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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09:07:18瀏覽2306|回應1|推薦28 | |
託封城的福(?),音樂劇大師安德魯洛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宣佈每週五晚上七點在Youtube的The Shows Must Go On頻道播放一部他製作的音樂劇,為演員基金募款. 繼”約瑟夫與神奇彩衣”(Joseph and the Amazing Technicolor Dreamcoat)和”耶穌基督萬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之後,上演的是他最著名的作品: ”歌劇魅影”(Phantom of the Opera),和續集”真愛不死”(Love Never Dies – 這並非原著故事,暫不併入本文.). 歌劇魅影是我音樂劇的啟蒙. 十七歲時第一次在香港看巡迴公演,從來沒進過戲院,沒看過音樂劇的我,深深的被音樂與故事情節震撼,之後好長一段時間,旋律與歌詞在腦海中縈繞不去,強烈而黑暗的慾望與情感令我困惑不已. 後來我成了音樂劇迷,在紐約與倫敦看過很多戲,但是歌劇魅影始終是最特別的一齣,二十幾年來看了無數次,連製作選角都慘不忍睹的電影版,我也照單全收. 十幾二十出頭的時候,我很單純的以為這是個關於單戀的愛情故事: Phantom愛Christine, Christine愛Raoul, Phantom很痛苦,一番掙扎後還是發揮大愛成全兩人,淒美至極. 年紀大一點,人生經驗多一些,再看就覺得這完全是個恐怖情人和父權主義的故事啊! Phantom迷戀Christine,但是對外貌的自卑讓他不敢正常追求後者,於是假冒她已逝父親說過的音樂天使,藉此接近教她唱歌,同時嚴密監控她的一舉一動. Christine的青梅竹馬Raoul出現後,他深感威脅,便綁架Christine到他的地牢,讓她看見貌似自己,穿著婚紗的假人,利用她的恐懼達到掌控的目的. 接下來,Phantom處心積慮安排Christine成為女主角,戲院老闆卻未從命,於是他殺了佈景工人以示警告. 一片混亂中,Christine與Raoul跑到戲院屋頂,她告訴他Phantom的存在,Raoul不相信她,但還是趁機向她示愛: ”讓我成為妳的庇護所/讓我成為妳的光/妳是安全的,沒有人會找到妳/妳的恐懼都拋在身後” (“Let me be your shelter/Let me be your light/Youre safe, no one will find you/Your fears are far behind you”). 換句話說,Raoul覺得Christine的恐懼是弱女子的幻想,只要他承諾會保護她,一切就會沒事. Christine雖然表明”我要的只是自由/一個不再有黑夜的世界” (All I want is freedom/A world with no more night),但在當下的情景,也不得不對於眼前的男人唱出: ”而你,你一直在我身邊/牽引我也藏匿我” (And you, always beside me/To hold me and to hide me),以示弱換取僅有的保障. 小歌女Christine夾在兩個”愛”她的男人之中,看似左右逢源 – 一個能給她宛如天籟的聲音,讓她事業登上頂峰; 一個能給她上流社會的安定生活,讓她不需再拋頭露面 – 但是以現代女性的眼光看來,兩個男人都只想把她據為己有,而不是把她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唯一的差別在於Phantom用的是暴力威脅,而Raoul用的是甜言蜜語. 最後一幕,Phantom再度綁架Christine, Raoul追來救未婚妻,Phantom要求Christine做出選擇: 選他,Raoul全身而退; 選Raoul,Raoul小命不保. Christine為救Raoul,不得已吻了Phantom,Phantom卻在那一吻之後心軟,放了兩人一條生路. 事後Phantom痛苦的跪倒在地,沒多久Christine獨自返回,給了Phantom一個真心的吻,才依依不捨的離開. Christine的回歸,背後的動機或許是感恩,或許是某種複雜的情愫,當然也有可能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端看你用什麼角度去檢視. 而這個故事最令人著迷的地方也就在這裡: 它是一個很難定義,可以多重解讀的悲劇. 卡斯頓勒胡(Gaston Leroux)在1909年開始寫這個故事,先是報上連載的小說,後來才成書出版. 那個時代背景裡,像Christine這樣出身貧賤但年輕貌美的女子,經常是小說的主角. 但是她們生活在一個父權至上的,男作家想像的世界裡,自然命運多舛,只能靠男性謀得一席之地. 從書中情節推測,Phantom應該比Christine大了”至少”十幾二十歲,而Raoul既是青梅竹馬,兩人應該年紀相仿,然而無論年齡,Christine都沒有主控權,只能順應當下的社會,成為男性的附屬品. 安德魯洛伊韋伯在1984年著手把這部小說改編成音樂劇,他心目中的Christine,是小他十三歲的新婚妻子 – 當年只有24歲,年輕貌美,歌喉驚人的莎拉布萊曼(Sarah Brightman). 