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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07:03:32瀏覽3276|回應2|推薦20 | |
接續上一篇〈倫敦看房奇遇記〉,我和先生各自在倫敦分租公寓多年,婚後還繼續和他的好友分租了一年。我是個沒有什麼長遠眼光和實際計畫的人,婚前沒有想過需要自己的房子,婚後也沒想過應該有。當然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買不起──我和先生都是受薪階級,他平日節儉的程度,讓我覺得我們大概就是這樣刻苦度日過下半輩子;直到某天先生突然說,繳了這麼多年房租,是該買房子的時候了。我才赫然發現他從學生時代打工開始儲蓄,存到現在有一小筆錢可以當買房子的頭期款。就這樣,我們夫妻兩人「好傻好天真」的走上了買房之路。 我們像大部分的人一樣,買房子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房仲。我聯絡了幾個房仲,下班後就到仲介公司報到,由房仲開車載我們到處看房子。雖然事前已經和房仲溝通過地點、預算、房型、房間數等等,但是房仲的房源中,符合我們要求的畢竟有限,於是經常一個晚上看下來,不是與期望差距太大,就是好到根本買不起。房仲看我們初次買房預算不高,也有點興趣缺缺,客氣的叫我們先去找銀行把可以貸多少貸款談好,上網做些功課後再回來。 在房仲那裡碰了軟釘子後,我決定改看建商直售的預售屋。我們去了幾個新建案的售屋中心,都已經賣得差不多,剩下的當然是景觀不好、格局不正的那種,售價不見得便宜多少,但是感覺就是撿人家挑剩的。有個建案地點一流,就在東南倫敦某地鐵站正上方,我們勉強買得起,但是公寓裡客廳臥房都呈奇怪的斜尖角形,我怎麼看都無法想像家具要怎麼放才不會出現三角畸零地,只好忍痛放棄。 某天下午,我和先生沿著東倫敦的運河散步,看到河邊有棟正在興建中的住宅公寓。我們兩個一直夢想能住在泰晤士河邊,運河雖然沒有泰晤士河那樣壯闊,倒也有其小家碧玉之美,我開玩笑的說,這棟看起來不錯,買不起泰晤士河畔高級住宅,能住在運河邊也好。我記下工地外廣告的售屋中心電話,打了電話約看屋。 看屋的那一天,我們好不容易找到售屋中心,售屋小姐告訴我們公寓還在興建中,要看房子必須進工地。於是我們換了防護靴,戴上安全帽,套上反光背心,跟在她身後走連扶手都還沒裝的水泥粗胚樓梯上樓。 雖然我和先生完全被這景觀收買,但是大門一進來是臥房而不是客廳的格局實在很奇怪,我們兩個都無法想像住在這樣的房子裡。我們誠實的對售屋小姐說我們很喜歡房子本身和景觀,但是希望能有不同格局。小姐愁眉苦臉的說目前能看的單位只有這種,有沒有其他格局她也不知道。這時在房裡裝廚房設備的工頭突然插嘴:「我帶你們去看我個人覺得最好的那間,它還沒正式完工到可以開放參觀的程度,但是我破例讓你們去看。」 我們跟著工頭穿過灰色水泥夾道的長走廊,來到建築物的另一頭。這間只有一層的單位,大門右邊是一間家庭式衛浴,再來是開放式的廚房餐廳客廳合一的生活空間,正中央是第二臥房,左邊是附衛浴的主臥房,格局方正,四平八穩,陽台不僅有相同的景觀,還是樓中樓的兩倍長。我和先生一看就覺得這正是我們想要的房子,當場決定下訂金──我們就這樣陰錯陽差地成為這個建案的第一個買主,而且不是售屋小姐,而是工頭賣成的。 . 5 月中下了訂金,找了律師開始進行買房手續,建商說預計 8 月底可交屋,我們告知房東 7 月底解約,把房間頂讓給先生的朋友、8 月開心的去法國度假,這樣不但少付一個月的房租,還可以順便做人情,所有的家私又可以暫放儲藏室,度假回來直接搬家,簡直是萬無一失的計畫! 但是計畫趕不上變化──買房手續進行得差不多,我們從法國回來準備搬家,售屋小姐才突然告知建築還沒有通過最後審查,要延遲一週交屋!我們雖然意外,但是一週撐一下也就過去,剛好妹妹出國玩,學生宿舍可以讓我們暫住,情況不算太壞。過了幾天我再次跟售屋小姐聯繫,得到的答案卻是還要一到兩週。 前兩晚的房間是在半地下室(Lower ground floor),也就是說房間比地面低,窗戶看出去剛好是路人的小腿肚,感覺很像被關地牢。第三天我終於盧到櫃檯幫我們換到樓上的房間,窗外雖然只有後巷,但是至少明亮很多;誰知當晚睡到一半,我就因為覺得癢而醒過來,開燈掀棉被一看,床上竟然有好幾隻小蟲,床墊底下還更多!在此之前我只聽說過床蟲(bedbug),沒想到竟然會和本尊同床共枕。 發現的時候我已經被咬了好幾個包,全身紅腫奇癢無比,就算先生很英勇的拍照存證後把蟲就地正法,我也睡不著了。第二天一早,我們向櫃檯求償後逃離了這間可怕的旅館。拖著行李去公司上班的路上,我都還不知道下班後何去何從。 起初我們還算樂觀,以為只要撐過兩三週就可以交屋,我每天上班都抽空到辦公室後面天台打電話,追問售屋小姐何時能交屋,得到的答案都是「下週」,只是週一來的時候,她保證的又是另一個「下週」。 我從剛開始的禮貌詢問,到後來天天對著電話怒罵售屋小姐,但是情況絲毫沒改變。 . 這樣的日子不知道過了多久,好不容易建築通過審查,終於可以交屋了。拿到鑰匙那天傍晚,我們冒著滂沱大雨去租車,把僅有的幾箱家當載到新家,汗流浹背的把箱子搬進屋裡。突然,我聽到外面傳來此起彼落的煙火聲,這才發現那天是 11 月 5 日,英國的煙火節 (Bonfire Night)。 先生趕緊藉花獻佛,說他特別安排了煙火,慶祝我們入厝──從初夏到初冬,我們整整花了 5 個多月,走了好長一段坎坷路,才來到這一天。煙火當然和我們沒關係,但卻是一個美麗的巧合。 站在一件家具也沒有的客廳裡,我想家徒四壁大概就是這樣吧?! 但是無論如何,我們總算有了自己的家──在倫敦這個 800 多萬人的大城市裡,一個小小的,運河邊的家。 我們會用未來填滿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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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