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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心得]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精明管家的比喻」、「其他的教訓」及「財主和拉撒路」)
2024/04/16 18:53:13瀏覽246|回應0|推薦14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40416周二)的研經進度是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精明管家的比喻」、「其他的教訓」及「財主和拉撒路」)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尋道本聖經、串珠註釋本聖經、以及CNV研讀本聖經這三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並未研讀英文的研經工具書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第十五節是精明管家的比喻,其中前七節是這個比喻的故事細節,大概的故事是有人對一位財主控告他的管家浪費主人的財物,財主就要把管家給解職,而管家在被解職前利用他剩餘的權力把欠他主人錢的人叫來,把借據上欠錢的金額修改,把欠債金額改成五到八成。這裡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有解經家提出管家所免除的債務可能是利息部分,因此他的行為其實是合乎摩西律法的規定的(依照摩西律法,以色列人借錢給其他以色列同胞是不能收取取利息的),所以這位不義的管家免除牠主人債務物人的部分債務十,就算她主人發現,也沒辦法追究這位不義管家的責任。

2. 第八、九傑說: 「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第八節)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第九節)」這兩節至少有兩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在第八節,主人誇獎的不是管家的不義,而是誇獎他的聰明。第二,在第九節,和合本是說「『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這裡的「他們」好像是欠債的人,不過新國際本是翻成:so when it is gone, you will bewelcomed into eternal dwellings.有解經家指出,原文並沒有清楚的指出到底是誰會把不義的管家接去永存的帳幕,有可能是 神,也有可能是欠債的人。

3. 第十、十一節說: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第十節)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第十一節)」這裡的「不義的錢財」新國際本翻成worldly wealth,而「真實的錢財」則翻成true riches;前者是指世界上的金錢,本身沒有義或不義可言,而後者則是指屬靈的產業,是真正重要的東西。

4. 第十六結說: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前段的「綠法和先知」,新國際本翻成”The Law and the Prophets”,是指整部舊約;前半句是指舊約律法到施洗約翰為止,在施洗約翰以後,就是新約的時代。而後段的「人人努力要進去」新國際本翻成everyone is forcing his way into it.有解經家認為後段這部分是整部福音書裡最難解的經文之一,有兩個主要的解釋方法。第一,可能是指新約時代人人必須很努力才能進入天國、而另一種解釋則是認為這代表撒但在抵擋人進入天國。

5. 第十七、十八節說: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第十七節)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第十八節)」第十八節關於離婚的教導也是爭議性很大的部分,因為不管在舊約還是在新約,都有部分經文允許有條件的離婚,也有部分經文看起來禁止任何事由的離婚。有解經家認為在這裡耶穌的目的不是針對離婚設立一個完整的教導,而是指出休妻另娶違反神設立婚姻的目的。小弟則認為第十八節承接第十七節,可能是耶穌舉離婚作為舊約率法在新約時代仍有效力的例子。

6. 第十九到二十四節說: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第十九節)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第二十節)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第二十一節)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第二十二節)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第二十三節)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第二十四節)」這幾節是關於死後的世界難得的教導。這幾節有幾件事情值得一提。首先,紫色是代表黃是以及尊貴的顏色。第二,拉撒路是耶穌的比喻中唯一有名字的人物。第三,從第二十二節說「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可見天使的職務很多,連善人死後去亞伯拉罕的懷裡都是天使帶去的,就好像依照佛經,修彌陀淨土的佛門子弟臨死時也是佛菩薩引領他們去西方極樂世界。第四,第二十三節說的「陰間」,新國際本的本文翻成「地獄」(hell),但是新國際本的附註則指出該詞語的希臘文是Hades(陰間)。第五,在陰間裡有火焰的懲罰(第二十四節),這點與漠視審判後罪人前往的地獄相近(參見以賽亞蔬第六十六章),也難怪這裡和合本翻成地獄。縱觀這段比喻,人死後有的進入亞伯拉罕的懷裡享福,有的進入陰間受苦,不過亞伯拉罕的懷裡到底是樂園的另一名詞或是陰間的一部分在教義上有爭議。此外,也有人主張不能依照單一經文或是依照比喻來建立教義,亦附帶一提。

7. 第三十一節說: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這裡的「摩西和先知的話」相當於第十六節的律法和先知,也是指整部舊約。此外,這句話除了告訴我們聖經的重要,也告訴我們一個人如果硬著心,在大的神蹟跟見證也是無用。

以上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夜晚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40416(二)6:53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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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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