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無聲的吶喊
2009/06/05 20:08:40瀏覽1546|回應0|推薦8
影片名稱:無聲的吶喊
討論主題:墮胎是否應合法化

影片介紹

  墮胎的真實情況究竟是如何的呢?你是否曾經去了解過,抑或直到現在還認為那沒什麼,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未成形生命的消逝而已。
  而揭露墮胎真相的用意,並不想傷害任何人,只是讓人去正視事實。試想,每天每月每年,究竟會有多少小生命無辜的犧牲者呢?總得有人為這些小生命說說話吧!在他們無聲的世界裡,所承受的是什麼樣的酷行呢?他們的父母究竟明不明白,他們的孩子所遭遇的是怎樣殘酷的刑戮呢?那些每天扼殺好幾十個胎兒的「高級知識份子」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呢?
  對和錯、是與非,或許很難有一定的界定標準;但是,事實就是事實,是不容忽視與抹殺的,畫面血腥或許不堪入目,景象恐怖也許今人作噁,但請別忽視這些鏡頭背後帶來的思考層面。

觀賞後的心得

  墮胎是否應合法化,由來已久,一直是頗受爭議的話題;然而直至今天,仍未有人可以非常肯定的做出定論。可是,有沒有人想過,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墮胎似乎成了必須做的事,既然是必須要墮胎;那麼,要計較的問題就是,誰是執行者,他有沒有熟練的技術和齊全的設備兼具一定的知識,可以去執行這項工作呢?這不僅關係到母體生命的安危,更牽扯懷孕者往後的身體狀況;因此,執行手術的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執照,是很重要的。可是如果墮胎是不合法的,有合格執照的醫師多半不願違法去做這種手術,許多人在必須而又不甚了解箇中的利害關係時,只好找那不合格的醫師做墮胎的手術;於是常會有無辜的受害者出現。如此看來,墮胎似乎得合法。
  基本上,墮胎,簡單的說就是在扼殺一個小生命;所以對於墮胎,可能令人不解的該是,為什麼要墮胎呢?是不能明白生命的真諦,還是看穿了生命的假象呢?也可能是誤解了生命的意義,或是純粹為了自私的念頭。不是身陷其中難處的人,也許永遠不會知道,為什麼要墮胎?我舉例來說:未成年懷孕、被迫懷孕這兩種情況下,是不是應該墮胎呢?雖然殘忍,但是在社會環境與人為因素下的不平等,若是讓那個生命冒然來報到的話,對那個生命來說才是一種真正的殘忍,可是如果連一個機會都不曾給他,就斷然下決定,奪走他所應有的一切,似乎也是錯的。而又有誰有資格去決定這一切呢?
   其實,那樣的扼殺方式很殘忍,這是不容置疑的,不應該發生的。不過,當我們以社會的眼光來審視生命時,有些生命一開始就不應該存在的。若如此,那麼當初的扼殺,雖然殘忍,卻不得不做,不是嗎?或許有人會說眾生該是平等,那有什麼生命是不該存在的呢?以上帝的眼光來看,眾生的確是平等的,不公平的是社會的眼光與生存條件。我們都知道,一個空的杯子,不論注入什麼,或許是水、是茶也可以是沙子、糖……等,杯子都會全盤接受,而每個嬰孩在出生後,就像是一個空杯子般,完全不懂也不會抗拒,不論教導他什麼,他也是全部接受。那麼如果教育他的人,並沒有資格或沒有能力去教養他的話,他所受到的將是不公平的待遇,在社會上,有沒有能力和人一較長短是一回事,重要的是,他是否將成為社會的包袱或者危害社會至深?所以,縱然墮胎是不應該、是殘忍的、是可惡的;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我們不能否認,它似乎是必須的。
  那麼,誰願意去執行呢?當我從內視鏡中看見了幼嬰的小手、小腳及他的一切時,怎麼想像那殘忍的酷行馬上就要加諸在他身上呢?在知道一切真相之後,又有誰忍心下得了手呢?有時,我常想:生命所帶來的衝擊,究竟應是多采多姿的感動,抑或是急於擺脫的包袱呢?或許,對於生命的價值,我是不甚明白的,我也不太確定生命的意義,曾偏激的主張有些生命是不該發生或存在,我甚至厭惡生命所帶來的一切,不論是喜、怒、哀、樂,或是各種情感等等,有時在在都讓我感到有如無形的枷鎖一般,牽制著我的一切,使我不自由、不快樂。不過,雖然我如此的討厭這些令我牽腸掛肚的情感,相反的,我卻同時眷戀著這些情感帶來生命的悸動,是不是很矛盾呢?可笑的還在後頭呢!因為,無論先前有多麼殘酷無情、鐵石心腸的主張,竟然會在一個新生命的降臨後,漸漸地瓦解消失。你相信嗎?即使是必須的,仍然心有不忍,當你望著懷中的小生命時,那種生命所帶來的奇妙感應是難以解釋的。無論如何,沒有人會殘忍到,在了解真相後,對於這種事仍無動於衷的。這也是為何墮胎至今遲遲未合法之因吧!

省思重點:
一、醫生的天職是挽救生命抑或在扼殺生命?
二、墮胎的醫生堪稱劊子手?

  在報紙上曾看到的文章,一位護士很不恥醫師為人墮胎,覺得他與殺人兇手無異,然醫生的立場卻云:看那一個個未成年的孩子,他們如何撫養一個幼兒呢?與其讓他們去找沒有牌照的密醫,倒不如我來,也減少些危險……。如此看來,醫師的心態是接近於犯罪狡辯的自我慰解法,還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心態呢?再者如果有特殊情況,為了多數人和社會大眾或生命本身著想,墮胎為什麼不合法呢?如果生命該是平等的,那麼誰有權利去剝奪呢?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itaych&aid=3015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