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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裁判所(三)-----清除異端方法的質變
2008/09/06 10:47:21瀏覽1555|回應0|推薦24

上圖 : 聖伯爾納鐸(San Bernardo di Clairvaux)像

內容

一.   教會與異端派------由聖經教意看”異端”來源

二.   中世紀對異端的壓制 ----- 清除異端方法的質變

三.   中世紀對異端的壓制 -----異端審訊的方法

四.   中世紀對異端的壓制 -----對內外異端壓制的實施

五.   現在教會對中世紀的十字軍及宗教裁判所的態度

六.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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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世紀對異端的壓制 ----- 清除異端方法的質變(一)

發起第一次十字軍教宗烏爾班二世(Pope Urban II)

發起第一次十字軍教宗烏爾班二世(Pope Urban II)

到了十一世紀,對待異端的態度就開始轉變了1096年烏爾班二世教宗(Pope Urban II)發動了第一次十字軍,開啟了一個充滿戰亂、經濟變革社會動蕩的時代,隨著戰爭和商業而來的東西方交流的不斷擴展和加深,經濟也隨即開始大幅度地改革。   最重要的是伴隨十字軍建立的軍事教團使教宗有了御用的軍事武力。    另一方面,經濟及交通的發展,為教團創造了許多商機,教皇國及教團成了巨富。

因為教會高層的奢華腐化墮落,對教會的異議就越來越多,這對羅馬教廷的權威構成巨大的挑戰,而這個基礎就建立在信仰的一致上,是整個歐洲社會的基本結構和穩定的基礎,所以無論如何都要維護信仰的一致。  這個時代的歐洲已經恢復使用第六世紀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所編撰的羅馬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這部法典中有不少關於抵制異端的法律。  於是,懲治異端的行動漸漸展開。

就在聖伯爾納鐸(San Bernardo di Clairvaux) 那個時代,有義大利卡馬爾多利(Camaldoli)隱修會著名的隱修士,法學家格拉齊亞諾(Graziano),他在1140年編寫了一部”不協調法律之協調”(Concordia discordantium canonum或稱Decreto di Graziano)的巨作,盛行於世。 

這位隱修士法學家綜合協調過去所有的羅馬法典法規,認為抵制異端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 : 對異端者進行說服

第二步 : 如果第一個方法行不通,則交給教會依照教會法典給以處分

第三步 : 如果第二個途徑也無效,則交給世俗的法律去處置

世俗的法律處置的辦法是沒收異端者的財物,或者加以刑罰,但沒有明訂處以死刑

聖伯爾納鐸中世紀畫像

聖伯爾納鐸中世紀畫像

·  聖伯爾納鐸Bernard of Clairvaux 1091年-1153年),他本是有志從軍,但十九歲那一年母親去世,為遵從母親遺志,所以進入修道院做了修道士。  他擁有優美的人格,口才很好,擅長講道與寫作,會寫神學論文以及美妙的詩歌。  他以優秀的口才與文才,高舉教皇與聖母,終止教會的分裂。克勒窩〈Clairvaux〉的第一間修道院是他建立的,他以修道院長的身分影響了整個歐洲。 他是中世紀第一個偉大的神秘主義者,也是苦修的簡樸生活與個人靈修運動的領導人。  他強調上帝之愛,並相信基督徒要愛上帝才能認識上帝。  而人類對物質的貪戀可以藉著祈禱與自律而改變成為對基督的熱愛。  聖伯爾納鐸雖然是一位出世的修道士,他由修到院派出大量的修士到德國,瑞士,英國,愛爾蘭,葡萄牙,但對於當時的政治也並非不聞不問。  他在1130年介入了選擇新教宗的爭論,他堅決支持教宗必須擁有高尚的道德生活,並且不厭其煩地嘗試說服所有的歐洲人與他站在同一立場。  他促成國王路易七世與封建臣民的和解為聖殿武士團制定規章、譴責亞伯拉德的經院理性主義,甚至促成路易七世發起了第二次十字軍。  聖伯爾納鐸至終是因為極端苦修精力耗竭而逝世,年62歲。

公元1179年召開的羅馬拉特朗第三屆大公會議(Lateran Council III )把異端者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可以用精神的處分使之悔改皈依的;

