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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05:37:03瀏覽673|回應0|推薦12 | |
1973 年 1 月 1 日,不列顛終於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歐洲聯盟(the European Union)的前身----不列顛在二十世紀憲政體制所面臨的變革,比任何其它時期的都大。 歐洲共同體法案 (European Community law)第二條,這個法案將不列顛帶進歐洲,規定威斯敏斯特所通過的法律將被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法律統轄。 ”議會”將不再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的最高權力。 不列顛與歐洲間關係的議題仍然是極具爭議性的。 左派的工黨(the Labour Party)和右派的保守黨(the Conservative Party) ,兩者傳統上都反對將主權移交出去,不列顛將繼續辯論和歐洲大陸較緊密的聯繫,包括加入單一貨幣的可能性,歐洲聯盟的議題是拒絕分裂。 當威斯敏斯特的主權向布魯塞爾移動時,工黨政府將威斯敏斯特的權力下放一些回蘇格蘭和威爾士。 1997 年這兩個國家舉行的全民公決,贊同政府的建議讓威爾士”議會” (the National Assembly for Wales) 、蘇格蘭”議會”( the Scottish Parliament) 和北愛爾蘭”議會” (the Northern Ireland Assembly)承擔不同的權力。 1999 年這兩個”議會”舉行選舉。 權力下放(devolution)給蘇格蘭和威爾士,然而,”議會”非常清楚表明打算保有對憲法事務、外交和國防政策的控制權,僅將其他的一切權力給予新成立的歐洲共同體議會,與歐洲聯繫的關係。 工黨政府計畫對”議會”的改革不會只停止在權力下放。 上議院和選舉制度本身可能面臨全面完整的修正。 東尼·布萊爾(Tony Blair)照片 1997年,工黨首相東尼·布萊爾(Tony Blair,1953年5月6日~)在換屆選舉期間承諾宣佈將取消世襲貴族在上議院的投票和席位的權利。 這是推動上議院民主改革(reform of the House of Lords)的第一步。 獲得執政的工黨亦已委任由自由民主黨(the Liberal Democrats)領袖希爾黑德勳爵詹金斯(Lord Jenkins of Hillhead, 1920年11月11日~2003年1月5日)成立選舉制度檢討委員會。 內政大臣(Home Secretary)是傑克 · 斯特勞 (Jack Straw,1946年8月3日~)強調,委員會將自由的提案:"任何適當的系統或系統組合的提案,以替代現行”議會”選舉的制度,政府都將提交全民公決(referendum)"。 委員會是否提出任何激進的變革,如 :相對多數代表體制(the First Past the Post System)轉變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工黨政府的2012年上議院改革法案(House of Lords Reform Bill 2012)在二讀時被撤回,這項進行中的改革,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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