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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0 22:41:41瀏覽1635|回應1|推薦13 | |
@@ 本篇文字有版權主張,引用請註明出處。 1. 手語的構成(*1): 聾人因為聽不到,或聽不清楚口語的聲音,無法學習口語,因而藉由肢體動作將他所知悉的情景或心裡所想的意思表達出來。輸出的既然不是聲音,對方必然要以視覺來接收訊息,這就是視覺語言,英文稱為Sign Language,又因為大部份的動作由雙手完成,所以中文簡稱為「手語」。但事實上,手語是由下述的三個部份所組成:
手部動作是視覺語言的主體,但必須注意的是,有些時候,臉部表情或其他身體部位的動作也可單獨的完成溝通的任務。 視覺有方向性,不像聲音能360度擴散,所以手語能利用的身體動作侷限在人體的正前方,根據美國語言學的研究(*2),手部如何動作可以歸納為:
2. 手語的本質 手語起源於聾人之間相互的溝通,與聲音語言一樣,手語也是經過一番約定俗成,才有共通的語彙及語法。這些基於以手為主的身體動作發展出來的語言,跟其生活環境中同時存在的口語並無直接關聯,手語是一個獨立的語言。
3. 變種的「手語」 聾人屬於弱勢族群,雖然聾人彼此之間使用自然發展出來的「自然手語」,但是居於主導教育政策的聽人,或因學習自然手語有某種程度上的困難,或因基於促使聾人習得主流口語的某種認知,會在聽人生活圈裡出現依照主流語言,口語的語序來輸出的「以手勢表現的聲音語言」(signed English, signed Japanese or signed Chinese)。這種產物各國、各地的稱呼不盡相同,例如日本稱為「日本語對應手話」,台灣稱為「文法手語」,而中國稱為「手勢漢語。」 不論其為何種稱呼,這類的變種只是聲音語言,口語,除了轉換成電報、旗語之外的另一種「信號」,以手勢表達的信號,與自然手語必須作出清楚的區分。以手勢表達的口語代表的是聽人文化,只有自然手語才是聾人文化的表徵。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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