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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心得]馬太福音第五章
2022/10/18 00:01:54瀏覽1203|回應1|推薦17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21017周一)的鹽菁進度是馬太福音第五章(著名的天國八福的開場)
讀了五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部分是英文翻譯成中文的)
一本英文的研讀本聖經(The New Interpreters’ Study Bible)
還有一本馬太福音註釋書(The Message of Matthew, written by Michael Green,中文譯者為黃元林,校園書房出版)
雖然讀了這麼多
但我顯然不能寫太多
而且為了考慮效率起見
在寫這篇鹽菁心得時
不大有時間翻查這七本資料
所以如果有錯漏之處
請大家多多包涵!

[天國八福]

1. 第一、二節說:「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第一節)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第二節)」
(1) 耶穌在這座山上講道,讓人聯想起摩西拿到十誡的西乃山。馬太福音中重要的山包括耶穌講登山寶訓的這座山(第五章)、變形顯像的山(馬太第十七章)、以及耶穌與門徒告別的山(馬太第二十八章)。
(2) 耶穌講道的姿勢是坐下來的,這也是當時拉比通常講道的姿勢。
(3) 耶穌講道的主要對象是他的門徒,不過還有很多旁聽的人,耶穌也不趕它們離開。

2. 到底是七福、八福、還是九福?
(1) 從3-11(12)節來看,應該有九福。
(2) 不過依我的淺見,第十節說: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而第十一、二節說: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第十一節)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第十二節)」看起來第十節跟第十一節都是為義受逼迫,所以似乎一般認為天國八福沒錯。
(3) 不過我認為第六節說: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也是為了義,似乎也可以合成一福,這樣說起來,也可以說是天國七福,與後面法利賽人的七禍剛好可以對稱。

[鹽和光]

1. 鹽有兩種主要功能,一是防腐,二是增加味道。到底哪一種功能比較重要,見仁見智。不過格林認為後者比較重要。

2. 第十四至十六節說: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第十四節)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第十五節)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第十六節)」
(1) 光是不能隱藏的。
(2) 第十六節叫基督徒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乍看之下沒有問題,不過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施捨那哩,耶穌基督的教導是我們的善行不要給人看到,甚至叫我們施捨時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6:3)這兩處經文如何調和?值得思考。

[成全律法]

1. 第十七、十八節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第十七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第十八節)」可是耶穌基督確實有廢去舊約律法的行為(例如關於離婚的條件),在解釋上耶穌基督的成全律法是成全律法的精義而非一定要按照字面意思解釋。

2. 第十九節說: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這裡面至少有兩點值得思考:
(1) 天國是否也有階級結構?解經者有不同的見解。例如尋道本聖經認為天國沒有大小的階級,這裡的大跟小指是指審判後收到的賞賜的多寡而已。不過靈火聖經則引用很多經文來證立天國確實有大小之分的。我目前初步的看法比較傾向於靈火聖經的見解。
(2) 第十九節前半很有趣,因為他說「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也就是說耶穌認為律法誡命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但是如果有教師教導他的學生或是聽眾廢掉誡命最小的一條,這樣子的教師還是可以進入天國,只是在天國中地位最低而已。究竟為何如此?值得思考!
3. 第二十節說: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這句話的意思是文士及法利賽人只有外在行為遵守律法,但是耶穌的門徒必須打從心裡接受律法,願意行出律法,這樣子才能說它們的義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也才能進天國。

[論殺人]

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第二十一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第二十二節)」
(1) 這裡的殺人是指謀殺。
(2) 拉加跟魔利是罵人笨蛋的意思。
(3) 摩西頒布的十誡只管外在行為,但是耶穌基督的道德教訓則是連仇恨的心態都不容許,因為仇恨的心態會產生謀殺或是殺人的行為。

[論姦淫]

1. 第二十八節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耶穌基督的教訓由外在行為提升到內在思想。

2. 第二十九、三十節說: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第二十九節)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第三十節)」
(1) 依照通說見解,耶穌這裡不是鼓勵我們自殘肢體,而是用誇飾法說明我們要極力抵抗罪惡。
(2) 早期教會的教父俄利根就為了他不能控制的情慾而自我閹割(格林,馬太福音,第147頁),不過此舉降低了別人對他的評價。

[論休妻]

第三十一、三十二節說: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第三十一節)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第三十二節)」」

1. 申命記24:1說: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這裡的「不合理的事」或者翻成「一些不道德的事」,但什麼事情構成「一些不道德的事」呢?保守的煞買派認為只限於婚姻以外的不貞節;但開放的希列派卻認為在做早餐的時候燒焦了麵包也構成「一些不道德的事」,可以休妻。(格林,第148頁)
2. 耶穌基督的教導則是只有配偶有婚外性行為才構成離婚事由,事實上是保障婦女的權利,不要輕易地被丈夫趕出家外!

[論起誓]

耶穌並不是指任何誓言都不能起,不過耶穌強調的是人(至少他的門徒)不應該說謊,所以隨時隨地都是說實話,自然沒有發誓的必要。

[論以眼還眼]

1. 這句話的原意不是鼓勵報復,而是要限制報復的行為。

2. 第四十一節說: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當時的羅馬士兵有權利讓其他人替他們背負它們的行囊走一哩路。耶穌就教導他的門徒可以多走一哩路。

[論愛仇敵]

1. 第四十三節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其實摩西五經裡有說我們要愛我們的鄰舍,但是並沒有叫我們要恨我們的仇人,這可能是有人衍生出來的教導。

2. 第四十四節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第四十八節說: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愛仇敵實在太違反我們的本性,所以這是操練我們向天父一樣完全的好方法!

以上超級長的鹽菁心得
如果有人能看到這裡
應該獲得鼓勵😊


敬祝平安健康
有美好的一周!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敬筆+_+

20221018(二)0:01 AM(台北DELL電腦時間,下同);多處微福修訂於同日0:11 AM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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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夏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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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9:11
這樣看來,耶穌似乎強調的還是心的領受,但律法也很重要,僅容許最小的那條可以變更吧...
巴拿巴(barnabas) 於 2022-10-20 22:26 回覆:
夏兄平安,是啊,跟舊約相比,耶穌的確更強調心的領受,雖然舊約也有不少經節強調內在跟心的重要。然後到底最小的律法是指那些部分也值得探討與思考:P巴拿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