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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6 13:29:51瀏覽451|回應3|推薦13 | |
該發生的事情總是躲不過的,有一天他們要去大潤發,我拖他們買了一些東西,我算了算應該不會超過500.-,而我身上只剩下1000.-了,補助還要過幾天才有,得算計著用才行,已經忘了要他買什麼了?只記得有一包紙尿布,而問題就在這包紙尿布。 大約半個多小時,他們就回來了:「姐,我幫妳多買了紙尿布喔,」 「沒關係,反正都用得到,還剩多少錢啊?」 「21.-」 「嗄?怎麼會只剩21.-?」我快爆血管了! 「我買了5包紙尿布啊,」 「我沒聽錯吧?你買那麼多幹什麼?有打折還是有贈品嗎?」 「沒有啊,我想反正妳都要用,我就買啦,」 「買是可以,但是我跟妳說了我只剩下這些錢了,還有幾天才領得到補助,你叫我怎麼過啊?」 「好啦,我拿去退可以吧!」他聲調提高了很多, 「那不是重點,你可以告訴我明知道我只剩下那些錢了、你為什麼非要花光它不可呢?而且尿布不需要一次買這麼多啊!」 「隨便妳啦,我不管了,」 砰!他關上門就不理我了,我看著原本就不大的房間,又堆上5包尿布,我好像覺得連呼吸都有點困難了。 接下來二天他們都沒理我,我只好拖看護阿姨先墊錢幫我買吃的,等我領了補助款再還她們,其實我們就是說話大聲了點,也不算是真的吵架,我知道他耿耿於懷的是我還沒給他押金,但是我要等到有錢了再跟他談判,我要他把我的照相機還給我、我才給押金,因為我幾次都擺明了跟他要,他就推說家裡東西太多了,要找,好吧,你皮我更皮,他給我的合約書我也沒簽,因為我要他做好鐵板、而且保障我的出入安全才可以,這些就等我們攤牌的時後一起說吧,可是他並不給我機會跟他談。 隔天我們的留言版上就貼了一張紙條:”因為資源回收難以維持家計,我們已經付不出房屋貸款了,準備將此屋出售,所以請房客搬家,”因為另一個房客原本就要搬走了,所以他是針對我的,我只留了:”請屋主親自來談,”幾個字,因為房子是他岳父買的,根本不花他一分錢,當初還很自豪的跟我們炫耀岳父送了他一棟房子,他真的當我是白癡,連這種爛招都出。 隔天又來了,”因為房客精神上異於常人,(神經病就神經病,丟什麼書包啊?)有多次自殘記錄,為了保持我們住家的清潔,請立刻搬家,”這個更瞎,這棟屋子裡除了那個房客,那一個沒有神經病?(抱歉!我應該寫”神精病”的,並無意詆毀精神上有困擾的病友,請見諒!)而且又不是第一天認識我,嫌我有病當初就別租房子給我啊!我的回應是:”我會去警察局備案,這一屋子住了3個神經病,若有因為發病而發生傷害性行為時,請立刻派人前來處理,”他看了大概氣炸了,不得不出絕招。 第二天我醒來時,房裡一片漆黑,我的行動電話也找不到?那是個沒有窗戶的房間,冷氣關了、吊扇也不會動,又悶又熱,很明顯的我被斷電了,當時另一個房客已經搬走了,看護阿姨今明二天是假日都不會來,我陷入一片茫然無助,真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整整一個周末假日二天,他們對我不聞不問,我知道他們是故意的,等我生氣發病(燥鬱症),要不最少我會要水吃藥,就可以叫救護車送走我了,但是我並沒有,還好我房裡有二瓶蔓越莓,我還可以吃藥,就這樣過了二天。 第三天的凌晨我想通了,如果小流氓在,絕不會任由別人這樣子欺負我的,”酒鬼”的事還不到二個月,就發生這種事,不要說照顧、我連保護自己的能力都沒有,還能做什麼?放棄吧! 