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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30 13:05:56瀏覽1132|回應0|推薦3 | |
※以下是後學在佛陀教育基金會聽法師講《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時,講到濁世惡苦第三十五品,有關淫欲之惡有許多開示,以下是根據上課錄音內容,記錄出來的(節錄): 經文:「其三者。世間人民相因寄生。壽命幾何。不良之人。身心不正。常懷邪惡。常念婬妷。煩滿胸中。邪態外逸。費損家財。事為非法。所當求者。而不肯為。又或交結聚會。興兵相伐。攻劫殺戮。強奪迫脅。歸給妻子。極身作樂。眾共憎厭。患而苦之。如是之惡。著於人鬼。神明記識。自入三途。無量苦惱。輾轉其中。累劫難出。痛不可言。」 第三段要講的就是這個淫欲之惡。 ...... 現在這個社會上,每天打開新聞報告,也是很多。通常這些人他不知道說,其實他都想:「我喜歡誰,我要跟誰共住,我想要跟誰結婚,是我的事情。」實際上不是耶,不是只有你。結婚離婚的人,至少傷了三個家庭。你的父母,對方的父母,假設有子女的,親戚朋友、六親眷屬,都被你牽連。 有一個師兄,他自己從事電腦業,工作非常忙,常常加班。他這個妻子也是…現在社會就是自己喜歡之後結婚,生了孩子。這個太太是做空中小姐,飛來飛去。這個原因是她上網找朋友,這個朋友跟她認識之後,出去了幾次,就要跟她先生離婚,沒有理由,就說她現在因為喜歡別人,所以就要跟他離婚,孩子她也不要。結果搞到最後,幾次她先生為了她這個太太,跟這個網友見面,跟他講道理,說他這個家庭很需要太太,孩子也需要媽媽。還是講不通,人家願意跟太太分手,可是他太太就一定要嫁給人家,不得已就離婚了。 離婚之後,他的母親,爸爸媽媽幫他帶這個孩子。沒辦法再住在舊家,因為大家都知道他太太的事情,爸爸媽媽覺得顏面掛不住,光人家的關心,你問一句他問一句,他就活不下去,只好搬家,全家搬走,連夜搬走。她自己為了追求她的私利好了(她的私欲好了),讓她先生這個家,父母親還有兒子,日子怎麼過啊?她都不管。這學歷也很高,人長得也很好,可是這些事情她都想不到。這樣的…現在在社會裡面,是非常普遍可以看得到的。 徐志摩,他這個戀愛史跟他的婚變,比他文學的作品更轟動於世。我們看他這一生就能夠明白,邪淫對我們這個惡是非常非常大,大家要警惕。徐志摩他是浙江的一家大戶人家,家裡非常有錢,他在十八歲的時候,家裡就幫他娶了張幼儀。張幼儀是具有婦女美德的,也非常孝敬公婆,非常賢淑,婚後她生了一個兒子,把兒子留給公公婆婆帶。然後徐志摩就出國去留學。我看了他的傳記,他先到克拉克大學,還不到一年,又到哥倫比亞大學,也不到一年,又到英國政治經濟學院,也不到一年,又到劍橋大學,這樣一直轉一直轉,等一下學歷史,等一下學經濟。後來發現他對文學有興趣,後來就學文學。 可是到了英國之後,他喜歡另外一個女的留學生叫林徽音(大家應該對他的歷史都稍微有注意),跟人家一見鍾情,他忘記自己是已經結婚了,是人家的爸爸、人家的先生了,就要追求林徽音。回來之後,他就公然地跟他太太說:「哎呀,你是鄉下土包子,跟我不太速配,我要跟你離婚。」這個太太心裡想說:「你這樣講,應該不是真的吧!」還是默默地當陪讀生,就是人家先生去留學,你就是幫人家洗衣服做菜。 結果她發現自己又懷孕了,懷孕之後,跟她先生講,徐志摩就跟她講說,叫她把孩子拿掉。他太太跟他講:「聽說拿孩子很危險,不能拿。」他說:「搭飛機很危險,那你要不要搭?」所以硬要她去拿。他太太不同意,徐志摩也不管,就不聲不響就離家出走。 離家出走,張幼儀本來想自殺,一個人語言也不通,就把她丟在英國。她想自殺,可是心裡想,小時候《孝經》上有講:「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所以她不敢,打斷了自殺的念頭。她就打電話聯絡她的哥哥(她哥哥在法國留學,弟弟在德國),就跟他們講,現在發生這樣的事情。兄弟手足情深,就跟她講,絕對不能打胎,要把孩子安全地生下來,他們兄弟願意撫養。結果她就到德國去依靠她的弟弟,把孩子生下來之後,事情還沒完… 徐志摩就找她要簽離婚協議書,他太太就跟他講:「婚姻是父母主持的,現在離婚要父母同意。」他也不管,就叫她「你一定要簽」,也不管第二個孩子已經生下來,他也不管,硬要她簽。她就非常傷心簽了,簽就簽給人家。簽了之後,徐志摩想,這樣太好了,想說離婚之後,就可以跟林徽音結婚。可是人家林徽音沒有準備跟他結婚,就回中國去,跟誰結婚?跟梁啟超的兒子梁思成結婚。過了不久,徐志摩就回到北京,現在離婚離成了,也結婚結不成。回到北京之後,跟他的朋友一個叫王賡的,常常在一起。王賡有個太太叫陸小曼,王賡常常出差不在。他跟陸小曼在一起之後,日久又生情了,生情之後,陸小曼跟王賡離婚,再跟徐志摩結婚。 