampf,發表日:201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