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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9 12:00:19瀏覽788|回應0|推薦3 | |
想把聾人變成聽人,一旦孩子們能聽能說,老師教起來不再辛苦,也期盼孩子們長大後進入社會的生活會比較輕鬆如意。 --這是我想像的「口手語」之所以出現的原因。 以下兩頁是取自余我老師編著的《聽障人的生理、心理及教育之研究》。余我是台灣聾教育在光復後的第一代較後期的老師,他在民國 52 年 9 月進入台南啟聰學校服務。據其書所述,他原本不會手語,因為教學環境的關係,不久也精通了手語。那時的手語,當然是自然的台灣手語,因為「文法手語」還沒出世。 余老師這本書出版於民國 79 年初,那時教育部的 依照以上事件的時序推斷,余老師任教時,根據教育部聽障特教課綱施行的「口手語混合法」很可能是.自然手語。不然,余老師應不會說「相當不容易也是了不起的」(參見下圖第一張)。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因素是,手語畫冊的年代,雖然主持者發展出「文法手語」的概念,但仍僅止於文字的敘述:「建議在表形、表意、表情時,使用自然手語,在表字、表音及表達人名、地名、專有名詞、學科名、機能語、外國語時,則利用文法手語。」雖有解釋文法手語是「依據國語的文字排列法重組了自然手語的語序,將手語的單字或詞套在中文文法結構上」,但是,文法手語的打法開始流行,應是在民國 94 年附有光碟示範的那六冊一套的「手語教材」問世之後。聽人看了模特示範之後,依樣畫葫,終於成就了文法手語的氣勢。 101 年,我去中聰學手語時,看到學校的主任、老師個個來教室(在簡報室)時都打得一手流暢的口手語,當時心裡好生羨慕,心想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學到像她們那麼厲害。 可是,這幾年的深究、省思之後,認為,「口手語」實在有點阿Q,不過是聽人片面的想像。正如余我老師所言,聽能不佳的聽障生
看官們,請您說句公道話。這麼小的聽障學童,老師又說(口語)又比(手語),那是要學童聽,還是看。他們有能力同時又聽又看嗎?這不是折磨人,那什麼才是折磨人? 我漸漸朝向二分法。亦即,
PS: 三年前的舊文《手語劄記(X10):從「口手語」到「手口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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