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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4 03:01:00瀏覽624|回應0|推薦12 | |
1867年保守黨(Conservative)主政的不列顛”議會” 在”示威遊行”的壓力下,通過了第二次改革法案(The Second Reform Act 1867),再度降低了資產特許權的門檻,有投票權的男性選民增加了兩百五十萬,使許多工人階層能夠有投票的資格,這個法案向普選投票權的實現邁出了一步,也是向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 的民主政治結構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注意 : 這個法案”合格選民”還是和擁有的財產相關聯的,不是現在”公民一人一票” 普選權(universal suffrage)的概念!! 1868年,第一次按這個法案實施選舉-----通過這個法案的保守黨喪失了下議院多數的席位,失去了執政權,以宏觀永續的角度檢視,這又何妨!! 現今台灣執政的國民黨應該要邁出大步進行改革,就算是失去了執政權,這又何妨-----對中華民國永續發展有利的制度及法規就應該推動,這才是魄力!! 1872年投票法案(the Ballot Act 1872)引入秘密投票(Secret ballot)的方式,遏止了過去企圖通過恐嚇或賄賂影響選民的弊端,能夠反映選民真實的選擇。 1884 年第三次改革法案(the Third Reform Act of 1884)消除了自治市(主要選民是工人)和縣(主要選民是農民)之間投票的限制,這個法案使得超過 五百五十萬人-----英格蘭及威爾斯三分之二、蘇格蘭五分之三及愛爾蘭二分之一的成年男性得以通過投票箱表達個人的意見。 女性及剩餘的40%成年男性的投票權還必須等到下一個階段的改革才能實現。 ******************** 維多利亞女皇(Alexandrina Victoria,1819年5月24日-1901年1月22日),至目前為止是在位最久的君主,由少女繼承王位一直到成為”歐洲的祖母”去世-----1914年歐洲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就是她的孫子和外孫相互間的戰鬥。 維多利亞女皇丈夫阿爾伯特親王(Prince Albert of Saxe-Coburg and Gotha)在她42歲時去世了;之後她與她的蘇格蘭男僕約翰·布朗(John Brown)發展出非常”特殊的關係”-----1861年約翰·布朗去世,她描述為是她"生命的第二次(life for the second time)”,等同了第一次失去丈夫的深沉悲慟。 維多利亞女皇無論是個人學養、” 八卦情史”及不列顛的文治武功遠遠凌駕蓋過慈禧太后(1835年11月29日-1908年11月15日)是那個時代的世界級的”風雲人物”!! 國力鼎盛加上由1832年7月,她十三歲時開始寫日記持續到他去世前,涵蓋69年的期間---比蔣介石由1917年到1972年,連續55年的持續時間還久---這個習慣保留了維多利亞時代(the Victorian era)大量第一手的史料,能夠提供歷史學家辯證君主議會內閣體制運作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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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