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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平行線
2006/12/01 10:54:52瀏覽1505|回應5|推薦19

  當女友吃力地將輪椅推到人行道上時,他忍不住紅了眼眶,深深地自責。

  他今年已經換了三個工作了。從大樓清潔工到夜市擺地攤,現在,竟成為近乎行乞的輪椅殘障者!

  「真是越來越不像話!」耳邊,似乎還殘留者岳父的吼聲。

  可他能怎樣?

  只因為酒後駕駛進過一次牢,又不是撞倒人、還是破壞什麼公物,從此以後,衰神就纏上身。

  不過是在辦公大樓裡拿拖把擦地、清垃圾,也會被人怪罪說害他們損失上百萬的案子,只是不小心拉到電線麼?有那麼嚴重嗎?什麼電腦資料損失救不回來?竟要他賠償!而那醜不拉幾的可惡法官也不長眼,居然要他給什麼基本損失十萬元!真是夠了!

  他半點積蓄都沒有,哪來的十萬?家裡也沒大人幫忙出錢,只好想走點捷徑。本來好友阿三邀他一起參加一個「賺外快」的缺,但女友堅持不行,說什麼寧可吃少點、餓窮點,也不要他為非作歹!有那麼嚴重嗎?不過在橋頭幫忙一些運私物的傢伙接風而已……

  不過,為了心愛的人,他忍痛捨棄這好康,硬是跟朋友周轉點現金,買了聽說現在正可熱的磁鐵。說什麼收集家狂這些像瘋子似的,3塊錢的卡通磁鐵轉手可賣50元,根本是誆人的!呸!現在手邊多幾千個無用的磁鐵片就算了,欠朋友幾千塊的錢也就算了,那些〤他的警察竟然還給自己開單!平平多欠了什麼萬萬稅的國家政府近萬元的罰金,該死、該死、真是該死!

  人一旦衰胶,就算吃十碗豬腳麵線也無路用!想打零工,沒人願意顧扛著幾十萬債的傢伙;想做小本生意,也沒人願意再借錢給他周轉;天地如此大,寶島錢淹腳目,而他,竟不知道從哪裡能錚錢活口!

  曾拿把菜刀,想就這麼地衝進7-11裡,但女友拉扯著衣角,哀嚎的聲音,淚汪汪的眼神,終究使他放下屠刀,終究讓自己變成岳父說的那樣,成個整天沒事閒閒吃垃圾的人。

  就這樣成天晃來晃去,由女友養著,成個可悲的吃軟飯的混帳好幾個月,什麼建樹都沒幹到,倒是身體臉蛋養肥不少,連去當流浪漢都被嫌棄不像!更可悲的是,前個月走在大街上還被車子撞倒!兩條好腿被撞瘸,那該死的肇事者竟只賠個輪椅、付完醫藥費就拍拍屁股走人!不是還有什麼精神損失什麼的嗎?這點屁錢連養活下半生都不夠!老天真的瞎了眼,只會害他這種卑微的小人……

  「看你一副自憐的樣子,可以去當乞丐了!」岳父仍對他嗤之以鼻,但這句話卻成為他新生活的開端。

  女友建議他可以賣一些生活物品,靠著坐輪椅的殘障者身份,雖然自己以前手頭就算闊綽時,也不會丟零花給天橋上的乞丐,但,這是他的新希望,新的生活方式,靠販賣同情的生意過活……

※※※

  才剛踏出捷運站口,那笑臉便迎上她。

  矮矮的身影,戴著軟毛帽,一雙看似無辜的眼神,裝鑲在胖胖的臉上,在微微冷風的吹撫中,露出看似和善的笑容,但這笑容並沒有讓她感到暖意,反而多的是不自在與無奈,因為笑臉來自個坐在輪椅上的殘障人士。

  她昨天才被告誡,這個年頭騙人坑人的傢伙太多,嚴重的打電話哭訴什麼阿嬤我被綁架,輕微的說捐發票可以救治孤兒院兒童,其實都是騙人的。

  腦海想起上次在台北車站等公車的時候,一個小男生跑來,輕聲細語地問著:「大姊姊,我回家的錢掉了,你能不能給我一百元坐車回家?」

  「你要去哪?」

  「基隆。」

  那是好遠的地方啊!在台北土生土長的她,對台北以外的地方很沒概念,只是低頭看著男孩。

  才十歲出頭吧?樣子很清秀,態度很禮貌,身上穿著單薄的短袖衣裳,在寒風呼呼的傍晚看起來很可憐,尤其自己穿著Gucci的毛線衣、手提Prada皮包、腳穿Coach的皮鞋,一副有錢人的模樣,雖然這是為了要見客戶才特地穿著的唯一一套名牌裝,但總覺得自己好像很闊綽,不意思一下不成,於是,打開錢包,拿出五十元硬幣,問著:

  「我只有五十元耶?」

  「沒關係,謝謝!」

  小男孩點點頭,邊收又邊說聲:「謝謝!」窩心的表情讓她直覺自己做了好事。

  可等她打算上公車時,突然覺得只給五十元會不會太少?摸摸錢包,裡面還有另一個五十元硬幣,反正不給男孩,八成也會被自己買珍珠奶茶喝掉,還不如好人做到底,再給他五十元,湊成一百元,讓男孩不必再找人討。於是,縮回已踏上公車的一腳,在旁邊等車人莫名其妙的眼光中,轉身,去搜尋小男孩的身影,卻發現,他竟在隔著街的麥當勞裡,拿著錢跟櫃臺小姐買冰淇淋!