音樂劇在1986年正式上演後大受歡迎,在倫敦西區的女皇陛下戲院(Her Majesty’s Theatre)連演了近34年,成為繼阿嘉莎克莉絲蒂的捕鼠器(Agatha Christie’s Mousetrap),和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後,戲齡第三長的戲碼. 這齣劇誕生的背景,和現實生活中韋伯和布萊曼的關係相互對照,其實不難發現某些相同點,和無法避免的(年長)男性視角. (布萊曼是韋伯的繆思這一點眾所皆知,雖然兩人婚姻並未持久,在官方播放的歌劇魅影25年紀念演出中,韋伯介紹前妻出場都還有點緊張,六十幾歲的男人像小男孩一樣手足無措,看起來很有戲.) 八十年代,英國雖然有首相柴契爾夫人,女性自覺和兩性平等都還在幼兒時期,大概沒什麼人覺得歌劇魅影的故事設定有物化女性和歌頌男性佔有慾的嫌疑. 然而34年來社會不斷改變,觀念也不斷更新,許多橋段用現代的角度去看,完全是不同的樣貌 – 我絕對不是第一個覺得魅影其實應該為跟蹤,綁架,勒索,謀殺,性騷擾和非法拘禁等罪行被捕入獄的人. 但是這有讓我對歌劇魅影就此改觀,由愛生恨嗎? 老實說,我反而覺得許多新的觀點讓這齣劇有了新的生命,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新發現. 理智上,我知道這故事的病態之處,和三個主角色各自的缺陷: Raoul的富家子弟沙文主義,Christine的弱者姿態與戀父情結,Phantom的操控慾和暴戾性格(來自於自卑與缺乏社交技能); 但是情感上,我覺得這個故事比過去更有層次,更有血肉,更有令人著迷的黑暗力量. 如果以社會規範與道德價值去評論,它絕對一無可取,但所有的音樂劇,舞台劇,電影,繪畫,文學等藝術作品之所以存在,都是為了激起一些什麼情緒和感受,正向的也好,負面的也罷,如同一面魔鏡,讓人看見未知的自己. 如果不是這樣,那這個世界上大概只剩下公民與道德和生活與倫理教科書值得一讀,大家也只能從”莒光或大愛頻道”看”四維八德,教化人心”的節目了! 這天看著第N次的歌劇魅影,我突然有了一個新的想法: 為什麼大多數人(包括之前的我)都認為Christine是任由操控,全然被動的受害者呢? 如果她根本就看透了這兩個幼稚的男人? 會不會她其實是利用美麗柔弱的形象吸引Phantom,讓他教她唱歌,為她的演藝生涯鋪路? 在當上主角後,與童年玩伴Raoul重逢,知道對方家世優渥,又對自己舊情未了,於是很快與他私訂終身? 但是瘋狂迷戀Christine,又全知全視的Phantom當然不會善罷干休,才有了接二連三的恐怖事件. 最後Christine必須在與喜怒無常的Phantom一輩子躲躲藏藏,住在不見天日的地底,和與體面溫柔的Raoul結婚,過正常穩定的上流社會生活之中擇其一,她會選擇後者其實不令人意外. 可是為什麼她最後會獨自折返吻別Phantom? 我想她對Phantom有很複雜的情結,斯德哥爾摩症候也好,敬愛感謝同情憐憫也罷,當然也有可能是(她知道不能當飯吃的)真愛,但是最主要的,應該是強烈的性吸引力 – 每一幕Phantom與Christine的對唱,都充滿了強烈的費洛蒙與性暗示,但是兩人的關係如何,觀眾只能從The Music of the Night(夜曲)曖昧的歌詞中揣測. 不能否認的是Christine與Phantom獨處時,她的癡迷多於恐懼,興奮多於不安,不可能對Phantom沒有任何情感. 因而第一個吻是為了救未婚夫,第二個吻才是纏綿悱惻的真情流露. 也許有人會覺得Christine怎麼可能對這個醜陋的男人有慾望? 可是如果說Christine不可能有慾望,那其實是否定女人有性慾這個事實,論點不能成立. 而顏面殘缺的Phantom就沒有性吸引力嗎? 這樣的觀點也過於淺薄 – 性慾並不全然取決於外型,而是動物本能,權力關係,情感需求,和智性吸引等等,多種因素交錯混合的化學效應. 也因為如此,我覺得Christine不見得是無助軟弱的受害者,她在某個程度上,或許也在不露痕跡的操控著兩個男人,取兩者對她有利之處: Raoul可以給她經濟與婚姻,而Phantom是她情慾/愛的歸依. 無論怎麼解讀,站在哪個角度,歌劇魅影廣受歡迎是不爭的事實. 它是許多人的音樂劇入門 -- 舞台華麗,劇情易懂,音樂洗腦,特效十足 -- 大概就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那樣的劇碼. 儘管Phantom是音樂劇史上最著名的跟蹤狂/殺人犯/恐怖情人,大概很少人能在最後一幕不為他的痛苦動容. 謝幕時滿場轟動的掌聲,更是證明了他同時也是音樂劇史上最受歡迎的跟蹤狂/殺人犯/恐怖情人. Phantom之所以被接受被同情被喜愛,永遠被視為主角而不是反派,我想是因為他是每個人心中,那個名為愛的屋子裡,最黑暗最扭曲最狂暴的鬼魂: 誰不曾驕傲瘋狂笨拙膽怯的愛著一個人,愛得那麼痛那麼深,愛到可以玉石俱焚,卻沒有勇氣摘下面具,露出最真實的,缺陷無數的自己? 誰不曾在勇敢袒露脆弱的自我,費盡心力付出一切之後,赫然發現自己不是唯一? 誰不曾經歷痛苦絕望的愛情,泥足深陷卻無力自拔,任何一點施捨的溫存,都讓自己感激涕零? 誰不曾失去所愛跪地痛哭,在餘生無數的暗夜裡,反覆憑悼逝去的愛情? 我們都經歷過Phantom的迷戀與心碎(雖然絕大部分人沒有因此犯罪),因此他以愛為名的所有罪行,就這樣被感情用事的觀眾們原諒了. 而每一次Phantom of the Opera的音樂響起,我還是像著了魔的Christine,乖乖地跟著Phantom進了他的地牢. 而且一點都不想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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