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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1 01:55:35瀏覽955|回應1|推薦14 | |
先簡略的敘述蘇格蘭宗教改革(Scottish Reformation)及社會情況,以連繫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在1603年繼任英格蘭為詹姆斯六世(James VI,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的社會背景----很複雜的變化,細節在將來的1517~1648年宗教改革系列中較詳細的敘述。 亨利八世1536~1541年的解散修道院(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脫離羅馬天主教會時,蘇格蘭教區的紅衣大主教大衛·畢頓(David Beaton,約1494~1546年5月29日) 。 1542年,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五世(King James V of Scotland)去世,剛出生六天的蘇格蘭女王瑪麗(Mary, Queen of Scots,1542年12月8日~1587年2月8日)繼位,蘇格蘭親法蘭西及英格蘭的貴族們經過”政治運作較量”,親法蘭西的勢力取得主導。 1543年9月9日紅衣大主教大衛·畢頓為蘇格蘭女王加冕,由女王母親瑪麗·德·吉斯(Mary of Guise,1515年11月22日~1560年6月11日)攝政到1560年去世,這段時期蘇格蘭社會矛盾不斷的升高----可用現代1979年伊朗革命(The Iranian Revolution)類比想像當時的景況。 1544年,紅衣大主教大衛·畢頓被任命為羅馬教皇在蘇格蘭的特使。 他在政治上全力維護法蘭西-蘇格蘭聯盟(the Franco-Scottish alliance)反對蘇格蘭的親英格蘭派(Anglophile) 在新教改革風潮中與亨利八世”不虔誠的聖公會”( Anglican)相呼應。 他更害怕蘇格蘭的貴族們藉機侵佔原來屬於修道院的收益。 大衛·畢頓逮捕、審判深得群眾歡迎的卡爾文教派領袖喬治·威沙特(George Wishart,約1513~1546年3月1日),1546年3月1日,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以異端的罪名用火刑處死。 喬治·威沙特被處死後不久,1546年5月29日,大衛·畢頓在他領地的聖安德魯斯城堡(castle of St Andrews)被虐殺並將毀損的屍體懸吊在的窗戶外----蘇格蘭由基層啟動的宗教改革就充滿了仇恨、暴力,但是”民粹非理性”力量是巨大的,是推動歷史演化”飛躍”所必需的,1642~1651年的”英國”內戰(The English Civil War);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1917年的俄國革命;1949年的中國革命;1979年的伊朗革命,都是如此的性質。 約翰.諾克斯(John Knox,l514~1572)在聖安德魯斯城堡的蠟像 1547年---這年一月二十八日亨利八世去世---深受喬治·威沙特啟發而信仰新教的約翰.諾克斯(John Knox,l514~1572)---長老教會(Presbyterian)的創立人---率領信徒據守聖安德魯斯城堡,英格蘭的援軍法未到,法蘭西軍隊攻克城堡後被俘淪為奴隸; 1549年被釋放流亡英格蘭,成為愛德華六世(Edward VI,1537年10月12日~1553年7月6日)宮廷牧師團的一員,也在英格蘭教會(the Church of England)佈道,他在禮拜堂傳導新教教義(Protestantism)。 1553年血腥瑪麗(Mary I Tudor,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繼任,恢復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1554年1月約翰.諾克斯再度流亡歐洲。 1558年血腥瑪麗去世,信仰新教的伊莉莎白一世女王(Queen Elizabeth I,1533年9月7日~1603年3月24日)繼任,流亡在歐洲的新教徒陸續回到英格蘭。 1559年5月2日約翰.諾克斯回到愛丁堡(Edinburgh)的約翰.諾克斯在蘇格蘭中部一系列的佈道會導致暴民攻擊教堂、掠奪財物、搗毀偶像,法蘭西派兵干預,1560年在伊莉莎白一世女王發兵協助下建立了蘇格蘭的教會(the Church of Scotland),正式的斷絕了與羅馬教會的關係----蘇格蘭成為”純淨的新教國家”。 1560年,十八歲的蘇格蘭女王瑪麗(Mary, Queen of Scots,1542年12月8日~1587年2月8日)繼位,不能壓制約翰.諾克斯佈道所造成的社會騷動; 1567年,被貴族及蘇格蘭的教會逼迫退位----可以”類比想像”現代1979年伊朗國王巴勒維(Mohammad Reza Pahlavi)不能控制宗教領袖何梅尼(Ruhollah Khomeini)引發的社會動盪,不得不退位的過程。 她十三個月大的兒子繼任蘇格蘭國王為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 I,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1568年,蘇格蘭女王瑪麗流亡英格蘭被軟禁,1587年,伊莉莎白一世女王接受英格蘭議會的建議處決了蘇格蘭女王瑪麗。 1603 年,伊莉莎白一世女王去世,蘇格蘭國王繼任英格蘭王位為詹姆斯六世(James VI ,1603年3月24日~1625年3月27日在位),成為蘇格蘭和英格蘭的共主,開啟了蘇格蘭(Scotland)斯圖亞特王朝 (The House of Stuart ,1603~1714)。 注意 : 英格蘭和蘇格蘭有自己的議會、司法和法律,是各自獨立不相互隸屬的主權國家,僅是由詹姆斯的個人聯合(personal union)統治----統治體制架構類似於後來的日耳曼(German) 漢諾威王朝 (The House of Hanover,1714~1837)。 大英國協(the British Commonwealth)也可歸類為”變異”的個人聯合(personal union)統治。 國王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 I ,1566-1625)畫像 十七世紀初,”議會”----特別是下議院,在不列顛政府中是非常資淺的夥伴。 皇室是有絕對的優勢。 還不到十七世紀世紀末,下議院已經在反對國王的內戰中獲勝、以叛國罪將國王斬首、先是宣佈成立而後又否定一個共和國;廢除後又恢復君主制和上議院並又確保批准立法和徵稅的關鍵角色。這是源自於上世紀發生的宗教革命造成基層社會”量變而質變”的必然發展-----1536~1541年亨利八世的解散修道院(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行動就像潘朵拉的盒子(Pandora's Box)再也關不上了。
蘇格蘭(Scotland)斯圖亞特王朝 (The House of Stuart ,1603~1714)繼承系統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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