  她覺得自己受到重傷,被風吹到時,幾乎站不直身軀。雖然只是小小的五十元,但這也是她花力氣用心賺來的,怎麼這小孩竟濫用別人的同情心,轉手就隨意亂花?而當男孩身體轉過來,望向自己這邊時,她竟還想躲起來,靠公車巨大的身影掩藏住自己……

  所以,當這個殘障者搖晃著手裡的日用品時,她又覺得心緒糾結起來。該怎麼辦呢?怎麼做才是對的呢?她不想再次體驗被騙的感受,那是一種很深很深的痛苦,是一種可以讓天地從此變灰色的悲哀,是一種能讓良心扭曲不再信任人的無助,但,萬一這人真的需要怎麼辦?

  「小姐,」彷彿看透她的遲疑,還有眼光落在可能會用到的物品上,殘障者說:「這是牙線棒,很好用的。」

  她有用牙線棒清潔牙齒的習慣,如果是買日用品,可以順便助人,那麼,或許心理不會那麼難過了吧?

  「請問,」她於是開口:「多少錢?」

  「五十元。」

  屈臣氏不過賣十七元不是嗎?她心理想著,其他的錢是算「愛心費」嗎?隱隱覺得不安,她又再問:

  「這條抹布呢?」

  「一條四十元,小姐。」

  平常只要十元啊!嘆口氣,搖搖頭,如果只比正常貴個十元,她能夠接受,但貴出超過一倍,這實在是……很難啊!

  於是,轉身,要離開時,殘障者又喊著:「小姐,不然買條口香糖吧!只要二十元!」

  那是七元的東西。她下了結論,由於自己平常很節儉,所以對物價超清楚,這樣的「清楚」,現在變成了「行善的絆腳石」,真不知道該是慶幸,還是可憐,只好迅速地移動腳步,快速地離開尷尬。

  然而,每一步,都可以感受到殘障者悲憤的眼光,每一腳,都撕裂著自己的心緒,旁邊出出入入的群眾,也像在貶低她似地,用無形的眼光吶喊著她很無情、很沒有同情心、是個大壞蛋!

  究竟是被騙好呢?還是當個沒同情心的人好呢?她不知道。

  只知道,今晚,會是很難過的一夜,不管是自己,還是他。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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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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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2006/12/07 10:20

KJI說的沒錯,有時,人給「慈善」不是為了愛心,而是為了買心安,有時,甚至是為了面子。這樣,真的「對」嗎?從結果論來講,都是給了錢,但從動機論來講,出發點卻完全不一樣......唔,我又想太多了的樣子Orz

謝謝J的提點,不虧是小說家,一看就知道怎麼橋比較好,厲害!J講的方法當成下次的目標吧!這次懶得改了XD

謝謝哆啦蔣的欣賞,很高興啊!我是希望把那種「掙扎愛心」的心境表現出來啦!但又不能只有單方面的說詞,所以就連殘障者的心情也一併處理XD 我也很摳,看來是有得比的XD

秈禾,我想,遇到時,每個人多少都會有掙扎吧......

謝謝風速神偷,原來我寫的文有詭異風格啊,呵呵,當你是讚美囉XD


哆啦蔣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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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很深刻
2006/12/01 22:50

雖然的確是有主角不明的問題啦,但只限於短篇,因為長篇小說可以有很多主角啊……

我還蠻喜歡這種社會寫實小說的,尤其妳把上班小姐的個性和心思描寫得很深刻,令人移不開目光。

另外,通常我遇到這種來討錢說要坐車回家的,都會將他們介紹給捷運的站務人員或警察伯伯,一般人只要打個電話就可以解決這種小事,不需要這麼丟臉跟陌生人要錢,所以很明顯是在騙人。

結論是:我很摳門滴。


我是哆啦蔣……我是電影王!

jades(朕鈺)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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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2006/12/01 13:46
長篇小說,反倒將角色的背景全帶出來沒什麼問題,短篇才會失焦吧。
不過以這篇來說,假使妳能讓那個倒楣鬼的故事能自成一個獨立的故事。
上班小姐也自成一個獨立的故事。
兩則又同時可以合起來連成一個完整的故事。
就變身成為一篇好文,妙文了。

Cyber KJI @ UD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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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買過心安
2006/12/01 13:45

有一次在台北車頭也是遇到一位老媽媽說她沒錢回家,雖然我知道十之八九是騙人的,心理掙扎了很久,但是當時我立志要做個好人,我還是給了她一點小錢。其實回想起來我也不能算是好心,如果我真是好心,我會帶她去找警察(之前我對她這樣說,她說了一堆東東來推拖,而我也不想去找警察)。我只是想要一些小錢買一些不麻煩的心安而已。


葉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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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後記
2006/12/01 11:01

我寫小說的「問題」之一,就是像這篇一樣,總愛將每個角色的背景「run」一遍。

像明明是簡單的「上班小姐不給殘障者買東西」故事,我也會從殘障者那裡編個故事,再從上班女郎那裡想個劇情,兩個故事一套,有時,我就亂了。

因為我會對兩個角色都產生同情,這麼一來,就會產生一種疑問:誰是主角啊?

寫短篇應該沒問題,寫長篇可能就……Orz

說故事的人,或許還是要最喜歡自己的「主角」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