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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夫互歐造成的難民
2010/12/30 17:21:38瀏覽2102|回應13|推薦19

引用文章中華民國的孩子關在靖廬,慶祝什麼建國百年 ?

引用文章政治報復 記者會後孤軍後裔遭捕

在聯邦的『半屏一枝梅』MABLE小姐的部落格裡,讀到有關李開維的故事,再循連結轉進另一位格友方正平(cfang0606)先生的部落格,最後到了司空摘星的部落格。在司空摘星那裡寫了回應後,順手在自己部落格也當作一篇發了罷。

這事件風風雨雨的走過了數年,在綠營執政時無解,許多當事者與提供協助的善心人士們,好容意易盼到了藍營『班師回朝』,不免心想這下總該有些改變與希望了。然而,這跨越了幾十年的爛帳,即便現在藍營執政卻也不見得就能快刀斬亂麻的給善了。反之,我認為藍營辦起這件事來,比綠營更要綁手綁腳。只為了不希望在政治惡鬥的過程裡,又給綠營在基層撿了個炒作題目!

政治哪!

當年數以十萬計的人流落,是政治造成的。

今日的事件能否解套,看來也是政治考量大於現實!

198396,生平第一次踏上這個島嶼。四天前,我與其他41位同學還呆在泰國北方的一個法院拘留所裡,跟其他煙毒犯、賣淫者、槍擊犯、小偷‧‧‧,一起關在一間約十二坪大的牢房裡。
因為,我們要『回國』,所以只能透過種種不同的方式或手段,來達到從僑居地回到中華民國的目的。

回台灣,之於我們這種出生後就以無國籍身份苟生於異域的人,是多麼了不起的一件事哪!
1983年9月10四,當我與十位同學與其他31位同學在台北分手,搭南下的普通車〈事後得知官方撥出的預算是自強號〉搖搖晃晃了八個小時到嘉義農專(今天的嘉義大學)報到,教務處註冊組的一位組長,在給我們辦理相關註冊手續時,突然丟出一句:『特權喔?!來搶台灣人的名額!』。當時初來乍到,不知道該如何面對與回答這句話,只能看着他冷漠的臉色發愣。
1987
年,一位石先生〈石安妮的老爸,石安妮曾經演過戲,留美時當過X視駐華盛頓記者〉,到學校找我們這一屆的泰緬僑生開會,開門見山又毫無商量餘地的口氣,命令我們在畢業後必須返回僑居地,不可以在台居留!
Why

他說:因為,我們在來台前就簽署過一份切結書。
1988
年初夏,這位石先生又來到學校,提出同樣的要求。事實上,等於是來重申命令的。
當時是在校長室隔壁的會議室見面,在前往參加會議前,我先到樓上的圖書館裡,借了六法全書中華民國憲法帶到會議室。當他講完要求我們當年九月前必須離境後,我把六法全書及中華民國憲法扔到他面前的桌上,要他翻出相關法令。中華民國政府到底可以依據那一條法令把具有中華民國身份的國民,並且在過去三年裡已經參加過各種選舉投票的國民,強制驅離國境?
我問他:當初讓我們回到台灣,並給予中華民國身分證時,是否根據國籍法裡的恢復國籍這個條款來辦理的?若是,那我們這些因戰亂等等非個人可抗拒的因素,而暫時被中斷國籍的國民,為何無權在中華民國居留?
這場戰爭,我與他們〈內政部、僑委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等等單位〉打了幾個月的戰。最終,他們再也不曾到學校來跟我們談這個問題。
但也因此,他們不再給予後繼來台求學的泰緬僑生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了!也因前述的那些種種不愉快經歷,在畢業後我選擇了自願入伍服役。也因此,我在海軍艦艇兵的役期裡,拼死命的自動加班做好參謀業務。只為了爭一口氣!


