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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8 21:39:20瀏覽591|回應5|推薦22 | |
思考了兩天,我想,這一切都是我的錯! 從公民訓練回來之後,談過,苦口婆心勸退,但沒有發生作用。 第一次段考之後,再次勸退,仍然未有結果,是我無能。 事實上,對於每一位同學,從來不會以第一印象去評斷任何人,更不會以成績好壞來評判學生。總是相信,每個人,在不同的成長環境中,定會有不同的優點與缺點,社會上,正因為有形形色色、不同特質的人,才顯得豐富有趣,不是嗎? 老師的職責,是必須引導每個孩子看清自己的特質是什麼?在錯誤中成長;在學習中改正。每位同學都該有不同的機會去學習成長。 基於此原則,第一任班級幹部,雖然在第一時間就看出誰有什麼樣的問題,誰有不適任的狀況,但是,都只是私底下約談,給予同學自行衡量自己的狀況及能力的空間,如此,由同學自己做出決定,不管是堅持擔任或是決定辭退,都是自己決定,這樣,對同學本身會比較好,除了表示對同學的尊重,也是顧慮同學的感受,希望保全同學的自尊。 在班長事件中,或許,只因為他的職位首當其衝,被賦予遠比其他同學來得更高的行為要求、能力要求,試想,如果今天他不是班級幹部的話,行為會被放大檢視嗎?要說真有錯的話,就錯在一開始把自己擺在不適當的位置上,而造成這種錯誤的延續,如果是這樣,老師當然難辭其咎。 可能,同學會覺得,老師搞不清狀況,因為你們談的是罷免巿長的事,和班長無關。事實上,在我看來,這是彼此互為因果的,如果他不是班長,就不會一開始將此事攬在身上,也就沒有後續的事了。難道,要怪他雞婆,還是太過熱心?為什麼要把事情攬上身嗎?平心而論,今天,種種的狀況,全部都由某位同學來承受,真的公平嗎? 不明白同學眼中看到的層面如何?但只能說,要真怪的話,是老師沒能處理好,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很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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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