當時這兩個人結婚的時候,在結婚的宴會裡面,主婚人就是梁啟超,梁啟超就跟他講,他說你這個人…梁啟超在他們兩個結婚之前,寫了一封非常非常長的信,告訴他、勸他,他說我們人萬萬不可以把我們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告訴他應該怎麼樣怎麼樣,你追求的浪漫的婚姻,可遇不可求,跟他講大道理。徐志摩也回了老師的信,他說他不承認他是把他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他只是…這個詩人的詞我不會唸,他的意思就是說,他只是追求一個他那個理想,還有希望、跟純潔。他說因為世俗人庸俗,不懂他這個東西,所以忌之嫉之,又忌諱他這樣做,又嫉妒他,美女、英才,這個意思是這樣。結果他的老師勸不動了,在結婚的宴會裡面就訓斥他,當眾就告訴他:「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你在學問方面不會有任何成就。」我們看他的過程就知道,其實他沒有拿到任何一個學位,都是八個月幾個月,這邊碰一下,那邊碰一下,一下子跑來跑去,沒有拿到任何學位。然後他說:「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以後務必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他老師就給他這句話。 當然我們知道他們兩個結婚之後,住在上海,開始就感覺到經濟壓力。因為徐志摩家裡雖然很有錢,可是畢竟他在跟陸小曼結婚,家人、父母親是不同意的,所以就斷絕他經濟的資源,他必須自力更生。陸小曼一個人在上海,又要看戲,又要抽鴉片,又要穿好的,要戴好的,家裡傭人一個煮飯、一個掃地的、一個管家的,傭人很多,入不敷出。徐志摩到處兼課,都不夠他太太花,經濟上的壓力很大,結果常常吵架。希望她到北京跟他一起住,可是陸小曼不同意,因為上海的生活比較花花世界,她不願意離開。 到了民國二十年十一月十九號的時候,徐志摩聽說北京林徽音回國了,學成回國之後,她學建築,要在北京開一個演講會,他就心裡想,要去給人家捧個場,結果坐飛機到山東的時候,飛機就撞山就毀了,年輕的生命才三十五歲就往生了。 從這個故事裡面,我們就可以知道,徐志摩的文學造詣我們不講,這個我不懂,但是他對愛情跟婚姻輕率的行為,可以說對父母親不孝,對子女也不慈,對妻子不忠貞,對朋友無信,並且他在學校裡面教書,為人師表,敗壞風氣。他的結局,我們看得到的,就是三十五歲很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沒有了。 相反的,他這個元配張幼儀,雖然他先生遺棄她,可是她在德國學幼兒教育,五年之後,她回到中國,在上海一家銀行聘她當總裁,自己還經營一家服裝公司,獲得很大的成功。百忙之中,她還請…每天請一位國學老師幫她講孔孟之道,每天一個小時,從來沒有間斷過。最難得的是她離婚之後,她獨自撫養兩個孩子長大成人,都教育得很好,還對徐志摩的兩老,做他的乾女兒,照顧兩老最後送終,這個是非常不容易的。然後徐志摩罹難之後,她每個月就寄錢幫助陸小曼生活費。幫他蒐集他以前的著作,出版徐志摩全集,這個也是張幼儀做的。她自己非常長壽,八十九歲。 所以我們就可以看到,張幼儀敬老愛幼,而且寬恕了他先生對她這麼不忠不義,還出版他的文集,接濟他的遺孀,事業自己也做得很好,兒孫也很孝順。我們現在在講她的故事的時候,當然就是非常地褒揚她,也得到很好的名聲。整個看起來,就可以知道,徐志摩的例子,活生生地…男女之間,如果是違犯道德的行為,帶給當事人是不幸的後果,帶給社會也是不良的影響。 所以印光祖師常常在勸誡戒淫(邪淫)的書,他常常說,如果能夠不淫的話,能夠獲福,那犯淫的話,會致禍。他說,如果我們世間人沒辦法把女色關頭,不能夠徹底看破的話,我們是以什麼為代價呢?是以「至高的德行,至大的安樂,還有子孫無窮的福蔭,來生貞良的眷屬」,就斷送。為了貪男女的一時的邪淫之樂,我們的代價是這麼大。再高的德行,再大的安樂,你子孫無窮無盡的福蔭,還有來生能夠得貞良的眷屬,都被你葬送掉,所以這個代價是太大太大了。印光祖師這段話,來說明徐志摩的一生,也是非常恰當的。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 ◎註:上文有關印光祖師之勸誡,經查係出自《欲海回狂》普勸受持流通序,其原文如下:「世人苟於女色關頭,不能徹底看破,則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樂,以及子孫無窮之福蔭,來生貞良之眷屬,斷送於俄頃之歡娛也,哀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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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