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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條與2023年美軍駐台
2023/01/06 19:00:35瀏覽1306|回應1|推薦23
      等了好多天,政治異言堂中一位以「歷史對照現局」為專長的格主,遲遲不議論美國國防授權法與日對華21條之間的關聯性(唉,人一綠,腦......)。既然如此,鄙人只好在自己傳家的部落格上,野人獻曝,談談民國4年(1915年),當時中國領導人袁世凱是如何處理日本對華21條的,古今對照,談談現在的中華民國可能面對的未來。

      上面也是袁世凱的中華帝國地圖,年輕人大概沒看過。
      自認為是專業歷史學者的、認為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的,還有民進教狂熱信徒,本文完全唱衰民進黨政府,受不了的人,別再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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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5年,日本對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共五個部份,原文在此,原因(維基百科參考資料在此)嘛,「因第三國侵害支那共和國之安寧、或於領土保全上有危險之時,日本帝國政府可採取臨機必要之處置」、「支那共和國不得妨礙日本帝國政府之上述行動,而予以便利」、「日本帝國為達前項之目的,得臨時收用在軍事上必要之地點」、「非經兩國政府承認,不得與第三國簽定違背本協約之條約」,──有沒有塔綠班政府說詞的既視感?「因中國侵害中華民國的安寧,領土保全上有危險之時,美國政府可採取臨機必要之處置」──或有人說,台美都沒有這樣說啊?那為什麼美國2023年國防授權法案,需要做到「聯邦政府官員等符合資格的美國公民赴台灣交流2年,第一年...,第2年則到立法院、政府部門或私部門服務」?
      再來看看21條中,第五部分第一款:「在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爲政治財政軍事等各顧問」,第三款:「...因此須將必要地方之警察,作爲日中合辦,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須聘用多數日本人,以資一面籌畫改良中國警察機關」,和上面的美國政府官員第二年派駐台灣立法院、政府部門「服務」,有甚麼不一樣?第四款:「中國向日本採辦一定數量之軍械(譬如在中國政府所需軍械之半數以上),或在中國設立中日合辦之軍械廠聘用日本技師,並採買日本材料」,是不是與台灣只向美國花高價買非尖端武器,順便吃萊豬很像?簡單的說,21條是日本想讓中國變成殖民地,那麼美國提出的要求,難道不也是如此嗎?  
      有趣的是領導人的態度。袁世凱知道日本的意圖後,這篇文章寫的很生動,第五部份中上一段提到的條款,一律不接受,但之外的條件只能吞下去,所以袁世凱將簽約的5月9日訂為「國恥日」,至少,形同亡國的部分,袁世凱頂住了。至於美國對台的要求呢?看看外交部的官方說法,完全倒向美國,簡直恨不得作亡國奴,對照這個塔綠班政權說過的:「論文絕無抄襲」、「五星級棒球場」、「農民外銷更勝以往」、「班班有石斑」、「3+11是經過專家討論」、「2025全面無核」...,所以當外交部說:「...絕無學人來台將干涉內政之可能」,可信嗎?蔡英文不知道輸給一百年前的袁世凱到哪裡! 
      如果都要成為無法自主的殖民地,我選擇不花錢不打仗的方式,走自己的路,與同文同種的中國平等競爭,兄弟登山各自努力,誰能讓人民安居樂業就聽誰的,別再用虛幻的「民主」兩字淪落成美國的殖民地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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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h5488&aid=17804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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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2023/01/07 23:57
感謝教誨!
立言(ah5488) 於 2023-01-08 08:19 回覆:

感謝回覆。

「教誨」一說,不敢當。個人淺見而已。

希望不同看法的人講道理的指正我的說法,「安居樂業」是前提,歷史事實是證據,但是只談個人情感、宗教狂熱的,敬謝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