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酒的特定名稱:
日本酒類關稅局於平成元年 (1988) 提案取消舊有的清酒分類 ( 特級、一級、二級 ) ,而用 8 個特定名稱取代 ( 純米大吟釀、大吟釀、純米吟釀、吟釀、特別純米酒、特別本釀造、純米酒、本釀造 ) 。於平成 2 年 (1990) 立法通過、平成 4 年 (1992) 正式廢止舊有分類、全部以 8 個特定名稱取代,而不能達到標準的一律只能稱為普通酒或酒。再於平成 15 年 (2003)10 月、倡議取消純米酒的精米步合。於平成 16 年 (2004) 1 月立法通過,但加入麴米的使用量、最少為總米量之 15% 。 不能達標的只能稱為普通酒或酒。
但更有一項必須留意的是;清酒所使用之釀造米品質、依據平成十三年 (2001) 二月二十八日、日本農林水産省告示第二百四十四号之「農産物規格規程」所示一等至三等之玄米中、必須達到三等之規格。所以日本國外釀造之清酒、如需在日本國內發售,必須送驗及注明產地來源。如送驗之釀造米不能達到指標、一律不能以特定名稱命名。
| 特定名稱 | 使用原料 | 精米步合 | 特定條件 | 米麴 使用量 |
吟釀酒 | 純米大吟釀酒 Junmaidaiginjo | 米、米麴 | 50﹪或下 | 低溫發酵及有吟香 光澤及清澄良好 | 15% 或以上 |
大吟釀酒 Daiginjo | 米、米麴 有釀造酒精 | 50﹪或下 | 低溫發酵及有吟香 光澤及清澄良好 | 15% 或以 上 |
純米吟釀酒 Junmaiginjo | 米、米麴 | 60﹪或下 | 低溫發酵及有吟香 光澤及清澄良好 | 15% 或以上 |
吟釀酒 Ginjo | 米、米麴 有釀造酒精 | 60﹪或下 | 低溫發酵及有吟香 光澤及清澄良好 | 15% 或以上 |
純米酒 | 特別純米酒 Tokubetsu Junmaishu | 米、米麴 | 60﹪或下 或有特別釀造法 | 香味及光澤良好 | 15% 或以上 |
純米酒 Junmaishu | 米、米麴 | 沒有限制 | 香味及光澤良好 | 15% 或以上 |
本釀造 | 特別本釀造 Tokubetsu Honjozo | 米、米麴 有釀造酒精 | 60﹪或下 或有特別釀造法 | 香味及光澤良好 | 15% 或以上 |
本釀造 Honjozo | 米、米麴 有釀造酒精 | 70﹪或下 | 香味及光澤良好 | 15% 或以上 |