終於我發誓不會再發生的事又發生了,而且這次我是真的絕望了,我也不要女兒一次次的跑急診,這次的刀沒有劃在腿上,第一刀在胸部底下,因為那裡摸不到骨頭,那裡我是有感覺的,但是我已經不覺得痛了,然後是胃、腎、子宮、我大概知道的器官位置都沒放過,我不是一刀切下就收手,而是還橫著一刀刀的切,最少的都有 鄭起床了,而血也早已經流到房外了,他終於開了門,我看到了一絲光線,看到了小流氓笑笑的跟我招手,我們終於可以重逢了,然後我聽到救護車的聲音,他們抱我上救護車的時後,客廳、門口、電梯裡、樓梯到門口、一定全都是血,想到他們擦著一攤攤的血、又是滿屋子的血腥味、這加上左右鄰居一傳、我想沒有人會願意靠進那間死過人的房子的,哈!哈!哈!雖然我賠上了命,可是我終於跟小流氓在一起了,三不五時的還得會回去看他們一下,他們的日子肯定驚險又刺激的,搞不好還可以寫靈異小說呢。 這小部份當然是我的想像,當我聽到:「快!血壓一直下降,病人隨時會休刻,送開刀房,先打紅血球,多調些人手幫忙縫合傷口…,不行,太慢了,用釘的,然後我就失去知覺了。 濛瀧中我當然見小流氓去了,他陪了不知道多久?在那兒天永遠是亮的,既不會餓、也不會渴、更不覺累,我們手牽著手在白雲上飄啊飄的,我的一雙腿又直又長,一點疤都沒有,我們都穿著”亞曼尼”的牛仔褲、K-SWISS的球鞋、和白色的上衣,那年耶誕節的戒指都還戴著,我們的情人對錶也沒丟,他不知道從那兒找來一根紅線,把我倆的手綁的牢牢的,我們開心的笑著,手拉著手跳著舞,有時又像在盪鞦韆、忽高忽低的,總之好滿足、好快樂、好幸福、但是突然我的手鬆了,一直往下掉,想回頭叫他只覺得越來越遠,他的身影越來越模糊,然後耳邊傳來豆豆和咪咪的聲音:「馬迷,我是姐姐,妹妹也在,妳聽到我們的聲音了嗎?不要睡了、快點醒啊!馬迷!馬迷!」我張開眼睛到二雙熟悉的眼睛,充滿了關心和期盼,孩子,我還是回來了!原來我昏迷了5天,跟他過了5天,夠了。 差點害死了一條人命,似乎沒讓那對畜牲覺醒,當他們知道我沒事以後,居然送來一張帳單:牆壁粉刷費、地板清節費、電費、水費、餐飲費、瓦斯費、搬家費、精神損失…,連押金都寫上了,我還住不到二個星期呢,這林林總總加起來一共是12萬,我真的服他們,可以如此這般的寡廉鮮恥,但又怕他們會藉故扣著我的東西不還,就約好了去搬東西的時後再算,算?這比帳當然得好好的算。 那天豆豆和榮爸開車,小睿和咪咪騎車,一群人浩浩盪盪的準備去搬東西,後來我才知道、後面最少有4輛摩托車、8個人跟著,手上都還不是空的喔。 豆豆說上了樓、東西已經被堆在門口了,他們也不知道我有那些東西?而我最關心的是我的”小賓士”,它被送出來,為了不再惹事,他們搬了東西就走了,他們走了以後,小朋友們就上去了,噴油漆的、攪破壞的、還有12萬都付了-紙錢100.-一張,燒了好一陣子呢,附近的鄰居都知道他們惹了事,所以也沒人管,當地的警局早就擺平了,就算報警了、警車一到,路口把風的就會先攔下來,抽根煙、哈拉一下、攀攀交情(當然有人是有來頭的),而樓上的人也早就落跑了,想必這次善後得花更的工夫,這六樓到一樓、大門口和電梯、才真的要粉刷費呢,而且應該不便宜,那扇門也不能用了,我不知道如果事前知道他們會這麼做我會不會阻止?只是事後感覺還挺爽的就是了! 就是因為一再的出事,醫生說什麼也要我進安養院,就這樣千百萬個不願意下,我終於被安置到”廢棄物回收廠”了,時間真快、已經二個月了,說不上習慣不習慣?過日子就是了,今天終於說出了這段不堪的往事,以後的路就交給老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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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