另一類必須加以消除的,因為他們形成黨羽。

當時佔據正統地位和達到權力頂峰的羅馬教廷,既壟斷教權又壟斷財富,既炫耀主教的權杖又揮霍腐敗。 權力財富使得教會的高層腐敗墮落,背離了精神領域的純淨,上帝的代理人已經變成雙重的獨裁者:精神的壓迫者財富的掠奪者  從教會、世俗權威和法律學者紛紛對”異端”問題發表意見和採取措施的現象,可以想像十二世紀那個時代異端是ㄧ項威脅世俗教會上層統治正當性的重大議題

教宗路爵三世

教宗路爵三世(Pope Lucius III)畫像

1184年,為了更有效地對付異端,教宗路爵三世(Pope Lucius III, September 1, 1181 ~ November 25, 1185 在位)於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紅鬍子'腓德烈(Frederick I  Barbarossa)一起籌畫聯合壓制異端的方法,但也沒有明確規定死刑的處置。

1197年伊比利半島的阿拉貢(Aragon)的國王彼得二世(Peter II of Aragon, 1174 – September 12, 1213,是第一個阿拉貢國王被教宗英諾森三世加冕的誓言保護教會教會和世俗的利益就以這種形式相結合。)把異端視為叛逆和侮辱國王的罪行,這種罪行可以處以火刑 

羅馬教宗英諾森三世(Pope Innocenzo III

1199年,羅馬教宗英諾森三世Pope Innocenzo III, Jan.8,1198~June 16,1216 在位)也認為異端是叛逆和侮辱國王的罪行。

來自基督教內部底層,他們訴諸於聖經的原始教義和聖‧奧古斯丁的神學,反對羅馬教廷對一切宗教活動和屬靈道德的壟斷權力,拒絕崇拜教士和正教的權威,而要求純潔基督教的信仰,通過嚴格的戒律來成就基督教的”完人”----精神至善。  他們反對教會及其神職人員的聚斂財富和腐化墮落,反對苛捐雜稅和奴隸制,而追求信仰上、經濟上、人身上的平等。  

阿爾比派純潔派Albigenses, Cathari, 阿爾比派與摩尼教諾斯底主義有淵源關係,主張靈魂高於肉體的二元論。)、韋爾多派Waldenses或稱”里昂窮人派”, 在教義上接近加爾文主義(Calvinists) ,以上帝的聖言為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 它被當時的羅馬天主教會視為異端,也因此受到大迫害;現在被新教視為宗教改革的先聲。)、以及魔法、巫術等,在自治權力日漸強大的法蘭西南部窮人階層中盛行。  到了這個地步,教會、國王和異端之間的敵對態度似乎急轉直下。 

公元1208年,教宗英諾森三世派往法蘭西南部朗格多克(Languedoc)地區督導消除異端工作的代表在當地被殺,教宗震驚,號召組織一支十字軍前往討伐。  參加這次十字軍的人大都是法蘭西北部各地封建諸侯派出來的軍隊。  這些軍隊固然是為討伐異端而去的,卻變相為法蘭西北部和南部封建諸侯之間勢力消長的爭奪戰。  其間最震驚人的事件就是當地貝濟爾Beziers, 是法蘭西朗格多克(Languedoc)-省的西南離地中10公里現約有人口78,000人的古鎮。)城居民的慘遭屠殺就連避難於教堂的也無一倖免 

有系統的真正異端裁判法庭”應該是在公元1220年到1230之間誕生的。  那是世俗民政的權威和教會的權威合作,有組織、有系統地緝捕異端者,並予以處分的偵查審訊機關。 

教宗何諾三世(Pope Honorius III)畫像

格理高利九世(Pope Gregoro IX)畫像

那個時代的教宗何諾三世(Pope Honorius III, 1216~1227 在位,推動第五次十字軍格理高利九世(Pope Gregoro IX, 1227年—1241年8月22日在位。 格理高利九世教宗英諾森三世的姪子。 發動北方十字軍試圖征服東正教的俄羅斯。)都願意將異端裁判法庭這個機關分設在整個教會內。 

當時對異端者提到'予以應有的懲罰'(punizone richiesta),即意味著用火燒死  這種刑罰的報復心態要比治療用意來得明顯,完全背離了教會宣講的基督愛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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