而部份的當事人在來台時的管道,以及部份人來台後的行為,確有些值得商榷之處。這是我們在面對事件時,不能以駝鳥心態去對待的事實。但是,我們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反之,即便我個人也遭遇了那樣一再被逼着離開的經歷,我還是認為在這類事件上,官方的態度,也非毫無憐憫之心。只是,政府機器的運作,在這類事件裡,政治力大於其他。尤其是在1987年蔣經國總統過世後,李登輝接任總統後,相關單位的態度變化最為明顯,幾乎可以『丕變』來形容!
因此,我曾經私下或公開的建議過相關團體與個人,不要把所謂的『中華民國欠我的』『中華民國拋棄我們』等等悲情論調,當作主力訴求。要談悲情,民進黨窮追猛打過去的各種政治事件,已經讓台灣社會或政府機器,對悲情訴求幾近麻痺了!只有就事論事,據理依法奮戰才是王道。未來拿到這張中華民國的身份證,才理直氣壯,才不會像當年我們愣巴巴的被酸『特權』!
可惜,大多數的人對這種觀點,認為是上岸者的清談,而被情緒激動的攻擊。愈是面對困境愈不可既心盲又理盲,這是我在過去面對類似事件的經驗。

我們冷靜又理智的去面對這些問題,我曾經提出一個觀點;我不否認在所有來台的泰緬僑生裡,不全然都是所謂的國軍後裔。許多當事人因此對我痛恨無比,認為我落井下石。然而,我認為合法的取得國籍,應是一個國民的基本權力,不是國軍後裔難到中華民國政府就能賴帳不給予應給的國籍?這基本的國民權力,不會亦不能因為他是否為某一類身份的人而有所差異!若有人不是,而硬要充那豈不是掩耳盜鈴?中華民國政府再不足,那些陳年舊帳的檔案終歸還是在的,只是官僚系統願不願意去打開那滿是塵埃的檔案室罷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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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ading&aid=4748044
 引用者清單(1)  
2010/12/30 23:26 【cfang0606 的網誌】 緊急救援李開維 立即釋放李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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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無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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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您
2010/12/30 21:50
非常感謝您
將您來臺灣的一段歷程故事寫出來  讓我們獲得一個突破盲點的契機  真的很謝謝您

如果您願意繼續寫出過去的故事  讓我們從您的故事中再獲取一些資訊  或許對我們幫助泰緬孤軍後裔滯臺後續的身份取得有所助益  萬分感激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2-30 22:34 回覆:

不敢!

每個人都有一個不同的角度去解讀某一件他(她)所看到的,或他(她)所遭遇到的某一件事,包括旁觀者亦然。


HM
a
2010/12/30 20:18
上回花蓮山崩,壓死幾個大陸人,馬英九好
像說可以以中華民國國民的身份申請國賠。
我建議你們依馬英九的說法申請國賠,不保
證成功的個人建議。

嚴重警告馬英九,國共密談不得出賣受害人家屬

中國最大的商機,這是牽涉數千萬個中國家族的商機,這個商機會影響多個行業:

  1. 法律服務業:將會有數千萬件的法律訴訟要解決。
  2. 學術界:很多的歷史調查工作,與檢討。
  3. 金融業:大量賠償金的收取與支付。
  4. 政界:這是爭取選民的機會。
  5. 其它行業:機會是給發現商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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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的回覆
2010/12/30 17:25

我同意這件事情將來不妨從憲法層次一勞永逸的解決。比方釋憲。

但是就在即將慶祝建國百年的此刻,李開維人在靖廬。他隨時可能會被遣返,而他身為泰緬孤軍後裔的身分,無可置疑。以你的經歷,你應該明白他若是遣返,將面臨的是生死交關的風險。

所以,請恕我無法像已經取得身分證的你一樣氣定神閑的討論將來該怎麼「依法」「據理力爭」。這件事情已經被行政機關三搞四搞,把一個國人弄成了外國人。現下,沒有身分證的李開維必須被平安釋放,是我的懸念。

以你所述的內容來看,當初主管單位根本就是「惱羞成怒、挾怨報復」。

如果是這樣,那是一件應該譴責的事。而您在取得身分證之後的這些年間,為這些您的後繼同胞們做過些什麼 ? 曾在此事上發聲過嗎 ?

如果有,謝謝你的努力,請繼續加油。

如果沒有,你現在寫這段是什麼意思 ?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2-30 18:01 回覆:

是不是為他們或其他人做過些什麼?

這個問題曾經也有人這麼質問過我,從1989年到2004年我離開台灣的這段期間,我從來不回答這個問題。有些事情做與不做,或做了多少?用什麼方式做?與講與不講沒有必要的關係!

同樣的,對於你的提問,我也不會破例。

Sorry!

寫下這篇文字,只是一個觀點的敘述,也可以算是一種記錄~之於我個人。有需要動機嗎?如果真要從動機的角度來切入,那言重了!我沒那麼偉大,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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