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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天恆拒絕洪蘭──偷樑換柱又一文
2016/10/01 05:48:27瀏覽366|回應0|推薦3

      賴天恆哲學博士生又一奇文:洪蘭,性別意識的受害者兼幫兇,該文的結論是:拒絕洪蘭。我不是哲學博士生,但是這篇奇文,雖然推理過程有力,但「偷樑換柱」又出現了──這不是假平等之名行仇恨迫害之實嗎?我不願以人廢言,但這篇文章,再次出現我之前對於這種言詞煽動力十足者的評論:文章一旦落入不看事實,不講是非的意識形態窠臼,批判者的立場就很難站得穩,因為批判者狀似正義凜然的批評意見,句句都可以反擊到批判者自己身上。不然,讓我用賴先生的文章來質疑賴先生的主張,看看是否言之成理。

--------------------------以下全部改寫自來天恆博士生奇文---------------------

標題:賴天恆,仇恨意識的受害者兼幫兇

      知名激進勢力發言人賴天恆博士生日前發表〈洪蘭,性別意識的受害者兼幫兇〉一文,批評「洪蘭主張男女高中分校可以在成長階段隔離、給予不同的對待」的主張。賴先生主張,我們必須直接面對、消除刻板印象,開頭很簡單:拒絕洪蘭。(就是洪教授這種自以為客觀的膚淺觀察,以及所支持的保守心態)

      在知識上,我認為賴先生是仇恨意識形態的受害者:她看到洪蘭文章的表面主張,但拒絕接受此主張提出的的科學研究證據。在實踐上,我認為賴先生的建議是仇恨意識形態的幫兇:若遵循他的建議,我們多半會錯失修正的機會,甚至強化你死我活的仇恨意識。

意識形態批判這段,前面的理論敘述完全不動,最後改寫如下:

      我們可能以為洪蘭天生心態保守,但是其實洪蘭的保守是如賴先生一般的激進份子強迫塑造成的:

    • 激進份子把洪蘭當成主張一定是保守心態

    • 激進份子欲求洪蘭心態保守、像個「消滅對象」,就強迫大家相信「洪蘭保守」

    • 激進份子相信洪蘭心態保守、像個「消滅對象」

    • 激進份子相信保守心態、像個「消滅對象」是洪蘭的天性

       我們可能以為「洪蘭是保守份子」是「客觀觀察」的結果。沒錯,洪蘭可能在社會的各種壓迫下「變得」與心態保守,我們觀察到了「事實」,但是這只是表面的事實。我們這種只看到表面、不追問來源的「自以為客觀」的「觀察」,正是散播仇恨洪蘭意識的最大幫兇。

賴天恆自以為客觀的觀察

     雖然賴天恆講話有時候毫不在乎事實(如同我在〈評沃草賴天恆「林昶佐與『時代力量的政治智商』」一文〉所指出),不過賴天恆對於消滅洪蘭的堅持,來自「仇恨心態下,忽視洪蘭提出的科學根據」。賴文也說到:『就此而言,我不打算質疑洪教授提出的「科學根據」。但就算同意這些科學報告,我們也依然應該反對洪教授的建言。』這種面對有憑據的科學研究主張,因為推翻不了,所以選擇逃避不論,反對到底,用一句話講,就是:

"賴天恆忽略科學所「觀察」到的這些「事實」"

      當社會大眾被提醒洪蘭是保守勢力,他們「事實上」會變成順民不改變。好,為什麼?因為她們會活出刻板印象。好,那怎麼辦?賴天恆的解決方案是:藉由拒絕洪蘭來避免,並提醒社會大眾洪蘭是妖魔。他認為等到「大家都拒絕洪蘭了」了,問題就自然解決。

      最好是。高中生會活出刻板印象,社會人士也會活出刻板印象。就算可以藉由封殺洪蘭來遏止所謂的「保守思維」,我們也無法避免社會大眾面對許多所謂的「保守分子」,而這些保守分子的主張也是有憑有據的事實。但是,這個社會為什麼依舊會有無視於科學研究證據,堅決主張封殺「保守言論」的仇恨聲音?正是因為有一群人,不斷地主張「我最進步,與我不同的聲音就是保守的」,因此該受到社會大眾仇恨。賴天恆看不到這些,因為他活在仇恨意識形態底下:一切的刻板印象都這麼「自然」,充斥生活每個角落,當然不會那麼容易被察覺。

對抗刻板印象,而不是逃避它

      客觀的賴天恆博士生只觀察到最表面的東西,因此只提得出最膚淺的建言:拒絕洪蘭。賴先生似乎沒注意到:台灣社會大眾會活出仇恨刻板印象以至於停滯不前,是因為有「我的想法最進步」、「和我不同想法的一定會阻礙進步」、「對阻礙進步的人一定要直接拒絕」,或者用最赤裸的說法「和我主張不同的人都是次等的人,只有我才是真正的人」的刻板印象。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該拒絕賴先生拒絕洪蘭的建言。首先,如同之前所提到,現在的拒絕不會讓出社會後那些充滿敵意、壓迫的仇恨刻板印象消失。

      其次,遵從賴先生的建議,實際結果就是剝奪不同想法的人互動的機會。你可能沒注意到,但要學習怎樣良好的互動,得要先有互動才行。但賴先生認為不用這些,只要封殺與自己主張不同的聲音,一切就自然會變好。這種「你主張和我不同/你是妖魔/你不准發出自己的主張聲音」式的論調我們聽多了。但是在這樣逃避、拖延問題的同時,我們喪失了許多根治仇恨刻板印象的機會。

     此外,賴先生所主張的拒絕洪蘭,很難不被理解為要在社會中不斷地傳遞一種非常負面的訊息:「社會大眾沒有判斷力,所以需要被保護,一旦真的聽到和我不同的主張會完蛋」、「有些人是次等的,無法面對真正的挑戰」。社會本當避免、明確拒絕這種負面訊息。主張要在社會中不斷傳遞這種強化仇恨刻板印象訊息的人,不是惡毒就是無知。

     最後,賴先生觀察到洪蘭主張與自己不同,就以為要給予拒絕,卻忽略拒絕不同於自己的言論就是造成仇恨意識的主要成因。如此一來,他的言論就算不被曲解為「洪蘭次等所以應該一直封殺她的言論」,也讓那些支持「封殺言論」的人士找到藉口,進而成為仇恨心態的成因。

    相對於藉由拒絕洪蘭逃避甚至強化仇恨刻板印象,我們必須直接面對、消除仇恨刻板印象。這是一個很複雜、困難的工作。我們必須避免把意識形態化為行動,行動產生後果,後果成為證據回過頭來強化我們的意識形態。但是開頭很簡單:拒絕賴天恆的拒絕洪蘭。

-----------------以上改寫完畢-----------------

結論:言論自由是甚麼?「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因為主張與自己不同就要于以封殺,是過去君主制度最常見到的,很難相信一個自詡為站在「保守」對立面的激進份子,居然也會主張封殺另一個人的言論。維基百科中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提到了:「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但它不是絕對的,不能被用作發表暴力、誹謗、煽動顛覆或淫穢言行的理由。」我看不出洪教授對於男女分校的主張有牽涉上述哪一項禁制條件,所以,雖然我不見得同意洪教授的說法,但是這不會成為我拒絕洪教授發言的理由,但我很確定,賴天恆這樣的「非我同類,必去之而後快」的仇恨主張,我拒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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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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